桐环审〔2024〕17号关于桐柏县恒彤建材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制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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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环审〔2024〕17号关于桐柏县恒彤建材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制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桐 (略) 一般固废制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namespace prefix = "o" />

桐 (略) :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众本 (略) 编制的《桐 (略) 一般固废制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于该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宛荣环评估[2024]32号)己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桐 (略) 一般固废制砖综合利用项目,位于桐柏县安棚镇雷沟村。主要改建内容:本次改建项目不新增占地,改造后利用一般固废(污泥、建筑垃圾、脱硫废渣、钻井泥浆)代替部分现有原料进行烧结制砖,技改后生产能力仍为年产*块标砖。不在使用无烟煤作为点火燃料,新增使用成型生物质燃料作为点火燃料。该项目《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项目开工建设前应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相关要求完善土地使用手续。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该项目各类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

粉尘废气:营运期要求在破碎机出入口、筛分机顶部及下料端转运拐点处设集气罩,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密闭管道抽入覆膜滤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治理后原料破碎、筛分工序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排放限值要求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十六、砖瓦窑”行业应满足B级企业要求。

隧道窑烟气:本次工程技改后,点火燃料由无烟煤全部改为成型生物质颗粒作为点火燃料。项目干燥、焙烧分段一体化隧道窑,干燥段的热源是利用焙烧窑的余热,经风机引入烘干窑内,再经风机将余热气体引入一套“SNCR脱硝+双碱法脱硫+湿式电除尘”设施处理,最终经1根3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经处理后项目颗粒物、SO2、NOx、氟化物的排放浓度应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中“(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

恶臭气体:污泥贮存要求,①污泥进厂后,应设置封闭的贮存间进行贮存;②应尽量避免污泥在厂区长期堆存,污泥贮存间必须采取地基防渗、防雨淋与冲刷等防止流失和二次污染措施;③定时喷洒除臭剂,从进厂至后续使用过程中多次喷洒,尽量降低恶臭气体的产生;④加强管理,对散落的污泥及时清理确保地面干净整洁;⑤加强厂区绿化。

无组织废气:要求你公司加强环境管理,生产厂 (略) 全部硬化;厂区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装置;做好原料库、生产车间全封闭建设,原料粉碎、筛分工序全部在破碎车间内进行,皮带廊道全封闭运行;加强对各生产设备、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巡检和养护;定期对厂区洒水降尘,做好厂区清洁,并加强项目区周围绿化建设等措施,经治理后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应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营运期搅拌拌料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使用;项目烟气处理用水补充量为3m3/d;车辆冲洗废水经配套的1座沉淀池3m3收集处理后,循环用于车辆冲洗,仅增加损耗用水;职工生活污水经1座3m3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噪声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搅拌机、喂料机、成型机、风机和运输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及厂房隔音降噪措施,经治理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一般固废: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破损湿坯体,直接使用破碎机破碎回用作原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进入原料库回用;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村组转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危险废物:营运期危废主要为废机油和废油桶,危废类别为HW08;废氢氧化钠包装袋,危废类别为HW49,要求危险废物均由专一密封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你公司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计、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间,落实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各项危废分类、分区收集暂存,采用的收集桶密闭、贴签,危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识,悬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建立危废登记管理记录,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收集、转运和处置。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5.56t/a。

五、根据《河南省2019年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方案》要求,项目技改完成后需对隧道窑烟气排气筒(DA002)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 (略) 。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六、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企业在实际排污之前,应办理排污许可相关变更手续。

项目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和未变更排污许可证,不得投入运行。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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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 (略) :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众本 (略) 编制的《桐 (略) 一般固废制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于该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宛荣环评估[2024]32号)己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桐 (略) 一般固废制砖综合利用项目,位于桐柏县安棚镇雷沟村。主要改建内容:本次改建项目不新增占地,改造后利用一般固废(污泥、建筑垃圾、脱硫废渣、钻井泥浆)代替部分现有原料进行烧结制砖,技改后生产能力仍为年产*块标砖。不在使用无烟煤作为点火燃料,新增使用成型生物质燃料作为点火燃料。该项目《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项目开工建设前应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相关要求完善土地使用手续。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该项目各类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

粉尘废气:营运期要求在破碎机出入口、筛分机顶部及下料端转运拐点处设集气罩,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密闭管道抽入覆膜滤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治理后原料破碎、筛分工序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排放限值要求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十六、砖瓦窑”行业应满足B级企业要求。

隧道窑烟气:本次工程技改后,点火燃料由无烟煤全部改为成型生物质颗粒作为点火燃料。项目干燥、焙烧分段一体化隧道窑,干燥段的热源是利用焙烧窑的余热,经风机引入烘干窑内,再经风机将余热气体引入一套“SNCR脱硝+双碱法脱硫+湿式电除尘”设施处理,最终经1根3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经处理后项目颗粒物、SO2、NOx、氟化物的排放浓度应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中“(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

恶臭气体:污泥贮存要求,①污泥进厂后,应设置封闭的贮存间进行贮存;②应尽量避免污泥在厂区长期堆存,污泥贮存间必须采取地基防渗、防雨淋与冲刷等防止流失和二次污染措施;③定时喷洒除臭剂,从进厂至后续使用过程中多次喷洒,尽量降低恶臭气体的产生;④加强管理,对散落的污泥及时清理确保地面干净整洁;⑤加强厂区绿化。

无组织废气:要求你公司加强环境管理,生产厂 (略) 全部硬化;厂区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装置;做好原料库、生产车间全封闭建设,原料粉碎、筛分工序全部在破碎车间内进行,皮带廊道全封闭运行;加强对各生产设备、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巡检和养护;定期对厂区洒水降尘,做好厂区清洁,并加强项目区周围绿化建设等措施,经治理后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应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营运期搅拌拌料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使用;项目烟气处理用水补充量为3m3/d;车辆冲洗废水经配套的1座沉淀池3m3收集处理后,循环用于车辆冲洗,仅增加损耗用水;职工生活污水经1座3m3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噪声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搅拌机、喂料机、成型机、风机和运输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及厂房隔音降噪措施,经治理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一般固废: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破损湿坯体,直接使用破碎机破碎回用作原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进入原料库回用;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村组转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危险废物:营运期危废主要为废机油和废油桶,危废类别为HW08;废氢氧化钠包装袋,危废类别为HW49,要求危险废物均由专一密封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你公司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计、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间,落实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各项危废分类、分区收集暂存,采用的收集桶密闭、贴签,危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识,悬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建立危废登记管理记录,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收集、转运和处置。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5.56t/a。

五、根据《河南省2019年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方案》要求,项目技改完成后需对隧道窑烟气排气筒(DA002)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 (略) 。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六、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企业在实际排污之前,应办理排污许可相关变更手续。

项目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和未变更排污许可证,不得投入运行。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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