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26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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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26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26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4-26 22: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4年4月26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1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巴润别立镇巴音朝格图嘎查建筑用砂九矿*立方米/年采矿项目

阿左旗巴润别立镇巴音朝格图嘎查

阿拉善 (略)

项目概况

项目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位于阿左旗巴润别立镇巴音朝格图嘎查,中心坐标:东经:105°40′32″;北纬:38°3′48″。该项目拟开采建筑用石料规模为*m3/a(33.*t/a),矿山服务年限为6.4年,矿区面积约为0.82km2,开采标高为1410-1344m,采用露天凹陷式开采方式,矿区共有1个矿体,分为三期自西向东逐步开采。设有两条砂石料筛分生产线,以本项目采出石料为原料,年产砾石*m3、建筑用砂*m3。建设内容包括露天采坑、工业广场、运输系统、 (略) 、堆场沉淀池、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供电,该项目冬季不施工,无采暖设施。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噪声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27.*元,占投资的6.38%。

报告表

内蒙古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开采、 (略) 运输等环节应加强抑尘措施的落实,筛分、水洗工序设置于全封闭车间,原料、成品堆存于全封闭储棚,筛分工序产生粉尘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应确保颗粒物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2001)的相应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洗砂废水由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处置后,定期清掏。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1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收集,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中的相关规定的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剥离的表土单独堆存,用于后期生态恢复;除尘灰、沉淀池淤泥、筛分废料在具备采矿回填条件后,回填露天采坑;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外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该项目位于生态环境脆弱地区,项目的生产运营活动要控制在矿区界线范围内,不得随意外扩、扰动矿区范围以外生境,运输车辆不得随意穿越、碾压草场。项目运营期要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按照开采顺序对露天采场进行废石回填平整。开采期结束后应将露天采场、排土场、工业广场进行平整,并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生态恢复计划,选用当地植被,以人工和自然恢复相适宜的方式进行生态恢复和治理,确保稳定形成与周边协调的自然生态环境。

6、项目在环保设施的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

邮寄地址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电话

0483-*


编辑: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与排放管理科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26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4-26 22: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4年4月26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1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巴润别立镇巴音朝格图嘎查建筑用砂九矿*立方米/年采矿项目

阿左旗巴润别立镇巴音朝格图嘎查

阿拉善 (略)

项目概况

项目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位于阿左旗巴润别立镇巴音朝格图嘎查,中心坐标:东经:105°40′32″;北纬:38°3′48″。该项目拟开采建筑用石料规模为*m3/a(33.*t/a),矿山服务年限为6.4年,矿区面积约为0.82km2,开采标高为1410-1344m,采用露天凹陷式开采方式,矿区共有1个矿体,分为三期自西向东逐步开采。设有两条砂石料筛分生产线,以本项目采出石料为原料,年产砾石*m3、建筑用砂*m3。建设内容包括露天采坑、工业广场、运输系统、 (略) 、堆场沉淀池、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供电,该项目冬季不施工,无采暖设施。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噪声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27.*元,占投资的6.38%。

报告表

内蒙古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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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开采、 (略) 运输等环节应加强抑尘措施的落实,筛分、水洗工序设置于全封闭车间,原料、成品堆存于全封闭储棚,筛分工序产生粉尘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应确保颗粒物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2001)的相应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洗砂废水由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处置后,定期清掏。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1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收集,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中的相关规定的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剥离的表土单独堆存,用于后期生态恢复;除尘灰、沉淀池淤泥、筛分废料在具备采矿回填条件后,回填露天采坑;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外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该项目位于生态环境脆弱地区,项目的生产运营活动要控制在矿区界线范围内,不得随意外扩、扰动矿区范围以外生境,运输车辆不得随意穿越、碾压草场。项目运营期要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按照开采顺序对露天采场进行废石回填平整。开采期结束后应将露天采场、排土场、工业广场进行平整,并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生态恢复计划,选用当地植被,以人工和自然恢复相适宜的方式进行生态恢复和治理,确保稳定形成与周边协调的自然生态环境。

6、项目在环保设施的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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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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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行政审批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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