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凯密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胶带、塑料制品生产项目”报批前公示
“昆山凯密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胶带、塑料制品生产项目”报批前公示
发布单位:昆山凯密 (略)
1、说明
苏 (略) (略) 受昆山凯密 (略) 委托完成了对“昆山凯密 (略) 胶带、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 (略) 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昆山凯密 (略) 和苏 (略) (略) 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昆山凯密 (略) 和苏 (略) (略) 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昆山凯密 (略) 和苏 (略) (略) 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昆山凯密 (略) 胶带、塑料制品生产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昆山凯密 (略) 胶带、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昆山凯密 (略) 胶带、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淀山湖 (略) 16号1号厂房、2号厂房、5号厂房
(3)项目所属行业: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4)项目内容: (略) 场发展需要,拟投资*元,在租赁厂区内的新租赁厂房和已租赁厂房内进行改扩建项目,增加设备扩大产能,原有产能为自闭管*m、闭口管*m、铝箔卷*件、海绵胶带*m2、袖套*m、PVC塑料类产品*m2、无纺布类产品*m2、吸音棉类产品*m2,本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年产胶带*平方米和塑料制品*件,全厂年生产自闭管*m、闭口管*m、铝箔卷*件、海绵胶带*m2、袖套*m、PVC塑料类产品*m2、无纺布类产品*m2、吸音棉类产品*m2、PVC胶带*m2和塑料制品*件。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昆山凯密 (略)
联 系 人:姜华
联系地址: (略) 淀山湖 (略) 16号1号厂房、2号厂房、5号厂房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 (略) (略)
评价机构地址: (略) 吴中区木渎 (略) 16号11幢6层1141室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方式:* *@*q.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发布单位:昆山凯密 (略)
1、说明
苏 (略) (略) 受昆山凯密 (略) 委托完成了对“昆山凯密 (略) 胶带、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 (略) 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昆山凯密 (略) 和苏 (略) (略) 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昆山凯密 (略) 和苏 (略) (略) 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昆山凯密 (略) 和苏 (略) (略) 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昆山凯密 (略) 胶带、塑料制品生产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昆山凯密 (略) 胶带、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昆山凯密 (略) 胶带、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淀山湖 (略) 16号1号厂房、2号厂房、5号厂房
(3)项目所属行业: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4)项目内容: (略) 场发展需要,拟投资*元,在租赁厂区内的新租赁厂房和已租赁厂房内进行改扩建项目,增加设备扩大产能,原有产能为自闭管*m、闭口管*m、铝箔卷*件、海绵胶带*m2、袖套*m、PVC塑料类产品*m2、无纺布类产品*m2、吸音棉类产品*m2,本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年产胶带*平方米和塑料制品*件,全厂年生产自闭管*m、闭口管*m、铝箔卷*件、海绵胶带*m2、袖套*m、PVC塑料类产品*m2、无纺布类产品*m2、吸音棉类产品*m2、PVC胶带*m2和塑料制品*件。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昆山凯密 (略)
联 系 人:姜华
联系地址: (略) 淀山湖 (略) 16号1号厂房、2号厂房、5号厂房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 (略) (略)
评价机构地址: (略) 吴中区木渎 (略) 16号11幢6层1141室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方式:* *@*q.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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