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平等育肥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龙胜各族自治县平等育肥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龙胜 (略) 场 (略) 拟 (略) 龙胜各族自治县平等镇庖田村鱼塘屯建设“龙胜各族自治县平等育肥猪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龙胜各族自治县平等育肥猪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龙胜各族自治县平等镇庖田村鱼塘屯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00亩(租赁土地面积),厂区建设占地面积*m2(合约163亩),建设5栋平层栏舍、2栋双层楼房栏舍及生活办公区,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有机肥场及无害化处理车间等,同时完 (略) 、绿化、管网及给排水、供电、消防、职业安全卫生防疫等公用工程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存栏育肥猪*头、年出栏育肥猪*头的养殖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龙胜 (略) 场 (略)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 (略) 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浔江北区滨江大道崇粉街1幢1单元
联系人:龙总
联系方式:*
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31号建银花园一区一号楼四楼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771-*
邮箱:*@*q.com
四、公 (略) 络连接
公众可下载本公示附件以获取公众参与调查表,按规范要求填写意见并反馈。
链接:http://**
提取码:0ogw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示时间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龙胜 (略) 场 (略) 拟 (略) 龙胜各族自治县平等镇庖田村鱼塘屯建设“龙胜各族自治县平等育肥猪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龙胜各族自治县平等育肥猪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龙胜各族自治县平等镇庖田村鱼塘屯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00亩(租赁土地面积),厂区建设占地面积*m2(合约163亩),建设5栋平层栏舍、2栋双层楼房栏舍及生活办公区,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有机肥场及无害化处理车间等,同时完 (略) 、绿化、管网及给排水、供电、消防、职业安全卫生防疫等公用工程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存栏育肥猪*头、年出栏育肥猪*头的养殖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龙胜 (略) 场 (略)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 (略) 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浔江北区滨江大道崇粉街1幢1单元
联系人:龙总
联系方式:*
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31号建银花园一区一号楼四楼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771-*
邮箱:*@*q.com
四、公 (略) 络连接
公众可下载本公示附件以获取公众参与调查表,按规范要求填写意见并反馈。
链接:http://**
提取码:0ogw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示时间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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