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露圩镇凤凰生态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宾阳县露圩镇凤凰生态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宾阳县露圩镇凤凰生态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24年4月25日委托广西 (略) 编制《宾阳县露圩镇凤凰生态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2018.7.16),现将该项目环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事项做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宾阳县露圩镇凤凰生态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 (略) 宾阳县露圩镇八凤村委木塘村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70m2(26.461亩),现有项目已建成6栋猪舍,已建成容积均为120m3的集污池和沉淀池,黑膜沼气池容积4200m3,沼液储存池3000m3,700m2的堆粪棚,以及料塔、办公生活区、消毒间等配套设施,年出栏育肥猪4500头。本次扩建依托现有猪舍及环保工程,新增年出栏肉猪500头,扩建后年出栏肉猪5000头。
项目总投资:*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宾阳县露圩镇凤凰生态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通讯地址: (略) 宾阳县露圩镇八凤村委木塘村
邮编:*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广西 (略)
联系电话:*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宾阳县露圩镇凤凰生态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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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露圩镇凤凰生态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24年4月25日委托广西 (略) 编制《宾阳县露圩镇凤凰生态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2018.7.16),现将该项目环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事项做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宾阳县露圩镇凤凰生态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 (略) 宾阳县露圩镇八凤村委木塘村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70m2(26.461亩),现有项目已建成6栋猪舍,已建成容积均为120m3的集污池和沉淀池,黑膜沼气池容积4200m3,沼液储存池3000m3,700m2的堆粪棚,以及料塔、办公生活区、消毒间等配套设施,年出栏育肥猪4500头。本次扩建依托现有猪舍及环保工程,新增年出栏肉猪500头,扩建后年出栏肉猪5000头。
项目总投资:*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宾阳县露圩镇凤凰生态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通讯地址: (略) 宾阳县露圩镇八凤村委木塘村
邮编:*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广西 (略)
联系电话:*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宾阳县露圩镇凤凰生态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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