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丹东临港产业园区—大东港区振兴路以东、东沟Ⅱ港池以南、东沟二作业区局部地块用地规划调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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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东临港产业园区—大东港区振兴路以东、东沟Ⅱ港池以南、东沟二作业区局部地块用地规划调整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关于大东港区振兴

路以东、东沟Ⅱ港池以南、东沟二作业区局部地块用地规划调整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项目名称:丹东临港产业园区—大东 (略) 以东、东沟Ⅱ港池以南、东沟二作业区局部地块用地规划调整

项目位置:位于大东港区, (略) 东侧,东沟II港池南侧

二、调整背景

大东港区是丹东港的主港区,是辽宁沿海港口“一个中心、东西两翼”一体化发展格局中的“东翼”,具备建设大型深水港的基础与条件,港口后方空间开阔充裕,具有发展临港产业的诸多优势。目前大东港区围绕港池均规划为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凭借优良的港口条件,实现大生产与大运输相结合的模式,考虑到生产运输的便捷性,调整部分区域交通设施用地为工业用地,以便港口工业更高效地与码头衔接,提高运输效率,促进临港产业发展。

三、调整内容

交通运输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调整地块用地面积约20.00公顷。

公示时间 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6月10日

意见反馈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期 (略) 自然资源局合作区分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如有反馈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丹东新区银河大街102-1号1018室

联系电话:0415-*

特此公示

(略) 自然资源局合作区分局

2024年4月28日


附件:丹东临港产业园区—大东 (略) 以东、东沟Ⅱ港池以南、东沟二作业区局部地块用地规划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关于大东港区振兴

路以东、东沟Ⅱ港池以南、东沟二作业区局部地块用地规划调整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项目名称:丹东临港产业园区—大东 (略) 以东、东沟Ⅱ港池以南、东沟二作业区局部地块用地规划调整

项目位置:位于大东港区, (略) 东侧,东沟II港池南侧

二、调整背景

大东港区是丹东港的主港区,是辽宁沿海港口“一个中心、东西两翼”一体化发展格局中的“东翼”,具备建设大型深水港的基础与条件,港口后方空间开阔充裕,具有发展临港产业的诸多优势。目前大东港区围绕港池均规划为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凭借优良的港口条件,实现大生产与大运输相结合的模式,考虑到生产运输的便捷性,调整部分区域交通设施用地为工业用地,以便港口工业更高效地与码头衔接,提高运输效率,促进临港产业发展。

三、调整内容

交通运输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调整地块用地面积约20.00公顷。

公示时间 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6月10日

意见反馈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期 (略) 自然资源局合作区分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如有反馈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丹东新区银河大街102-1号1018室

联系电话:0415-*

特此公示

(略) 自然资源局合作区分局

2024年4月28日


附件:丹东临港产业园区—大东 (略) 以东、东沟Ⅱ港池以南、东沟二作业区局部地块用地规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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