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延津县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延津县委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及重要批示指示,认真落实省、市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加压奋进、砥砺前行,不断推进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现将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准管控,环境目标高质量完成
2023年延津县大气综合指数为4.993,全 (略) 排名第81, (略) 排名第3;优良天数224天,全 (略) 排名第84, (略) 排名第3。河流出境断面符合上级目标要求,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我县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二、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为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6月2日,成功举办2023年“大美延津”群众文化活动暨世界环境日专场主题晚会,顶端新闻、延津融媒对晚会进行现场直播,起到了良好社会效果。11月8日,组织召开县委理论学生态文明思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对提高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能力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三、全力以赴,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加强对国和省、市控站点和全县各乡(镇、街道)空气站点调度,开展分析会商研判,分析研判原因,制定科学治理方案,及时制定发布管控建议,帮扶属地开展站点周边精细化管控工作;二是建立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全口径清单。填报编制83家,提升工业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做好重点治理任务工作。完成 (略) 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共检测点位7436个,检测出泄露点位数2个,修复点位数2个;完成河南晋开 (略) 退城搬迁工作。四是全面深化扬尘污染防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8个100%”,开展大排查16次,发现问题89处,现场整改89处。五是开展企业环保绩效评级,实施差异化应急管控。依据《应急管控技术指南》,分类施策,逐一帮扶指导绩效分级评定,目前,4家拟申报B级 (略) 局,待核查验收。六是完善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完成全县338家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做到减排措施全覆盖。七是加大餐饮业油烟治理力度。共检查餐饮场所1136家次,对未按规定清洗使用的46家餐饮单位进行治理整顿,立案4起,行政处罚金额1700元。八是加强重型 (略) 移动机械管控监管。对城区大货车闯禁行进行治理,共查扣违规通行货车178辆,电子抓拍违规通行货车232辆; (略) 移动机械和柴油货车入户检测工作,入户检测2944辆,其中不合格6辆; (略) 移动机械执法抽查140辆,其中不合格5辆,已按要求进行维修整改。
四、综合施策,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
一是持续开展黄河流域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实施环境问题整治动态清零。二是落实“一区一策”整治方案。三是开展医疗污水处理整改。对26家二级以下医疗机构逐一进行现场检查核查,建立“一院一档”问题整改台账。四是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项目。积极推进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项目。五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对全县14个入河排污口开展了排查溯源整治工作,规范录入信息,对7个入河排污口开展论证和规范设置工作。
五、严格管控,持续保持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稳定
一是2023年度与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定期调度土壤法定义务落实情况,4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均已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土壤、地下水自行检测工作。二是建立“十四五”地下水国考点位周边污染风险台账。三是完成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四是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完成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14个,完成农村环境整治村庄12个。五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县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每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工作。
六、强化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共抽查企业229家,其中一般排污单位213家,重点排污单位16家。检查发现环境问题9个,目前已完成整改。二是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打击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目前,未发现新增“散乱污”企业。三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行业专项治理现场检查。对涉VOCs企业逐一摸底排查,发现立行立改问题44个,环境违法行为3个,立案3个;五是开展ODS专项现场检查。对我县泡沫及制冷设备制造企业开展检查,了解涉及ODS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情况,经排查,我县仅有一家涉及ODS企业, (略) 备案,使用的原料已不涉及ODS成分。六是日常执法监管。强化日常企业监管,录入河南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即:执法APP系统)企业1237家次,发现立行立改问题186个,均已整改到位。七是加强危险废物和辐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集中治理排查,未发现我县有废弃化学品情况;对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重金属企业进行排查严控新增重金属排放量。
七、优化审批,持续做好生态要素保障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作为,切实增强服务群众、企业的满意度。受理建设项目28件,排污许可办理事项91项,提前介入帮扶新建项目5件,帮扶指导企业验收3件,现场解决企业疑问7件;督促指导 (略) 上提交申报事项,帮助排污许可单位找回账号密码和咨询服务9件。
八、实事求是,扎实做好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一是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交办问题和省委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巩固整改成果。二是全面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筹备迎检及转交案件办理工作,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于2023年11月21日全面启动,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我县共接信访转办件15件,完全办结7件、阶段性办结8件,按时按要求完成办结任务。
2024年1月9日
2023年,延津县委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及重要批示指示,认真落实省、市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加压奋进、砥砺前行,不断推进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现将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准管控,环境目标高质量完成
2023年延津县大气综合指数为4.993,全 (略) 排名第81, (略) 排名第3;优良天数224天,全 (略) 排名第84, (略) 排名第3。河流出境断面符合上级目标要求,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我县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二、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为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6月2日,成功举办2023年“大美延津”群众文化活动暨世界环境日专场主题晚会,顶端新闻、延津融媒对晚会进行现场直播,起到了良好社会效果。11月8日,组织召开县委理论学生态文明思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对提高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能力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三、全力以赴,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加强对国和省、市控站点和全县各乡(镇、街道)空气站点调度,开展分析会商研判,分析研判原因,制定科学治理方案,及时制定发布管控建议,帮扶属地开展站点周边精细化管控工作;二是建立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全口径清单。填报编制83家,提升工业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做好重点治理任务工作。完成 (略) 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共检测点位7436个,检测出泄露点位数2个,修复点位数2个;完成河南晋开 (略) 退城搬迁工作。四是全面深化扬尘污染防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8个100%”,开展大排查16次,发现问题89处,现场整改89处。五是开展企业环保绩效评级,实施差异化应急管控。依据《应急管控技术指南》,分类施策,逐一帮扶指导绩效分级评定,目前,4家拟申报B级 (略) 局,待核查验收。六是完善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完成全县338家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做到减排措施全覆盖。七是加大餐饮业油烟治理力度。共检查餐饮场所1136家次,对未按规定清洗使用的46家餐饮单位进行治理整顿,立案4起,行政处罚金额1700元。八是加强重型 (略) 移动机械管控监管。对城区大货车闯禁行进行治理,共查扣违规通行货车178辆,电子抓拍违规通行货车232辆; (略) 移动机械和柴油货车入户检测工作,入户检测2944辆,其中不合格6辆; (略) 移动机械执法抽查140辆,其中不合格5辆,已按要求进行维修整改。
四、综合施策,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
一是持续开展黄河流域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实施环境问题整治动态清零。二是落实“一区一策”整治方案。三是开展医疗污水处理整改。对26家二级以下医疗机构逐一进行现场检查核查,建立“一院一档”问题整改台账。四是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项目。积极推进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项目。五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对全县14个入河排污口开展了排查溯源整治工作,规范录入信息,对7个入河排污口开展论证和规范设置工作。
五、严格管控,持续保持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稳定
一是2023年度与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定期调度土壤法定义务落实情况,4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均已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土壤、地下水自行检测工作。二是建立“十四五”地下水国考点位周边污染风险台账。三是完成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四是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完成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14个,完成农村环境整治村庄12个。五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县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每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工作。
六、强化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共抽查企业229家,其中一般排污单位213家,重点排污单位16家。检查发现环境问题9个,目前已完成整改。二是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打击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目前,未发现新增“散乱污”企业。三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行业专项治理现场检查。对涉VOCs企业逐一摸底排查,发现立行立改问题44个,环境违法行为3个,立案3个;五是开展ODS专项现场检查。对我县泡沫及制冷设备制造企业开展检查,了解涉及ODS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情况,经排查,我县仅有一家涉及ODS企业, (略) 备案,使用的原料已不涉及ODS成分。六是日常执法监管。强化日常企业监管,录入河南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即:执法APP系统)企业1237家次,发现立行立改问题186个,均已整改到位。七是加强危险废物和辐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集中治理排查,未发现我县有废弃化学品情况;对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重金属企业进行排查严控新增重金属排放量。
七、优化审批,持续做好生态要素保障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作为,切实增强服务群众、企业的满意度。受理建设项目28件,排污许可办理事项91项,提前介入帮扶新建项目5件,帮扶指导企业验收3件,现场解决企业疑问7件;督促指导 (略) 上提交申报事项,帮助排污许可单位找回账号密码和咨询服务9件。
八、实事求是,扎实做好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一是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交办问题和省委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巩固整改成果。二是全面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筹备迎检及转交案件办理工作,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于2023年11月21日全面启动,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我县共接信访转办件15件,完全办结7件、阶段性办结8件,按时按要求完成办结任务。
2024年1月9日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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