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二连盆地乌里雅斯太石油开采滚动开发项目、东乌珠穆沁旗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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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二连盆地乌里雅斯太石油开采滚动开发项目、东乌珠穆沁旗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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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二连盆地乌里雅斯太石油开采滚动开发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嘎海乐苏木

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嘎海乐苏木额仁高毕嘎查,本次改扩建采矿权面积由原来的19.964km2变更为28.0225km2,增加部分开采面积为8.0585km2。区块内新部署油井80口(23口油井为现有勘探井转采),注水井27口(全部为前期油井转注,其中新增区块2口勘探井已转注水井);新增集油管线、掺水管线并列设置,分别长15.69km,注水管线总长度15.3km。本次项目不新增集输站,全部现有工程集输站。现有乌里雅斯太石油开采项目采矿权于2022年7月21日取得,证号C**,采矿权名称为“内蒙古二连盆地乌里雅斯太石油开采”,登记面积28.0225km2,生产设计规模8.*吨/年,矿山生产建设规模级别属于小型,开采年限10年(有效期限2022年7月21日~2032年5月4日)。本项目总占地50.07hm2,为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永久占地7.24hm2,临时占地42.83hm2。其中新增的7.24hm2永久占地面积为井场永久占地和新 (略) 永久占地。

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概算值为830.*元,环保投资共占工程投资的2.89%。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油田开发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加强采油井密封系统,井口设置紧急切断阀,一旦发生事故,紧急切断气源,最大限度地减少集输过程中的排放量。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仪表、阀门、控制设备等,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和操作平衡,减少放空和安全阀启跳,减少气体泄漏。集输系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管道油气泄漏事故发生。油井及管道等有阀门的地方,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废气测漏检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油田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和洗井废水。采出液经油水分离后废水进入集输站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的要求后全部回注,不外排。井下作业废水和洗井废水经废水回收双管流程,使修井、洗井废水不出井,直接进入产液系统,处理后最终按《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的要求全部回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单井数据远程监控系统等设备的运行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减振降噪等工程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废机油,落地油采取桶装形式收集,暂存于集输站危废暂存间,定期由东乌珠穆沁旗高科 (略) 收集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采用钢制铁桶 (略) 卸入集输站三相分离器进行处理。项目运营期无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井场泥浆池、污水储罐为重点防渗区,渗透系数≤10-10cm/s,防渗层为至少等效2m厚黏土层,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油田布设7个地下水监控井,每年监测2次。布设5个土壤跟踪监测点,每年监测1次。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对单井、管线区和集输站的巡视和维护。

五、生态综合整治措施

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及时进行土地复垦,在第一个播种季节进行植被恢复,恢复为原有的用地类型,临时用地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7%,植被盖度恢复到不低于项目周边。

六、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针对井喷事故、管道或罐体泄漏事故设置应急预案,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井场设置检测仪表,定期对管线和罐体进行超声波检查,设置管线压力、流量监控系统,发现异常立即排查,如有突发事情启动应急预案。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采取了张贴公告、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

建设单位于2023 年7 月26 日在环境 (略) 进行了首次公示。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4年3 月4日至3 月15 日在环境 (略) 进行了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在此期间在锡林郭勒日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同时在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张贴了第二次信息公示材料。2024年4月16日建设单位在环境 (略) 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在全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该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2

东乌珠穆沁旗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

项目总占地面积*.4平方米(986.0316亩)建设养殖场;其中包括办公生活区:综合楼6981.51平方米(6层)、研发中心2614.61平方米(3层)、辅助服务楼4223平方米(1层)、综合娱乐楼7679平方米(3层);牛基地办公区平方米:牛舍(17处)*平方米、TMR库(搅拌车间):3500平方米、储草棚:7000平方米、青储棚3500平方米、堆粪棚1800平方米、门卫56.78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项目拟培育1000头育肥牛、2500头基础母牛。

一、大气防治措施

(1)牛舍恶臭:①加大清污次数,保证做到日产日清;②设计日粮组成,适量降低日粮中营养物质(主要是氮和磷)的浓度,采用经氨基酸平衡的低蛋白日粮,以减少氮和磷的排放;③定期对牛舍等场所喷洒消毒液、除臭剂,将部分臭气成分氧化为少臭或无臭物质;④场区绿化以广种花草树木,可以有效吸收恶臭物质。(2)堆粪区恶臭:堆粪区周边喷洒除臭剂并投加减少氨释放和保氮的复合菌剂,有效减少氨气等臭气的排放,堆粪区周边进行绿化。(3)饲料加工粉尘:本项目设全封闭的饲料加工车间,搅拌时喷入一定量的水,以保持饲料的湿度,可有效抑制扬尘。(4)食堂油烟:项目设置一套处理效率为60%的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肉牛育肥过程中产生的牛粪、牛尿落入牛舍内,牛粪内水分自然挥发及肉牛日常踩结,形成粪床,粪床每天清理一次。项目清粪方式采用干清粪工艺,利用机械+人工干法清粪方式将粪污及时清运至堆粪区后拉运至内蒙古巴音呼荣格 (略) 有机肥厂用于生产有机肥。项目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和电锅炉废水经化粪 (略) (略) 排放至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养殖区牛叫声、TMR搅拌机、打捆机、泵类等设备噪声。拟采取合理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牛舍采用干清粪工艺,清理出的牛粪运往堆粪区后拉运至内蒙古巴音呼荣格 (略) 有机肥厂用于生产有机肥;饲料残渣、废牛床垫料同牛粪一起运至堆粪区后拉运至内蒙古巴音呼荣格 (略) 有机肥厂用于生产有机肥;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设置2座安全填埋井(容积25m3/座)用于病死牛填埋处置;医疗垃圾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后交由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生态保护措施

(1)保护好非规划用地的植被,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工程建设中,除规划占地外,不得占用其它土地。(2)运营期间不得随意砍伐工程用地外的现有树木,破坏植被;对厂区进行植树绿化,尽可能进行植被恢复。(3)绿化尽可能使用乡土种:乡土种长期适应本区环境,成活率高,适应力强,抗灾能力强,应是绿化时首选的树(草)种。

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22日在全国 (略) (略) 的方式首次向公众公示了拟建项目的征求意见稿,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8日在《锡林郭勒日报》进行了2次报纸公示;2024年1月5日,建设单位在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思太镇开展了张贴公示。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9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0479-*(传真)。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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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二连盆地乌里雅斯太石油开采滚动开发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嘎海乐苏木

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嘎海乐苏木额仁高毕嘎查,本次改扩建采矿权面积由原来的19.964km2变更为28.0225km2,增加部分开采面积为8.0585km2。区块内新部署油井80口(23口油井为现有勘探井转采),注水井27口(全部为前期油井转注,其中新增区块2口勘探井已转注水井);新增集油管线、掺水管线并列设置,分别长15.69km,注水管线总长度15.3km。本次项目不新增集输站,全部现有工程集输站。现有乌里雅斯太石油开采项目采矿权于2022年7月21日取得,证号C**,采矿权名称为“内蒙古二连盆地乌里雅斯太石油开采”,登记面积28.0225km2,生产设计规模8.*吨/年,矿山生产建设规模级别属于小型,开采年限10年(有效期限2022年7月21日~2032年5月4日)。本项目总占地50.07hm2,为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永久占地7.24hm2,临时占地42.83hm2。其中新增的7.24hm2永久占地面积为井场永久占地和新 (略) 永久占地。

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概算值为830.*元,环保投资共占工程投资的2.89%。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油田开发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加强采油井密封系统,井口设置紧急切断阀,一旦发生事故,紧急切断气源,最大限度地减少集输过程中的排放量。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仪表、阀门、控制设备等,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和操作平衡,减少放空和安全阀启跳,减少气体泄漏。集输系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管道油气泄漏事故发生。油井及管道等有阀门的地方,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废气测漏检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油田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和洗井废水。采出液经油水分离后废水进入集输站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的要求后全部回注,不外排。井下作业废水和洗井废水经废水回收双管流程,使修井、洗井废水不出井,直接进入产液系统,处理后最终按《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的要求全部回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单井数据远程监控系统等设备的运行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减振降噪等工程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废机油,落地油采取桶装形式收集,暂存于集输站危废暂存间,定期由东乌珠穆沁旗高科 (略) 收集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采用钢制铁桶 (略) 卸入集输站三相分离器进行处理。项目运营期无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井场泥浆池、污水储罐为重点防渗区,渗透系数≤10-10cm/s,防渗层为至少等效2m厚黏土层,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油田布设7个地下水监控井,每年监测2次。布设5个土壤跟踪监测点,每年监测1次。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对单井、管线区和集输站的巡视和维护。

五、生态综合整治措施

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及时进行土地复垦,在第一个播种季节进行植被恢复,恢复为原有的用地类型,临时用地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7%,植被盖度恢复到不低于项目周边。

六、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针对井喷事故、管道或罐体泄漏事故设置应急预案,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井场设置检测仪表,定期对管线和罐体进行超声波检查,设置管线压力、流量监控系统,发现异常立即排查,如有突发事情启动应急预案。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采取了张贴公告、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

建设单位于2023 年7 月26 日在环境 (略) 进行了首次公示。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4年3 月4日至3 月15 日在环境 (略) 进行了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在此期间在锡林郭勒日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同时在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张贴了第二次信息公示材料。2024年4月16日建设单位在环境 (略) 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在全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该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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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乌珠穆沁旗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

项目总占地面积*.4平方米(986.0316亩)建设养殖场;其中包括办公生活区:综合楼6981.51平方米(6层)、研发中心2614.61平方米(3层)、辅助服务楼4223平方米(1层)、综合娱乐楼7679平方米(3层);牛基地办公区平方米:牛舍(17处)*平方米、TMR库(搅拌车间):3500平方米、储草棚:7000平方米、青储棚3500平方米、堆粪棚1800平方米、门卫56.78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项目拟培育1000头育肥牛、2500头基础母牛。

一、大气防治措施

(1)牛舍恶臭:①加大清污次数,保证做到日产日清;②设计日粮组成,适量降低日粮中营养物质(主要是氮和磷)的浓度,采用经氨基酸平衡的低蛋白日粮,以减少氮和磷的排放;③定期对牛舍等场所喷洒消毒液、除臭剂,将部分臭气成分氧化为少臭或无臭物质;④场区绿化以广种花草树木,可以有效吸收恶臭物质。(2)堆粪区恶臭:堆粪区周边喷洒除臭剂并投加减少氨释放和保氮的复合菌剂,有效减少氨气等臭气的排放,堆粪区周边进行绿化。(3)饲料加工粉尘:本项目设全封闭的饲料加工车间,搅拌时喷入一定量的水,以保持饲料的湿度,可有效抑制扬尘。(4)食堂油烟:项目设置一套处理效率为60%的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肉牛育肥过程中产生的牛粪、牛尿落入牛舍内,牛粪内水分自然挥发及肉牛日常踩结,形成粪床,粪床每天清理一次。项目清粪方式采用干清粪工艺,利用机械+人工干法清粪方式将粪污及时清运至堆粪区后拉运至内蒙古巴音呼荣格 (略) 有机肥厂用于生产有机肥。项目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和电锅炉废水经化粪 (略) (略) 排放至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养殖区牛叫声、TMR搅拌机、打捆机、泵类等设备噪声。拟采取合理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牛舍采用干清粪工艺,清理出的牛粪运往堆粪区后拉运至内蒙古巴音呼荣格 (略) 有机肥厂用于生产有机肥;饲料残渣、废牛床垫料同牛粪一起运至堆粪区后拉运至内蒙古巴音呼荣格 (略) 有机肥厂用于生产有机肥;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设置2座安全填埋井(容积25m3/座)用于病死牛填埋处置;医疗垃圾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后交由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生态保护措施

(1)保护好非规划用地的植被,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工程建设中,除规划占地外,不得占用其它土地。(2)运营期间不得随意砍伐工程用地外的现有树木,破坏植被;对厂区进行植树绿化,尽可能进行植被恢复。(3)绿化尽可能使用乡土种:乡土种长期适应本区环境,成活率高,适应力强,抗灾能力强,应是绿化时首选的树(草)种。

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22日在全国 (略) (略) 的方式首次向公众公示了拟建项目的征求意见稿,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8日在《锡林郭勒日报》进行了2次报纸公示;2024年1月5日,建设单位在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思太镇开展了张贴公示。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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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9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0479-*(传真)。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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