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深圳市华保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深圳市华保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略) 珠海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珠海分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富山 (略) 斗门区斗门 (略) 2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珠海分公司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珠海分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斗门区斗门 (略) 2号,本项目建筑面积为1300平方米,主要从事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服务,监测主要包括空气和废气、水和废水、土壤和沉积物、噪声等的检测服务,最终形成检测报告,每年检测报告约1000份。本项目原辅材料、生产设备、工艺等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A区的硫酸雾、NOx、HCl、氨,经集后分别通过1套“碱喷淋”治理,通过20m排气筒P1排放;D区的硫酸雾、NOx、HCl、氨,经集后分别通过1套“碱喷淋”治理,通过20m排气筒P4排放;B区的NMHC、*醇,经集后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治理,通过20m排气筒P2排放。C区的臭气浓度、硫酸雾、NOx、HCl、氨,经集后通过1套“碱喷淋+活性炭吸附”治理,通过20m排气筒P3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略) (略) 珠海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珠海分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富山 (略) 斗门区斗门 (略) 2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珠海分公司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珠海分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斗门区斗门 (略) 2号,本项目建筑面积为1300平方米,主要从事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服务,监测主要包括空气和废气、水和废水、土壤和沉积物、噪声等的检测服务,最终形成检测报告,每年检测报告约1000份。本项目原辅材料、生产设备、工艺等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A区的硫酸雾、NOx、HCl、氨,经集后分别通过1套“碱喷淋”治理,通过20m排气筒P1排放;D区的硫酸雾、NOx、HCl、氨,经集后分别通过1套“碱喷淋”治理,通过20m排气筒P4排放;B区的NMHC、*醇,经集后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治理,通过20m排气筒P2排放。C区的臭气浓度、硫酸雾、NOx、HCl、氨,经集后通过1套“碱喷淋+活性炭吸附”治理,通过20m排气筒P3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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