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全福塑业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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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全福塑业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对策和措施

(略) (略) 迁建项目

(略) (略)

(略) 禅城区南庄镇吉利工业 (略) 61号之二

元一生态环境(广东)有限公司

(略) (略) 迁建项 (略) 禅城区南庄镇吉利工业 (略) 61号之二,迁建后项目占地面积减至1300m2,建筑面积减至1300m2,预计年生产塑料化粪池仍为*个。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略) 排入南庄污水处理厂。

废气:项目吹塑成型和挤出成型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混料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

噪声:采取优化布局、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隔音和减振等措施。

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等 (略) 处理。

危险废物:含油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回收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略) 起5个工作日对外公示,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禅 (略) 13楼1304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7-*

电子邮箱:*@*ttp://**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附件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对策和措施

(略) (略) 迁建项目

(略) (略)

(略) 禅城区南庄镇吉利工业 (略) 61号之二

元一生态环境(广东)有限公司

(略) (略) 迁建项 (略) 禅城区南庄镇吉利工业 (略) 61号之二,迁建后项目占地面积减至1300m2,建筑面积减至1300m2,预计年生产塑料化粪池仍为*个。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略) 排入南庄污水处理厂。

废气:项目吹塑成型和挤出成型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混料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

噪声:采取优化布局、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隔音和减振等措施。

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等 (略) 处理。

危险废物:含油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回收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略) 起5个工作日对外公示,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禅 (略) 13楼1304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7-*

电子邮箱:*@*ttp://**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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