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关于2024年4月11日拟对衢江区城东片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横五路、天湖北路、江滨路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关于2024年4月11日拟对衢江区城东片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横五路、天湖北路、江滨路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衢江区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 (略) 、 (略) (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衢江区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 (略) 、 (略) (一期)
建设地点:衢江区城东片区, (略) 以东,上山溪以西,东迹大道(G320国道)以北, (略) 以南
建设单位: (略) 衢江区城东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包 (略) 。其 (略) :全长约650米,宽36-59米。 (略) (略) 标准设计, (略) 面,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50km/h,路面设计轴载BZZ-100。 (略) :全长约710米,宽24米。 (略) (略) 标准设计, (略) 面,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km/h,路面设计轴载BZZ-100。 (略) :全长约620米,宽12米。 (略) 支路标准设计, (略) 面,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30km/h,路面设计轴载BZZ-100。同时配套建设 (略) 、 (略) 、 (略) 、 (略) 、绿化、亮化、标志 (略) 附属设施。项目分两期实施,其 (略) 南半段约240米二期实施。由 (略) 南半段和东迹大道连接方式未确定,项目分期建设生产,本次环评内容仅为一期的建设内容: (略) 北半段410米、 (略) 710米、 (略) 62 (略) 附属设施。
公众参与情况: (略) 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工程施工期施工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期CO排放参照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中容许浓度。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后用于工程养护和施工降尘;施工期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已有的厕所预处理后纳 (略) ,生活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标准后排放。工程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衢 (略) 8号衢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衢江区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 (略) 、 (略) (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衢江区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 (略) 、 (略) (一期)
建设地点:衢江区城东片区, (略) 以东,上山溪以西,东迹大道(G320国道)以北, (略) 以南
建设单位: (略) 衢江区城东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包 (略) 。其 (略) :全长约650米,宽36-59米。 (略) (略) 标准设计, (略) 面,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50km/h,路面设计轴载BZZ-100。 (略) :全长约710米,宽24米。 (略) (略) 标准设计, (略) 面,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km/h,路面设计轴载BZZ-100。 (略) :全长约620米,宽12米。 (略) 支路标准设计, (略) 面,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30km/h,路面设计轴载BZZ-100。同时配套建设 (略) 、 (略) 、 (略) 、 (略) 、绿化、亮化、标志 (略) 附属设施。项目分两期实施,其 (略) 南半段约240米二期实施。由 (略) 南半段和东迹大道连接方式未确定,项目分期建设生产,本次环评内容仅为一期的建设内容: (略) 北半段410米、 (略) 710米、 (略) 62 (略) 附属设施。
公众参与情况: (略) 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工程施工期施工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期CO排放参照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中容许浓度。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后用于工程养护和施工降尘;施工期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已有的厕所预处理后纳 (略) ,生活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标准后排放。工程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衢 (略) 8号衢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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