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市贝特尔矿山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高钙矿渣微粉技术改建项目、邹城市瑞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机械零部件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关于济宁市贝特尔矿山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高钙矿渣微粉技术改建项目、邹城市瑞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机械零部件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略) 贝特尔 (略) 年产*吨高钙矿渣微粉技术改建项目、 (略) (略) 机械零部件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 (略) (略) 26 (略) 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
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贝特尔 (略) 年产*吨高钙矿渣微粉技术改建项目 | 济宁 (略) | (略) 贝特尔 (略) 年产*吨高钙矿渣微粉技术改建项目总投资*元,项目为扩建项目,选 (略) 石墙镇宋庄村东1000米, (略) 南(公司现有厂区内),用地面积约5000㎡,不新增占地。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312-*-07-02-*。目建成后年新增高钙矿渣微粉产品*吨的生产能力,现有*吨/年干混砂浆不再生产 | 一、严格落实《 (略) 工业企业内部堆场扬尘治理技术导则》要求,设置洗车台、PM10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设施,同时采取运输车辆覆盖、厂区地面硬化、及时洒水抑尘等措施,加强车辆绿色运输管理;原料、产品均存放于封闭车间内,采用封闭式传输带进行物料输送;车间顶部设置喷雾降尘,加强物料运输、储存、装卸、输送及加工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治理。项目碎石上料机、破碎机、筛分机上方设置半封闭式垂帘集气罩,碎石上料、破碎及筛分工序废气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项目外排废气应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表3排放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真空过滤脱水工序产生的废水经絮凝沉淀罐沉淀后回用于球磨工序,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车间地面粉尘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除尘器废布袋、压滤机废滤布收集后外售;磁选杂质、絮凝沉淀罐压滤饼、洗车台沉淀池沉渣作为厂区现有《*t/a新型建材加工项目》的原料,全部厂内回用。一般固废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废矿物油、废油桶分类收集暂存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及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
2 | (略) (略) 机械零部件生产加工项目 | 山东兰亭 (略) | (略) (略) 机械零部件生产加工项目总投资*元,项目为扩建项目,选址位于邹城经济开发区东部片区( (略) (略) 5290号)。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 2402-*-07-02-*。项目租赁现有车间1座,新上液压机、锯床、切割机、热处理设备、抛丸机、喷漆房等生产设备,项目以外购履带钢、水性漆等为主要原料,经下料/切割、冲孔/冲豁、修磨、热处理、抛丸、喷漆/烘干、打包等工序年生产履带板2.*吨。 | 一、项目修磨工序废气产生的采用集气罩+软帘收集、抛丸工序废气采用密闭管道收集,收集的废气经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化学品库/危废库/喷漆房/烘干室产生的废气均负压收集,经“过滤棉+活性炭二级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外排废气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 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限值。同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热处理冷却更换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并 (略) 进入进入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798-1996)三级标准及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标准。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理;下脚料、除尘器收尘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或处置;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切削液、洗枪废水、废包装桶(废漆桶、废液压油桶、废切削液桶)等为危险废物在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评阶段未识别的危险废物经确认后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略) 贝特尔 (略) 年产*吨高钙矿渣微粉技术改建项目、 (略) (略) 机械零部件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 (略) (略) 26 (略) 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
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贝特尔 (略) 年产*吨高钙矿渣微粉技术改建项目 | 济宁 (略) | (略) 贝特尔 (略) 年产*吨高钙矿渣微粉技术改建项目总投资*元,项目为扩建项目,选 (略) 石墙镇宋庄村东1000米, (略) 南(公司现有厂区内),用地面积约5000㎡,不新增占地。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312-*-07-02-*。目建成后年新增高钙矿渣微粉产品*吨的生产能力,现有*吨/年干混砂浆不再生产 | 一、严格落实《 (略) 工业企业内部堆场扬尘治理技术导则》要求,设置洗车台、PM10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设施,同时采取运输车辆覆盖、厂区地面硬化、及时洒水抑尘等措施,加强车辆绿色运输管理;原料、产品均存放于封闭车间内,采用封闭式传输带进行物料输送;车间顶部设置喷雾降尘,加强物料运输、储存、装卸、输送及加工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治理。项目碎石上料机、破碎机、筛分机上方设置半封闭式垂帘集气罩,碎石上料、破碎及筛分工序废气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项目外排废气应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表3排放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真空过滤脱水工序产生的废水经絮凝沉淀罐沉淀后回用于球磨工序,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车间地面粉尘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除尘器废布袋、压滤机废滤布收集后外售;磁选杂质、絮凝沉淀罐压滤饼、洗车台沉淀池沉渣作为厂区现有《*t/a新型建材加工项目》的原料,全部厂内回用。一般固废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废矿物油、废油桶分类收集暂存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及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
2 | (略) (略) 机械零部件生产加工项目 | 山东兰亭 (略) | (略) (略) 机械零部件生产加工项目总投资*元,项目为扩建项目,选址位于邹城经济开发区东部片区( (略) (略) 5290号)。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 2402-*-07-02-*。项目租赁现有车间1座,新上液压机、锯床、切割机、热处理设备、抛丸机、喷漆房等生产设备,项目以外购履带钢、水性漆等为主要原料,经下料/切割、冲孔/冲豁、修磨、热处理、抛丸、喷漆/烘干、打包等工序年生产履带板2.*吨。 | 一、项目修磨工序废气产生的采用集气罩+软帘收集、抛丸工序废气采用密闭管道收集,收集的废气经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化学品库/危废库/喷漆房/烘干室产生的废气均负压收集,经“过滤棉+活性炭二级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外排废气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 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限值。同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热处理冷却更换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并 (略) 进入进入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798-1996)三级标准及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标准。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理;下脚料、除尘器收尘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或处置;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切削液、洗枪废水、废包装桶(废漆桶、废液压油桶、废切削液桶)等为危险废物在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评阶段未识别的危险废物经确认后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
山东
山东
山东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