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林西县分局关于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工业污水厂扩能及配套附属设施日处理2万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林西县分局关于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工业污水厂扩能及配套附属设施日处理2万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林西县工业污水厂扩能及配套附属设施日处理*吨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 (略) 林 (略) (略) 生态环境局林西县分局
邮 编:*
序号 | 建设项 目名称 | 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1 | (略) 林西县工业污水厂扩能及配套附属设施日处理*吨新建项目 | 总投资为*.*元,污水处理规模由1.*m3/d扩建至*m3/d,新建1座调节池、1座水解酸化池、1座A2O生物池、2座辐射式沉淀池、2座污泥回流井、1座中间提升泵井、1座高密度沉淀池、1座深床反硝化滤池、1座*m3事故池、1座加药间、1座污泥脱水间、1座鼓风机房,提升泵房内增加2台潜水排污泵。新建雨水排水管渠6820m,包括雨水边沟4652m、混凝土暗管628m和压力管道1540m;新建1座8000m3雨水蓄水池,即2#蓄水池,配套建设2座雨水泵站。 | 林西 (略) (林西县工业污水厂)厂区东北侧 |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略) | 施工期: 1.施工工地边界应当设置连续、封闭、坚固的围挡或者围墙; 实施土方、材料切割等作业,应当采取洒水、密闭、湿法施工等措施;施工工地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设施,车 (略) 移动机械冲洗干净方可驶出施工工地;施工工地出入口、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 (略) 等地面,应当硬化,并采取喷淋或者洒水等措施. 2.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包括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3.施工期采用先进的机械设备,优先选择质量好、噪声强度低的施工机械和作业车辆。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桶装存放,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建筑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垃圾、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统一收集后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堆置。 5.施工期会致使项目区内及其附近一定范围内的地表植被可能被破坏,土地平整前应将可利用的表土收集起来并单独堆放,用于项目建成后绿化覆土。 运营期: 1.本次扩建工程对新建的调节池、A2O生物池、二沉池、污泥脱水间进行封闭处理,上述构筑物产生的恶臭收集后经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氨气和硫化氢的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此外,为防止无组织恶臭气体扩散,采取厂区内加强绿化,形成多层防护林带,以将恶臭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2.扩建后污水处理总规模为*m3/d,污水处理工艺与污水厂现有工程污水处理工艺相同,采用“粗格栅与提升泵站+细格栅与旋流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A2/O+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消毒池→出水”工艺,尾水中COD、*、BOD5、SS、TN、TP、苯、*苯及氯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至嘎斯汰河。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3.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封闭、加消声器等方法降低噪音,加强厂区周围绿化有效防止噪声传播。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栅渣、沉砂、污泥、废包装袋、废润滑油和检测废液(化验室废液和在线监测废液)。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及检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部门处置;检测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部门处置。 项目产生栅渣、沉砂、废包装袋为一般固体废物,栅渣、沉砂收集后运至林西县工业园区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填埋处理;废包 (略) 。 改扩建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后,应对产生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如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泥脱水后交由林西县工业园区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填埋。如鉴别为危险废物,则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林西县工业污水厂扩能及配套附属设施日处理*吨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 (略) 林 (略) (略) 生态环境局林西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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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 目名称 | 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1 | (略) 林西县工业污水厂扩能及配套附属设施日处理*吨新建项目 | 总投资为*.*元,污水处理规模由1.*m3/d扩建至*m3/d,新建1座调节池、1座水解酸化池、1座A2O生物池、2座辐射式沉淀池、2座污泥回流井、1座中间提升泵井、1座高密度沉淀池、1座深床反硝化滤池、1座*m3事故池、1座加药间、1座污泥脱水间、1座鼓风机房,提升泵房内增加2台潜水排污泵。新建雨水排水管渠6820m,包括雨水边沟4652m、混凝土暗管628m和压力管道1540m;新建1座8000m3雨水蓄水池,即2#蓄水池,配套建设2座雨水泵站。 | 林西 (略) (林西县工业污水厂)厂区东北侧 |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略) | 施工期: 1.施工工地边界应当设置连续、封闭、坚固的围挡或者围墙; 实施土方、材料切割等作业,应当采取洒水、密闭、湿法施工等措施;施工工地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设施,车 (略) 移动机械冲洗干净方可驶出施工工地;施工工地出入口、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 (略) 等地面,应当硬化,并采取喷淋或者洒水等措施. 2.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包括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3.施工期采用先进的机械设备,优先选择质量好、噪声强度低的施工机械和作业车辆。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桶装存放,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建筑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垃圾、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统一收集后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堆置。 5.施工期会致使项目区内及其附近一定范围内的地表植被可能被破坏,土地平整前应将可利用的表土收集起来并单独堆放,用于项目建成后绿化覆土。 运营期: 1.本次扩建工程对新建的调节池、A2O生物池、二沉池、污泥脱水间进行封闭处理,上述构筑物产生的恶臭收集后经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氨气和硫化氢的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此外,为防止无组织恶臭气体扩散,采取厂区内加强绿化,形成多层防护林带,以将恶臭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2.扩建后污水处理总规模为*m3/d,污水处理工艺与污水厂现有工程污水处理工艺相同,采用“粗格栅与提升泵站+细格栅与旋流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A2/O+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消毒池→出水”工艺,尾水中COD、*、BOD5、SS、TN、TP、苯、*苯及氯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至嘎斯汰河。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3.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封闭、加消声器等方法降低噪音,加强厂区周围绿化有效防止噪声传播。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栅渣、沉砂、污泥、废包装袋、废润滑油和检测废液(化验室废液和在线监测废液)。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及检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部门处置;检测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部门处置。 项目产生栅渣、沉砂、废包装袋为一般固体废物,栅渣、沉砂收集后运至林西县工业园区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填埋处理;废包 (略) 。 改扩建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后,应对产生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如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泥脱水后交由林西县工业园区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填埋。如鉴别为危险废物,则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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