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片区01编制单元等七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学院二路、学院三路调整图则征求意见的公示
老城片区01编制单元等七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学院二路、学院三路调整图则征求意见的公示
为助推产城融合协调发展, (略) 优质企业建设发展需要,根据八步区人民政府申请,拟对老城片区01编制单元*-08等七个地块控制性详 (略) 二路、 (略) 进行调整,并编制了《 (略) 中心城区老城片区01编制单元*-08、*-09、*-03、*-03、*-04、*-05、*-02-C等地块控制性详 (略) 二路、 (略) 调整图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规定,现将该调整图则予以征求意见公示。
一、项目地址
地 (略) 潇贺大道 (略) 交汇处西北侧。
二、主要公示内容
根据《 (略) 中心城区老城片区1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调整前规划指标为:*-08地块用地面积约51.4亩,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高于2.0,建筑系数不低于40%,绿地率不高于20%,建筑限高24米;*-09地块用地面积约5.2亩,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绿地率不低于65%;*-03地块用地面积约1088.7亩,用地性质为高等教育用地,容积率不高于1.5,建筑密度不高于30%,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限高36米;*-03地块用地面积约207.9亩,用地性质为高等教育用地,容积率不高于1.5,建筑密度不高于30%,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限高36米;*-04地块用地面积约246.9亩,用地性质为高等教育用地,容积率不高于1.5,建筑密度不高于30%,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限高36米;*-05地块用地面积约6.6亩,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绿地率不低于65%;*-02-C地块面积约45.5亩,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站场用地,容积率不高于0.6,建筑密度不高于20%,绿地率不低于25%,建筑限高15米。
调整内容: (略) 二路、 (略) 网,结 (略) 网优化调整*-08、*-03、*-04、*-09、*-05地块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二是将*-02-C地块用地性质由公共交通站场用地调整为高等教育用地和公园绿地,规划指标作相应调整,相应地块与*-03地块合并成一个地块。
三、公示地点
(一)贺州日报。
(二) (略) 自 (略) 站http://**。
(三) (略) 潇贺大道 (略) 交汇处西北侧。
该控规调整内容涉及周边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现按程序现向社会公示,如社会各界人士及相关利害人对该控规内容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共30天,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7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送达或发 (略) 自 (略) 建设科(地址: (略) 贺州大道403号,联系电话:0774—*,电子邮箱:*@*ttp://**.cn)。
附件:1.区位图
2.调整前图则
3.调整后图则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为助推产城融合协调发展, (略) 优质企业建设发展需要,根据八步区人民政府申请,拟对老城片区01编制单元*-08等七个地块控制性详 (略) 二路、 (略) 进行调整,并编制了《 (略) 中心城区老城片区01编制单元*-08、*-09、*-03、*-03、*-04、*-05、*-02-C等地块控制性详 (略) 二路、 (略) 调整图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规定,现将该调整图则予以征求意见公示。
一、项目地址
地 (略) 潇贺大道 (略) 交汇处西北侧。
二、主要公示内容
根据《 (略) 中心城区老城片区1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调整前规划指标为:*-08地块用地面积约51.4亩,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高于2.0,建筑系数不低于40%,绿地率不高于20%,建筑限高24米;*-09地块用地面积约5.2亩,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绿地率不低于65%;*-03地块用地面积约1088.7亩,用地性质为高等教育用地,容积率不高于1.5,建筑密度不高于30%,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限高36米;*-03地块用地面积约207.9亩,用地性质为高等教育用地,容积率不高于1.5,建筑密度不高于30%,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限高36米;*-04地块用地面积约246.9亩,用地性质为高等教育用地,容积率不高于1.5,建筑密度不高于30%,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限高36米;*-05地块用地面积约6.6亩,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绿地率不低于65%;*-02-C地块面积约45.5亩,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站场用地,容积率不高于0.6,建筑密度不高于20%,绿地率不低于25%,建筑限高15米。
调整内容: (略) 二路、 (略) 网,结 (略) 网优化调整*-08、*-03、*-04、*-09、*-05地块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二是将*-02-C地块用地性质由公共交通站场用地调整为高等教育用地和公园绿地,规划指标作相应调整,相应地块与*-03地块合并成一个地块。
三、公示地点
(一)贺州日报。
(二) (略) 自 (略) 站http://**。
(三) (略) 潇贺大道 (略) 交汇处西北侧。
该控规调整内容涉及周边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现按程序现向社会公示,如社会各界人士及相关利害人对该控规内容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共30天,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7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送达或发 (略) 自 (略) 建设科(地址: (略) 贺州大道403号,联系电话:0774—*,电子邮箱:*@*ttp://**.cn)。
附件:1.区位图
2.调整前图则
3.调整后图则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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