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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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3日我局拟对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

传 真:0953-*

通讯地址: (略) 开元大道(西)427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 (略) 年产*吨双氰胺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宁 (略)

宁夏 (略)

项目在原有*类车间五建设双氰胺生产装置一套,依托现有动力中心建设低压配电室,依托厂区已建*类车间四改建为*类仓库2,新建二氧化碳罐组一座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64%。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硫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依托罐区现有“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尾气中硫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水解、碳化工序废气经新建“冷凝降温+二级水喷淋+一级酸吸收”处理后,聚合工序废气经新建“冷凝降温+二级水喷淋+一级酸吸收”处理后,上述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新建1根2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其中:碳化工序的带式真空过滤机为敞口式,在顶端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其余设备均为密闭设备,直接由设备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尾气中氨排放速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

石灰氮料仓抽料放空废气经仓顶设置的过滤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有效排放高度为20m(DA006),尾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投料废气经新建“集气罩+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烘干废气经新建“集气罩+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尾气通过新建1根20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尾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成品冷却及包装废气经新建“集气罩+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新建1根20m高排气筒(DA009)排放,尾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项目运营期须按照《报告书》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选择密封性好的设备,加强管理,对主要产污环节废气均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确保运营期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臭气浓度、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离心母液)、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工艺废水(离心母液)全部返回水解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其余废水进入现有废水调节池后通过管道输送至宁夏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水质须符合《宁 (略) 委托宁夏 (略) 代处理污水协议》接纳限值要求。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如实验室废液、残渣、机修车间废物,分类密闭收集后分区贮存在厂区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已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与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钙盐滤渣外售至宁夏青 (略) 资源化综合利用。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项目运营期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化学需氧量0.4632t/a、氨氮0.*t/a。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内通过自治区排污 (略) 完成排污权交易,建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8、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2

宁夏金 (略) 锅炉煤改气项目

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牛首山产业区

宁夏金 (略)

宁夏 (略)

项目拆除现有1台*大卡的燃煤导热油炉,新建1台天然气导热油炉(型号为YQ(Y)W-1400Q(Y))。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54.41%。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排放均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Ox排放能够满足《 (略) 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方案》(吴环发[2022]59号)要求。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离心母本次技改工程无新增给排水。现有项目废水处理设施为旱厕,本次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建设10m3化粪池1座,用于处理现有项目生活污水,技改后,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抽运处置。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废导热油及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均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3

宁夏金 (略) 锅炉煤改气项目

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牛首山产业区

宁夏金 (略)

宁夏 (略)

目拆除现有1台型号为YLW-2000MA的燃煤导热油炉,技改为1台天然气导热油炉(型号为YQ(Y)W-1400Q(Y))。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54.41%。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排放均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Ox排放能够满足《 (略) 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方案》(吴环发[2022]59号)要求。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离心母本次技改工程无新增给排水。现有项目废水处理设施为旱厕,本次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建设10m3化粪池1座,用于处理现有项目生活污水,技改后,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抽运处置。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废导热油及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均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7、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4

宁夏 (略) 锅炉煤改气项目

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牛首山产业区

宁夏 (略)

宁夏 (略)

项目拆除现有1台型号为YGL-700M的燃煤导热油炉,技改为1台天然气导热油炉(型号为YQ(Y)W-1400Q(Y))。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57.35%。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排放均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Ox排放能够满足《 (略) 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方案》(吴环发[2022]59号)要求。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技改工程无新增给排水。现有项目废水处理设施为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有项目生活污水排至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废导热油及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均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5

宁夏 (略) 锅炉煤改气项目

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牛首山产业区

宁夏 (略)

宁夏 (略)

项目拆除现有1台型号为YLL-1000UA的燃煤导热油炉,新建1台天然气导热油炉(型号为YQ(Y)W-1400(Y))。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51.47%。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排放均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Ox排放能够满足《 (略) 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方案》(吴环发[2022]59号)要求。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技改工程无新增给排水。现有项目废水处理设施为化粪池,现有项目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定期拉运处理。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废导热油及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均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7、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6

宁夏银星能源太阳山风电场一期45MW老旧风机“以大代小”更新项目

(略) 红寺堡区太阳山镇

宁夏 (略) 太阳山风力发电厂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项目拟拆除现有宁夏银星能源太阳山一期风电项目60台0.75MW机组及基础、配套箱变及基础、配套10kV电缆 (略) 。更新为9台轮毂高度115m、叶轮直径200m的5.0MW机组,本期装机容量45MW,改造后总装机容量45MW。本项目动态总投资为*.*元,项目环保投资总计为1347.*元,占总投资的8.67%。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本项目风电场检修汽车驶入站区内会产生扬尘,应 (略) 采用砾石压盖,且限制检修车辆低速慢行,将检修过程中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检修人员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升压站内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风机维修废油脂、废机油,箱式变压器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及其变压器事故油等,均属危险废物。风机维修少量废油脂、废机油及事故检修废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达到服务年限的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风电场内不暂存。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7

宁夏银星能源太阳山风电场二期45MW老旧风机“以大代小”更新项目

(略) 红寺堡区太阳山镇

宁夏 (略) 太阳山风力发电厂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项目拆除现有宁夏银星能源太阳山二期风电项目45台三菱1.0MW机组、3台恩德1.5MW机组及基础、配套箱变及基础、配套10kV电缆 (略) 。更新为10台轮毂高度115m、叶轮直径200m的5.0MW机组(1台限功率运行),本期装机容量49.5MW,改造后总装机容量49.5MW。本项目动态总投资为*.*元,项目环保投资总计为1422.*元,占总投资的7.50%。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本项目风电场检修汽车驶入站区内会产生扬尘,应 (略) 采用砾石压盖,且限制检修车辆低速慢行,将检修过程中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检修人员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升压站内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风机维修废油脂、废机油,箱式变压器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及其变压器事故油等,均属危险废物。风机维修少量废油脂、废机油及事故检修废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达到服务年限的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风电场内不暂存。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8

宁 (略) *吨/年改性沥青技改项目

(略) 太阳山开发区

宁 (略)

宁夏北国润清 (略)

项目主要建设*吨/年改性沥青装置,包含改性沥青成品罐、混料罐、卸车罐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3.05%。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吨/年改性沥青装置采用一级溶剂(导热油)喷淋洗涤+油气分离器+吸油毯装置+一级碱液(尿素)喷淋洗涤+汽水分离器+除水雾装置+RCO处理装置(催化燃烧)技术,废气由排气筒DA026(高17m、内径0.5m)排放,废气中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浓度均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排放限值;项目非*烷总烃去除效率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排放限值。

运营期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由排气筒DA027(高15m、内径0.5m)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及《 (略) 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方案》(吴环发﹝2022﹞59号)中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选择密封性好的设备,加强管理,对主要产污环节废气均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确保运营期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排放限值。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日常冲洗废水、装置区地面冲洗废水、沥青烟气处理系统废水、生活污水。设备日常冲洗废水、装置区地面冲洗废水、沥青烟气处理系统废水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机油、废催化剂、废吸油毯、废包装袋、生活垃圾。项目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机油、废催化剂、废吸油毯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收集后出售给当地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项目运营期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二氧化硫0.1596t/a、NOx1.31t/a、VOCs1.136t/a、化学需氧量0.0023t/a。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内通过自治区排污 (略) 完成排污权交易,建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8、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9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年产*立方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技术改造项目(重新报批)

(略) 利通区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牛首山产业区

宁夏 (略)

宁夏北国润清 (略)

因园区管委会决定撤销《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年产*立方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吴金环审〔2020〕3号)环评批复文件,要求重新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进行报批。故本项目设施均已建设。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规模为*m3/a,其中建设内容为加工生产车间、配汽间、石灰筒仓、水泥筒仓、粉煤灰库、成品堆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74%。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水泥筒仓产生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高25m、内径0.24m)排放;石灰筒仓产生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2(高20m、内径0.24m)排放;球磨工序产生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3(高15m、内径0.24m)排放。运营期球磨工序产生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清单中表2规定的浓度限值30mg/m3,水泥及石灰储存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1中规定限值20mg/m3,运营期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运输车辆产生粉尘、原料卸料等,通过 (略) 进行地面硬化,建立封闭厂房,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设备清洗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定期清运至金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车辆及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项目配料用水,不外排。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袋式除尘器除尘灰、不合格产品、切割边角料、袋式除尘器废布袋、生活垃圾以及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其中切割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布袋器集尘均送至废浆搅拌机内,加入适量水进行搅拌,送至废浆储罐储存后,回用于生产;维修设备产生的废机油在维修时确保收集不落地,委托有资质单位直接带走,不在厂区暂存;废旧布袋更换时由厂家直接带走,不在厂区储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10

宁夏宝 (略) *方油品及化工物料仓储技改项目

吴忠太阳山开发区

宁夏宝 (略)

宁夏北国润清 (略)

项目主要在宁夏宝 (略) 现有《*方油品及化工物料仓储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技改,将厂区现有的42座储罐中的18座储罐存储介质进行变更,分别为14座3000m3原油储罐(G101~G114)、1座3000m3*醇储罐(G115)、1座3000m3异辛烷储罐(G116)、2座3000m3溶剂油储罐(G117~G118),储存介质均变更为燃料油。其他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均依托厂区现有装置。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项目储罐采用双层密封内浮顶罐,储存过程中的静置损失油气通过呼吸阀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储罐中由于装卸作业扰动而产生的工作损失油气经油气平衡控制后,通过气相总管汇入油气回收系统“冷凝+吸附”处理,最终废气通过排气筒DA001(高5m、内径0.2m)排放,处理后的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油气处理装置排放限值要求。

装卸车采用鹤管浸没式液下/底部装油,装卸废气通过气相平衡系统最终将气相管中的油气送至油气回收系统“冷凝+吸附”处理,最终废气通过排气筒DA001(高5m、内径0.2m)排放,处理后的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油气处理装置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选择密封性好的设备,加强管理,对主要产污环节废气均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确保运营期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企业边界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标准要求。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及储罐数量,仅对现有储罐G101~G118存储介质进行变更,运营期不新增生活及生产废水。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及储罐数量,仅对现有储罐G101~G118存储介质进行变更,运营期不新增固体废物。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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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3日我局拟对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

传 真:0953-*

通讯地址: (略) 开元大道(西)427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 (略) 年产*吨双氰胺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宁 (略)

宁夏 (略)

项目在原有*类车间五建设双氰胺生产装置一套,依托现有动力中心建设低压配电室,依托厂区已建*类车间四改建为*类仓库2,新建二氧化碳罐组一座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64%。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硫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依托罐区现有“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尾气中硫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水解、碳化工序废气经新建“冷凝降温+二级水喷淋+一级酸吸收”处理后,聚合工序废气经新建“冷凝降温+二级水喷淋+一级酸吸收”处理后,上述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新建1根2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其中:碳化工序的带式真空过滤机为敞口式,在顶端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其余设备均为密闭设备,直接由设备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尾气中氨排放速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

石灰氮料仓抽料放空废气经仓顶设置的过滤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有效排放高度为20m(DA006),尾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投料废气经新建“集气罩+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烘干废气经新建“集气罩+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尾气通过新建1根20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尾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成品冷却及包装废气经新建“集气罩+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新建1根20m高排气筒(DA009)排放,尾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项目运营期须按照《报告书》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选择密封性好的设备,加强管理,对主要产污环节废气均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确保运营期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臭气浓度、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离心母液)、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工艺废水(离心母液)全部返回水解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其余废水进入现有废水调节池后通过管道输送至宁夏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水质须符合《宁 (略) 委托宁夏 (略) 代处理污水协议》接纳限值要求。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如实验室废液、残渣、机修车间废物,分类密闭收集后分区贮存在厂区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已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与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钙盐滤渣外售至宁夏青 (略) 资源化综合利用。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项目运营期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化学需氧量0.4632t/a、氨氮0.*t/a。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内通过自治区排污 (略) 完成排污权交易,建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8、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2

宁夏金 (略) 锅炉煤改气项目

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牛首山产业区

宁夏金 (略)

宁夏 (略)

项目拆除现有1台*大卡的燃煤导热油炉,新建1台天然气导热油炉(型号为YQ(Y)W-1400Q(Y))。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54.41%。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排放均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Ox排放能够满足《 (略) 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方案》(吴环发[2022]59号)要求。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离心母本次技改工程无新增给排水。现有项目废水处理设施为旱厕,本次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建设10m3化粪池1座,用于处理现有项目生活污水,技改后,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抽运处置。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废导热油及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均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3

宁夏金 (略) 锅炉煤改气项目

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牛首山产业区

宁夏金 (略)

宁夏 (略)

目拆除现有1台型号为YLW-2000MA的燃煤导热油炉,技改为1台天然气导热油炉(型号为YQ(Y)W-1400Q(Y))。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54.41%。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排放均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Ox排放能够满足《 (略) 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方案》(吴环发[2022]59号)要求。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离心母本次技改工程无新增给排水。现有项目废水处理设施为旱厕,本次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建设10m3化粪池1座,用于处理现有项目生活污水,技改后,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抽运处置。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废导热油及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均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7、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4

宁夏 (略) 锅炉煤改气项目

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牛首山产业区

宁夏 (略)

宁夏 (略)

项目拆除现有1台型号为YGL-700M的燃煤导热油炉,技改为1台天然气导热油炉(型号为YQ(Y)W-1400Q(Y))。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57.35%。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排放均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Ox排放能够满足《 (略) 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方案》(吴环发[2022]59号)要求。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技改工程无新增给排水。现有项目废水处理设施为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有项目生活污水排至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废导热油及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均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5

宁夏 (略) 锅炉煤改气项目

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牛首山产业区

宁夏 (略)

宁夏 (略)

项目拆除现有1台型号为YLL-1000UA的燃煤导热油炉,新建1台天然气导热油炉(型号为YQ(Y)W-1400(Y))。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51.47%。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排放均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Ox排放能够满足《 (略) 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方案》(吴环发[2022]59号)要求。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技改工程无新增给排水。现有项目废水处理设施为化粪池,现有项目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定期拉运处理。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废导热油及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均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7、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6

宁夏银星能源太阳山风电场一期45MW老旧风机“以大代小”更新项目

(略) 红寺堡区太阳山镇

宁夏 (略) 太阳山风力发电厂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项目拟拆除现有宁夏银星能源太阳山一期风电项目60台0.75MW机组及基础、配套箱变及基础、配套10kV电缆 (略) 。更新为9台轮毂高度115m、叶轮直径200m的5.0MW机组,本期装机容量45MW,改造后总装机容量45MW。本项目动态总投资为*.*元,项目环保投资总计为1347.*元,占总投资的8.67%。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本项目风电场检修汽车驶入站区内会产生扬尘,应 (略) 采用砾石压盖,且限制检修车辆低速慢行,将检修过程中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检修人员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升压站内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风机维修废油脂、废机油,箱式变压器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及其变压器事故油等,均属危险废物。风机维修少量废油脂、废机油及事故检修废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达到服务年限的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风电场内不暂存。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7

宁夏银星能源太阳山风电场二期45MW老旧风机“以大代小”更新项目

(略) 红寺堡区太阳山镇

宁夏 (略) 太阳山风力发电厂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项目拆除现有宁夏银星能源太阳山二期风电项目45台三菱1.0MW机组、3台恩德1.5MW机组及基础、配套箱变及基础、配套10kV电缆 (略) 。更新为10台轮毂高度115m、叶轮直径200m的5.0MW机组(1台限功率运行),本期装机容量49.5MW,改造后总装机容量49.5MW。本项目动态总投资为*.*元,项目环保投资总计为1422.*元,占总投资的7.50%。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本项目风电场检修汽车驶入站区内会产生扬尘,应 (略) 采用砾石压盖,且限制检修车辆低速慢行,将检修过程中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检修人员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升压站内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风机维修废油脂、废机油,箱式变压器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及其变压器事故油等,均属危险废物。风机维修少量废油脂、废机油及事故检修废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达到服务年限的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风电场内不暂存。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8

宁 (略) *吨/年改性沥青技改项目

(略) 太阳山开发区

宁 (略)

宁夏北国润清 (略)

项目主要建设*吨/年改性沥青装置,包含改性沥青成品罐、混料罐、卸车罐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3.05%。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吨/年改性沥青装置采用一级溶剂(导热油)喷淋洗涤+油气分离器+吸油毯装置+一级碱液(尿素)喷淋洗涤+汽水分离器+除水雾装置+RCO处理装置(催化燃烧)技术,废气由排气筒DA026(高17m、内径0.5m)排放,废气中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浓度均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排放限值;项目非*烷总烃去除效率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排放限值。

运营期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由排气筒DA027(高15m、内径0.5m)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及《 (略) 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方案》(吴环发﹝2022﹞59号)中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选择密封性好的设备,加强管理,对主要产污环节废气均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确保运营期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排放限值。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日常冲洗废水、装置区地面冲洗废水、沥青烟气处理系统废水、生活污水。设备日常冲洗废水、装置区地面冲洗废水、沥青烟气处理系统废水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机油、废催化剂、废吸油毯、废包装袋、生活垃圾。项目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机油、废催化剂、废吸油毯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收集后出售给当地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项目运营期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二氧化硫0.1596t/a、NOx1.31t/a、VOCs1.136t/a、化学需氧量0.0023t/a。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内通过自治区排污 (略) 完成排污权交易,建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8、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9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年产*立方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技术改造项目(重新报批)

(略) 利通区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牛首山产业区

宁夏 (略)

宁夏北国润清 (略)

因园区管委会决定撤销《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年产*立方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吴金环审〔2020〕3号)环评批复文件,要求重新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进行报批。故本项目设施均已建设。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规模为*m3/a,其中建设内容为加工生产车间、配汽间、石灰筒仓、水泥筒仓、粉煤灰库、成品堆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74%。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水泥筒仓产生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高25m、内径0.24m)排放;石灰筒仓产生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2(高20m、内径0.24m)排放;球磨工序产生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3(高15m、内径0.24m)排放。运营期球磨工序产生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清单中表2规定的浓度限值30mg/m3,水泥及石灰储存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1中规定限值20mg/m3,运营期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运输车辆产生粉尘、原料卸料等,通过 (略) 进行地面硬化,建立封闭厂房,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设备清洗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定期清运至金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车辆及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项目配料用水,不外排。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袋式除尘器除尘灰、不合格产品、切割边角料、袋式除尘器废布袋、生活垃圾以及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其中切割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布袋器集尘均送至废浆搅拌机内,加入适量水进行搅拌,送至废浆储罐储存后,回用于生产;维修设备产生的废机油在维修时确保收集不落地,委托有资质单位直接带走,不在厂区暂存;废旧布袋更换时由厂家直接带走,不在厂区储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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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宝 (略) *方油品及化工物料仓储技改项目

吴忠太阳山开发区

宁夏宝 (略)

宁夏北国润清 (略)

项目主要在宁夏宝 (略) 现有《*方油品及化工物料仓储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技改,将厂区现有的42座储罐中的18座储罐存储介质进行变更,分别为14座3000m3原油储罐(G101~G114)、1座3000m3*醇储罐(G115)、1座3000m3异辛烷储罐(G116)、2座3000m3溶剂油储罐(G117~G118),储存介质均变更为燃料油。其他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均依托厂区现有装置。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项目储罐采用双层密封内浮顶罐,储存过程中的静置损失油气通过呼吸阀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储罐中由于装卸作业扰动而产生的工作损失油气经油气平衡控制后,通过气相总管汇入油气回收系统“冷凝+吸附”处理,最终废气通过排气筒DA001(高5m、内径0.2m)排放,处理后的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油气处理装置排放限值要求。

装卸车采用鹤管浸没式液下/底部装油,装卸废气通过气相平衡系统最终将气相管中的油气送至油气回收系统“冷凝+吸附”处理,最终废气通过排气筒DA001(高5m、内径0.2m)排放,处理后的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油气处理装置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选择密封性好的设备,加强管理,对主要产污环节废气均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确保运营期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企业边界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标准要求。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及储罐数量,仅对现有储罐G101~G118存储介质进行变更,运营期不新增生活及生产废水。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及储罐数量,仅对现有储罐G101~G118存储介质进行变更,运营期不新增固体废物。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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