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广东舒尔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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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广东舒尔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舒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新 (略) 163号创业服务中心,邮编:*,联系电话:0762-*,传真:07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舒 (略) 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舒 (略)

建设地点:

(略) 高 (略) 东边、 (略) 北边(生产研发楼第一层)AB区和三层A区

环评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广东舒 (略) 迁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略) 高 (略) 东边、 (略) 北边(生产研发楼第一层)AB区和三层A区,为租赁经营。原项 (略) 源城区龙岭工业园中电工业区A栋4楼,于2019年7月26日取得《关于广东舒 (略) 年产医用覆合材料制品*m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河环源建〔2019〕22号),并于2022年4月10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搬迁至新厂后,旧厂不再保留。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3195平方米,建筑面积4015平方米。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医用聚氨酯泡沫棉、医用聚氨酯薄膜、医用聚氨酯敷料的生产,取消医用覆合材料的生产,预计年产医用聚氨酯泡沫棉*平方米、医用聚氨酯薄膜*平方米、医用聚氨酯敷料*片。项目劳动定员4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年工作天数300天,每天实行2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 (略) 政雨水管道;纯水机浓水作为清 (略) (略) ;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料筒清洗废液和实验室废液收集后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较 (略) (略) , (略) 区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聚氨酯泡沫棉生产线搅拌、发泡、发泡后烘干工序废气,发泡机枪头清洁废气和医用聚氨酯薄膜生产线涂布、覆合、烘干工序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一起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少量的研发打样和质检实验室废气呈无组织排放。

项目非*烷总烃、MDI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化学品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普通废弃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和生产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受理公告在 (略) 站公示5个工作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舒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新 (略) 163号创业服务中心,邮编:*,联系电话:0762-*,传真:07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舒 (略) 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舒 (略)

建设地点:

(略) 高 (略) 东边、 (略) 北边(生产研发楼第一层)AB区和三层A区

环评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广东舒 (略) 迁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略) 高 (略) 东边、 (略) 北边(生产研发楼第一层)AB区和三层A区,为租赁经营。原项 (略) 源城区龙岭工业园中电工业区A栋4楼,于2019年7月26日取得《关于广东舒 (略) 年产医用覆合材料制品*m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河环源建〔2019〕22号),并于2022年4月10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搬迁至新厂后,旧厂不再保留。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3195平方米,建筑面积4015平方米。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医用聚氨酯泡沫棉、医用聚氨酯薄膜、医用聚氨酯敷料的生产,取消医用覆合材料的生产,预计年产医用聚氨酯泡沫棉*平方米、医用聚氨酯薄膜*平方米、医用聚氨酯敷料*片。项目劳动定员4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年工作天数300天,每天实行2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 (略) 政雨水管道;纯水机浓水作为清 (略) (略) ;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料筒清洗废液和实验室废液收集后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较 (略) (略) , (略) 区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聚氨酯泡沫棉生产线搅拌、发泡、发泡后烘干工序废气,发泡机枪头清洁废气和医用聚氨酯薄膜生产线涂布、覆合、烘干工序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一起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少量的研发打样和质检实验室废气呈无组织排放。

项目非*烷总烃、MDI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化学品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普通废弃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和生产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受理公告在 (略) 站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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