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达人溪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临澧县达人溪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临发改审批 (2024) 26 号
关千临澄县达人溪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 H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临遭县水 利局:
你单位 报来的《关于临遭县达人溪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 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社会 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搞好水土保
持和水生态保护, 提高防汛抗旱能力。经审核,同意实施
临澄县达人溪 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项目代
石马: 2404-43 072 4-04-0l-*) 。
二、项 目建 设 地点、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临遭县安福街
道 。 项目主要建设 内容为对达人溪河山洪沟进行防洪治理,总治
理长度 11. 2 公里,主要包括河道清淤疏浚、护岸等工程。
三、项 目单位 : 临遭县水利局,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水利设
施、水域及其岸线 的管理与保护;溪河、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
和开发;组织建设 和指导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
1—
-
工程; 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组织协调农田水
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工作及节水灌溉和农村饮水等工作 。
四 、 项目投 资 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 32 -00 万元,其
中工程 费用 2805. 2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42. 43 万元,预备
费 152. 3 7 万元 。资 金来源为中夹补助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
五、 本项目勘 察 、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
安装等, 达到招 标 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
关法律法 规规 定委 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 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
及节能 审查要求 , 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
及本批复 要求 , 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
并报我 局审批 工 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 8 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
保项目 按期按质 竣 工投用 。
八、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
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
何形式 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
资建设, 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 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在线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
工投 用 等 基本信 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
后至竣 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
场核查 等方式 , 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
关违法 违规 行 为 。
十、 本审批 文件有效期为 2 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 在审批
文件有效 期内未开 工 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 30 日
前向我局 申请延期 。 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
请延期的, 或虽 提 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
效 。
请据 此开展相 关 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
化细化建设 方 案, 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

抄送:县财政 局 、 审计局、统计局、自然资源局、应 急 管理局
临澄县发 展和 改 革局办 公 室
2024 年 4 月 10 日印 发
— ? —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临发改审批 (2024) 26 号
关千临澄县达人溪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 H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临遭县水 利局:
你单位 报来的《关于临遭县达人溪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 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社会 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搞好水土保
持和水生态保护, 提高防汛抗旱能力。经审核,同意实施
临澄县达人溪 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项目代
石马: 2404-43 072 4-04-0l-*) 。
二、项 目建 设 地点、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临遭县安福街
道 。 项目主要建设 内容为对达人溪河山洪沟进行防洪治理,总治
理长度 11. 2 公里,主要包括河道清淤疏浚、护岸等工程。
三、项 目单位 : 临遭县水利局,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水利设
施、水域及其岸线 的管理与保护;溪河、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
和开发;组织建设 和指导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
1—
-
工程; 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组织协调农田水
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工作及节水灌溉和农村饮水等工作 。
四 、 项目投 资 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 32 -00 万元,其
中工程 费用 2805. 2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42. 43 万元,预备
费 152. 3 7 万元 。资 金来源为中夹补助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
五、 本项目勘 察 、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
安装等, 达到招 标 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
关法律法 规规 定委 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 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
及节能 审查要求 , 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
及本批复 要求 , 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
并报我 局审批 工 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 8 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
保项目 按期按质 竣 工投用 。
八、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
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
何形式 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
资建设, 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 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在线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
工投 用 等 基本信 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
后至竣 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
场核查 等方式 , 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
关违法 违规 行 为 。
十、 本审批 文件有效期为 2 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 在审批
文件有效 期内未开 工 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 30 日
前向我局 申请延期 。 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
请延期的, 或虽 提 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
效 。
请据 此开展相 关 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
化细化建设 方 案, 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

抄送:县财政 局 、 审计局、统计局、自然资源局、应 急 管理局
临澄县发 展和 改 革局办 公 室
2024 年 4 月 10 日印 发
— ?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