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关于2024年4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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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关于2024年4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年产50吨园林工具塑料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婺城区竹马乡工业区

(略) (略)

企业拟总投资 470万元,在现有租赁厂房1楼内,购置注塑机、搅拌机、破碎机等设备,进行年产50吨园林工具塑料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的生产;2楼~3楼用于现有年产10万只园林垃圾袋建设项目的生产。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50吨园林工具塑料配件、年产10万只园林垃圾袋的生产能力。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搅拌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破碎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破碎机加盖,并设置密闭破碎间,及时清理和收集地面粉尘。

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 (略) 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金华江。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隔声降噪,定期维护设备。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浙 (略) DCS升级改造及化工库搬迁项目

(略) 婺城区临江工业分区金沙街1318号

浙 (略)

浙 (略) 成立于2002年12月,是一家研究、生产、销售原料药的企业,主要生产原料药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环*贝特、盐酸苄丝肼、汉防己*素等,企 (略) (略) 婺城区临江工业区。公司拟投资1550万元,利用公司厂区内现有空地(制剂车间东南侧空地),建设中控室1座,建筑面积为111.25m2;*类仓库1座,建筑面积为618.5m2;储罐区占地面积为680.93m2。 (略) 现有危化品仓库和现有储罐区(现有罐区储罐移至新建罐区内,详见表2-6)。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为:2308-*-04-01-*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环境: 各储罐设施氮封+平衡管,呼吸阀末端直接通过管道接入TO焚烧炉,与公司现有其他有机废气一并处理。

水环境: /

声环境: 厂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绿化;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气主要有残液、滤渣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是破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

3

(略) (略) 年产30万吨水稳料、1.8万个水泥窨井盖、1万个水泥井圈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婺城区白龙桥镇大圩村牛兰里路1号

(略) (略)

(略) 场需求,企业拟总投资550万元, (略) (略) 婺城区白龙桥镇让长村大圩自然村用地,总占地面积约16亩。项目购置进料仓、进料滚筒输送带、搅拌/出料输送带、双卧轴搅拌机、地磅、铲车、鄂破机、圆锥机、振动筛等设备,采用破碎、混合、搅拌、浇筑成型等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万吨水稳料、1.8万个水泥窨井盖、1万个水泥井圈的生产能力。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上料、破碎、筛分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搅拌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水泥筒仓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全厂通过设置堆封闭的堆场仓库,且在上方设置水雾喷淋,及时对物料和道路进行洒水,保持一定湿度,采用全封闭皮带结构,同时在皮带尽头物料落差处增设水喷淋装置等措施,减少粉尘产生。

2、废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近期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 (略) 金琅粮食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清运并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远期,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入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最终排入金华江。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

4、固体废物:本项目金属边角料、焊渣、废混凝土、沉渣、废布袋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抹布手套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年产50吨园林工具塑料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婺城区竹马乡工业区

(略) (略)

企业拟总投资 470万元,在现有租赁厂房1楼内,购置注塑机、搅拌机、破碎机等设备,进行年产50吨园林工具塑料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的生产;2楼~3楼用于现有年产10万只园林垃圾袋建设项目的生产。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50吨园林工具塑料配件、年产10万只园林垃圾袋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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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搅拌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破碎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破碎机加盖,并设置密闭破碎间,及时清理和收集地面粉尘。

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 (略) 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金华江。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隔声降噪,定期维护设备。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浙 (略) DCS升级改造及化工库搬迁项目

(略) 婺城区临江工业分区金沙街1318号

浙 (略)

浙 (略) 成立于2002年12月,是一家研究、生产、销售原料药的企业,主要生产原料药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环*贝特、盐酸苄丝肼、汉防己*素等,企 (略) (略) 婺城区临江工业区。公司拟投资1550万元,利用公司厂区内现有空地(制剂车间东南侧空地),建设中控室1座,建筑面积为111.25m2;*类仓库1座,建筑面积为618.5m2;储罐区占地面积为680.93m2。 (略) 现有危化品仓库和现有储罐区(现有罐区储罐移至新建罐区内,详见表2-6)。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为:230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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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环境: 各储罐设施氮封+平衡管,呼吸阀末端直接通过管道接入TO焚烧炉,与公司现有其他有机废气一并处理。

水环境: /

声环境: 厂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绿化;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气主要有残液、滤渣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是破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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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年产30万吨水稳料、1.8万个水泥窨井盖、1万个水泥井圈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婺城区白龙桥镇大圩村牛兰里路1号

(略) (略)

(略) 场需求,企业拟总投资550万元, (略) (略) 婺城区白龙桥镇让长村大圩自然村用地,总占地面积约16亩。项目购置进料仓、进料滚筒输送带、搅拌/出料输送带、双卧轴搅拌机、地磅、铲车、鄂破机、圆锥机、振动筛等设备,采用破碎、混合、搅拌、浇筑成型等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万吨水稳料、1.8万个水泥窨井盖、1万个水泥井圈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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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上料、破碎、筛分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搅拌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水泥筒仓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全厂通过设置堆封闭的堆场仓库,且在上方设置水雾喷淋,及时对物料和道路进行洒水,保持一定湿度,采用全封闭皮带结构,同时在皮带尽头物料落差处增设水喷淋装置等措施,减少粉尘产生。

2、废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近期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 (略) 金琅粮食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清运并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远期,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入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最终排入金华江。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

4、固体废物:本项目金属边角料、焊渣、废混凝土、沉渣、废布袋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抹布手套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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