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上 海 市 金 山 区 生 态 环 境 局
金环辐许[2024]2 号
(略) 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申江阿普达实业有限公
司使用工业 X 射线探伤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
见
上海申 (略) :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上海申 (略) 使用工业 X
射线探伤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申
请已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一)项目拟建情况。
你单位 (略) 59 号 1 幢厂房 D 区南部区域新建 1 座探伤室,
并在探伤室内使用 2 台 X 射线探伤机,用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焊
缝的无损探伤。项目 2 台探伤机轮流使用,每次探伤只开启 1 台探伤
机。
(二)你单位委托上海环境 (略) 编制了《报告
表》。
二、经审查,我局做出以下决定:
(一)根据《报告表》、结论意见以及建设单位环保措施落实承
诺,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工程在设计、施工、运行中应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
落实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保护环境。具体有:
1、本项目必须在环评审批通过、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才能正
式使用,并在开始调试后的 3 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2、定期进行辐射工作场所的检查及监测,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3、外委有资质的机构对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受照剂量进行检测并
出具相关检测报告,监测周期不得超过 90 天,同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和健康管理档案。
4、合理安排放射工作人员放射诊疗工作时间。
5、加强人员辐射安全教育和考核,取得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证书
的人员,需每五年接受一次再考核。
6、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对本项目应用中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
评估,并于每年 1 月 31 日前上报原发证机关。
7、在项目投运后,一旦发生辐射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
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单位。
(三)在建设中,如果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
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
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当
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
监督。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当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
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三、请亭林镇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检查工作。
四、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到
金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
(略) 提起行政诉讼。
五、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应按规
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略) 金山区生态环境局
*@*
2024 年 4 月 15 日
抄送:亭林镇人民政府、上海环境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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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环辐许[2024]2 号
(略) 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申江阿普达实业有限公
司使用工业 X 射线探伤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
见
上海申 (略) :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上海申 (略) 使用工业 X
射线探伤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申
请已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一)项目拟建情况。
你单位 (略) 59 号 1 幢厂房 D 区南部区域新建 1 座探伤室,
并在探伤室内使用 2 台 X 射线探伤机,用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焊
缝的无损探伤。项目 2 台探伤机轮流使用,每次探伤只开启 1 台探伤
机。
(二)你单位委托上海环境 (略) 编制了《报告
表》。
二、经审查,我局做出以下决定:
(一)根据《报告表》、结论意见以及建设单位环保措施落实承
诺,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工程在设计、施工、运行中应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
落实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保护环境。具体有:
1、本项目必须在环评审批通过、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才能正
式使用,并在开始调试后的 3 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2、定期进行辐射工作场所的检查及监测,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3、外委有资质的机构对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受照剂量进行检测并
出具相关检测报告,监测周期不得超过 90 天,同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和健康管理档案。
4、合理安排放射工作人员放射诊疗工作时间。
5、加强人员辐射安全教育和考核,取得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证书
的人员,需每五年接受一次再考核。
6、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对本项目应用中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
评估,并于每年 1 月 31 日前上报原发证机关。
7、在项目投运后,一旦发生辐射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
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单位。
(三)在建设中,如果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
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
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当
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
监督。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当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
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三、请亭林镇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检查工作。
四、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到
金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
(略) 提起行政诉讼。
五、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应按规
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略) 金山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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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4 月 15 日
抄送:亭林镇人民政府、上海环境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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