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汀泗河、高桥河水利综合治理项目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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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汀泗河、高桥河水利综合治理项目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
咸安区汀泗河、高桥河水利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代码
2306-*-04-01-*
建设内容及规模

汀泗河一综合治理河道长度6.081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挖清障5.128公里,堤防加培3.018公里,岸坡护砌6.081公里,加固改造穿堤建筑物4处。二汀泗河幸福堰拦河水闸除险加固。拆除原拦河闸及右岸发电厂房。新建3孔开敞式浅孔平板闸、中部混凝土溢流堰和右岸1孔灌溉闸;拆除重建部分溢流堰体,对保留的堰体进行充填灌浆;拆除重建启闭机房;新建进出口翼墙;新建闸室上游段水平防冲铺盖;拆除重建出口效力池,增设海漫;新建人行桥;上游河道疏挖护砌;更新金属结构和电气设备。高桥河一期主要建设内容:综合治理河长10.586公里,其中干流治理河长6.741公里,支流治理河长3.84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清淤疏浚10.586公里,护岸长9.442公里,建筑物整治13座(拆除重建拦河闸3座,新建排水涵10座)。二高桥河二期主要建设内容:河道疏挖清障10.42公里,堤防加培4.266公里,岸坡护砌4.266公里,新建防洪墙2.10公里,拆除涵管2处。三高桥河牛鼻潭拦河水闸除险加固。建设内容:将5孔翻板闸改造为5孔开敞式浅孔平板闸,新建上游铺盖,重建效能设施;拆除重建右岸泄洪冲砂闸、左岸进水发电闸

建设地点
湖北省- (略) -咸安区 咸安区汀泗桥镇、高桥镇、双溪桥镇、大幕乡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农林水利/水利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总投资(万元)
*.69
环保投资(万元)
171.38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
通讯地址
(略) 咸安区长安大道112号
邮政编码
*
环评单位名称
湖北 (略)
是否受理
受理时间
2024-04-29
公告开始日期
2024-04-29
公告结束日期
2024-05-08
公示类型
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None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拟审批咸安区汀泗河、高桥河水利综合治理项目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 电话:0715-*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旗鼓大道1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民之家)

公示部门
保康县环境保护局
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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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附件)
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项目名称
咸安区汀泗河、高桥河水利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代码
2306-*-04-01-*
建设内容及规模

汀泗河一综合治理河道长度6.081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挖清障5.128公里,堤防加培3.018公里,岸坡护砌6.081公里,加固改造穿堤建筑物4处。二汀泗河幸福堰拦河水闸除险加固。拆除原拦河闸及右岸发电厂房。新建3孔开敞式浅孔平板闸、中部混凝土溢流堰和右岸1孔灌溉闸;拆除重建部分溢流堰体,对保留的堰体进行充填灌浆;拆除重建启闭机房;新建进出口翼墙;新建闸室上游段水平防冲铺盖;拆除重建出口效力池,增设海漫;新建人行桥;上游河道疏挖护砌;更新金属结构和电气设备。高桥河一期主要建设内容:综合治理河长10.586公里,其中干流治理河长6.741公里,支流治理河长3.84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清淤疏浚10.586公里,护岸长9.442公里,建筑物整治13座(拆除重建拦河闸3座,新建排水涵10座)。二高桥河二期主要建设内容:河道疏挖清障10.42公里,堤防加培4.266公里,岸坡护砌4.266公里,新建防洪墙2.10公里,拆除涵管2处。三高桥河牛鼻潭拦河水闸除险加固。建设内容:将5孔翻板闸改造为5孔开敞式浅孔平板闸,新建上游铺盖,重建效能设施;拆除重建右岸泄洪冲砂闸、左岸进水发电闸

建设地点
湖北省- (略) -咸安区 咸安区汀泗桥镇、高桥镇、双溪桥镇、大幕乡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农林水利/水利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总投资(万元)
*.69
环保投资(万元)
171.38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
通讯地址
(略) 咸安区长安大道112号
邮政编码
*
环评单位名称
湖北 (略)
是否受理
受理时间
2024-04-29
公告开始日期
2024-04-29
公告结束日期
2024-05-08
公示类型
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None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拟审批咸安区汀泗河、高桥河水利综合治理项目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 电话:0715-*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旗鼓大道1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民之家)

公示部门
保康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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