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升滕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平板显示零部件国产化研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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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升滕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平板显示零部件国产化研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公示

合肥升 (略) 平板显示零部件国产化研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日,合肥升 (略) 平板显示零部件国产化研发项目(整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工程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升 (略) 位于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佳海工业园G区G33。G33厂房北侧为鹏道(上海) (略) ,项目区东侧 (略) ,项目区南侧隔园区道路为合肥 (略) ,项目区西侧为隔园区马路为中核西北 (略) ,厂房北侧为佳海工业园内部公租房,本项目在其租赁作为本项目职工宿舍使用。本项目建筑面积186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年产20件零部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合肥升 (略) 平板显示零部件国产化研发项目执行于2022年6月委托安徽 (略) 编制《合肥升 (略) 平板显示零部件国产化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略) 生态环境局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关于合肥升 (略)

平板显示零部件国产化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审批意见”(环建审[2022]12058号)。该项目于2023年8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完成整体性建设。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主要为20件平板研发及其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类别为脱脂槽废水、含氟废水、清洗废水;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含氟废水、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预处理;预处理后废水与纯水制备浓排水、喷淋塔排水一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A/O进行处理(处理能力90m3/d,处理工艺隔油+混凝沉淀+A/O), (略) 政污水管网,经陶冲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至二十埠河。

(二)废气

一、废气

本次废气主要来源于酸性废气、喷涂粉尘,生成废气种类是氮氧化物、氟化物、粉尘,排放形式为连续、有组织排放,酸性废气经取车间密闭负压+清洗研发线上方加盖抽风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二级碱液喷淋塔(TA006)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涂粉尘产生的粉尘密闭收集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

(三)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清洗研发线、冷水机、行车、风机等设备,声级值约在70~85dB(A),投入运行后室内的平均等效声级(LAeq)值约在80dB左右。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减振基座等降噪措施后,项目的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

本项目 (略) 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离子交换树脂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废药剂桶、槽液、槽渣、污水站污泥暂存于厂房一层西南侧25m2危废暂存间内,后交由安徽浩悦 (略) 进行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合肥升 (略) 于**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为重点管理,编号为*MA2U38049K001P。企业已于**日针对本项目应急预案重新修编,备案编号:*-2023-010-M。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根据安徽 (略) 检测报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如下:

1、废气

项目区在**日和**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6#排气筒出口污染物有组织氮氧化物未检出,检出限为3mg/m3,氟化物最大浓度为0.24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9mg/m3;2#排气筒出口污染物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4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20mg/m3。综上所述,有组织氮氧化物、颗粒物、氟化物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2、废水

项目区在**日和**日验收监测期间,测得厂区污水总排口的pH日平均值在7.6区间;COD日平均值为24mg/L和25mg/L,小于350mg/L;悬浮物日平均值为8.5mg/L和8.7mg/L,小于35mg/L;总氮日平均值为20mg/L和20.5mg/L,小于50mg/L;氨氮日平均值为0.08mg/L和0.09mg/L,小于230mg/L;石油类日平均值为0.06mg/L,小于20mg/,氟化物日平均值为1.68mg/L和0.87mg/L,小于10mg/L,总铝日平均值为0.2mg/L和0.18mg/L。综上本项目所有废水污染物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及陶冲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属于达标排放。

3、噪声

在**日和2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54dB(A),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排放的废气、噪声均达到验收标准,工程建设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综上分析,该项目落实了环评文件与批复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到位、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项目正常运营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污染影响;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不存在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进行生产运营。七、进一步要求

1、加强对各类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合肥升 (略)

**日

,合肥

合肥升 (略) 平板显示零部件国产化研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日,合肥升 (略) 平板显示零部件国产化研发项目(整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工程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升 (略) 位于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佳海工业园G区G33。G33厂房北侧为鹏道(上海) (略) ,项目区东侧 (略) ,项目区南侧隔园区道路为合肥 (略) ,项目区西侧为隔园区马路为中核西北 (略) ,厂房北侧为佳海工业园内部公租房,本项目在其租赁作为本项目职工宿舍使用。本项目建筑面积186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年产20件零部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合肥升 (略) 平板显示零部件国产化研发项目执行于2022年6月委托安徽 (略) 编制《合肥升 (略) 平板显示零部件国产化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略) 生态环境局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关于合肥升 (略)

平板显示零部件国产化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审批意见”(环建审[2022]12058号)。该项目于2023年8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完成整体性建设。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主要为20件平板研发及其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类别为脱脂槽废水、含氟废水、清洗废水;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含氟废水、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预处理;预处理后废水与纯水制备浓排水、喷淋塔排水一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A/O进行处理(处理能力90m3/d,处理工艺隔油+混凝沉淀+A/O), (略) 政污水管网,经陶冲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至二十埠河。

(二)废气

一、废气

本次废气主要来源于酸性废气、喷涂粉尘,生成废气种类是氮氧化物、氟化物、粉尘,排放形式为连续、有组织排放,酸性废气经取车间密闭负压+清洗研发线上方加盖抽风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二级碱液喷淋塔(TA006)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涂粉尘产生的粉尘密闭收集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

(三)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清洗研发线、冷水机、行车、风机等设备,声级值约在70~85dB(A),投入运行后室内的平均等效声级(LAeq)值约在80dB左右。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减振基座等降噪措施后,项目的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

本项目 (略) 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离子交换树脂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废药剂桶、槽液、槽渣、污水站污泥暂存于厂房一层西南侧25m2危废暂存间内,后交由安徽浩悦 (略) 进行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合肥升 (略) 于**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为重点管理,编号为*MA2U38049K001P。企业已于**日针对本项目应急预案重新修编,备案编号:*-2023-010-M。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根据安徽 (略) 检测报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如下:

1、废气

项目区在**日和**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6#排气筒出口污染物有组织氮氧化物未检出,检出限为3mg/m3,氟化物最大浓度为0.24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9mg/m3;2#排气筒出口污染物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4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20mg/m3。综上所述,有组织氮氧化物、颗粒物、氟化物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2、废水

项目区在**日和**日验收监测期间,测得厂区污水总排口的pH日平均值在7.6区间;COD日平均值为24mg/L和25mg/L,小于350mg/L;悬浮物日平均值为8.5mg/L和8.7mg/L,小于35mg/L;总氮日平均值为20mg/L和20.5mg/L,小于50mg/L;氨氮日平均值为0.08mg/L和0.09mg/L,小于230mg/L;石油类日平均值为0.06mg/L,小于20mg/,氟化物日平均值为1.68mg/L和0.87mg/L,小于10mg/L,总铝日平均值为0.2mg/L和0.18mg/L。综上本项目所有废水污染物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及陶冲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属于达标排放。

3、噪声

在**日和2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54dB(A),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排放的废气、噪声均达到验收标准,工程建设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综上分析,该项目落实了环评文件与批复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到位、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项目正常运营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污染影响;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不存在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进行生产运营。七、进一步要求

1、加强对各类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合肥升 (略)

**日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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