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水源防护设施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略阳县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水源防护设施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建设单位 | 略阳县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
项目名称 | 略阳县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水源防护设施建设项目 |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预期中标价格(元) | 工??期 (日历天)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嘉天水利 (略) | *.43 | 6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陕西益源 (略) | *.75 | 6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陕西盛世 (略) | *.45 | 60 |
拟定中标人 | 陕西嘉天水利 (略) | *.43 | 60 |
项目经理 | 陈涵婷 | 专业及资质等级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注册证号 | 陕*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 | 陕水安B* |
技术负责人 | 周小飞 | 专业及技术职称 | 水利水电工程工程师 |
公示时间 | 2024年04月30日-2024年05月02日 |
以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认真处理。公告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成为正式中标人。
招标人:略阳县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创名建 (略)
监督单位:略阳县水利局、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04月29日
建设单位 | 略阳县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
项目名称 | 略阳县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水源防护设施建设项目 |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预期中标价格(元) | 工??期 (日历天)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嘉天水利 (略) | *.43 | 6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陕西益源 (略) | *.75 | 6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陕西盛世 (略) | *.45 | 60 |
拟定中标人 | 陕西嘉天水利 (略) | *.43 | 60 |
项目经理 | 陈涵婷 | 专业及资质等级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注册证号 | 陕*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 | 陕水安B* |
技术负责人 | 周小飞 | 专业及技术职称 | 水利水电工程工程师 |
公示时间 | 2024年04月30日-2024年05月02日 |
以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认真处理。公告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成为正式中标人。
招标人:略阳县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创名建 (略)
监督单位:略阳县水利局、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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