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洛阳晨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套航空航天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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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洛阳晨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套航空航天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

联系电话:0379-*

通讯地址:宜阳 (略) 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阳 (略) 年加工2000套航空航天零部件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宜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锦屏镇西庄 (略) 1号的福通产业园内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 (略)

4、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宜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锦屏镇西庄 (略) 1号的福通产业园内,项目属于迁建,总投资*元,环保投资217.*元。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三层厂房一栋,一楼车间设置机加工生产线;二楼设置阳极氧化生产线、污水处理站、喷漆生产线;三楼为办公区。生产规模为年加工航空航天零部件2000套。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及《宜阳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宜阳县2023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宜环攻坚办〔2023〕13号)的各项环境管理要求。(2)落实废气治理措施。拟建项目焊接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19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及《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通知》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0mg/m3的限值要求。阳极氧化生产线产生的硝酸雾(NOx)、硫酸雾采用侧吸风+集气管+1套碱液吸收塔(TA002)处理后通过一根19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阳极氧化生产线产生的铬酸雾采用侧吸风+集气管+1套凝聚回收+碱液吸收塔(TA003)处理后通过一根19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硫酸雾、氮氧化物、铬酸雾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限值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A级(硫酸雾10mg/m3、NOx 100mg/m3、铬酸雾0.05mg/m3)限值要求。调漆、喷漆、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苯、二*苯)和漆雾(以颗粒物计)经三套“水帘+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TA004、TA005、TA006)处理后通过3根19m高排气筒(DA003、DA004、DA005)排放。喷漆打磨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19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苯、二*苯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及《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通知》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0mg/m3的限值要求。(3)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拟建项目厂区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措施;含铬(氟)废水单独处理,经处理后清水回用于阳极氧化水洗工序,浓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镍废水单独处理,经处理后清水回用于镍封后水洗工序,浓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纯水制备废水、经综合处理系统后的酸碱废水、染色废水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宜阳县西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喷漆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宜阳县西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生产废水COD、SS、氨氮、总氮、石油类、总铝类等排放浓度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并同时满足西庄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要求。生活污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要求及西庄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要求。(4)做好噪声防护工作。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机床、折弯机、风机等,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5)切实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安全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6)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加强厂区周围土壤及地下水水质监控,严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7)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报告书》中要求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尽可能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

联系电话:0379-*

通讯地址:宜阳 (略) 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阳 (略) 年加工2000套航空航天零部件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宜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锦屏镇西庄 (略) 1号的福通产业园内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 (略)

4、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宜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锦屏镇西庄 (略) 1号的福通产业园内,项目属于迁建,总投资*元,环保投资217.*元。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三层厂房一栋,一楼车间设置机加工生产线;二楼设置阳极氧化生产线、污水处理站、喷漆生产线;三楼为办公区。生产规模为年加工航空航天零部件2000套。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及《宜阳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宜阳县2023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宜环攻坚办〔2023〕13号)的各项环境管理要求。(2)落实废气治理措施。拟建项目焊接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19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及《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通知》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0mg/m3的限值要求。阳极氧化生产线产生的硝酸雾(NOx)、硫酸雾采用侧吸风+集气管+1套碱液吸收塔(TA002)处理后通过一根19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阳极氧化生产线产生的铬酸雾采用侧吸风+集气管+1套凝聚回收+碱液吸收塔(TA003)处理后通过一根19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硫酸雾、氮氧化物、铬酸雾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限值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A级(硫酸雾10mg/m3、NOx 100mg/m3、铬酸雾0.05mg/m3)限值要求。调漆、喷漆、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苯、二*苯)和漆雾(以颗粒物计)经三套“水帘+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TA004、TA005、TA006)处理后通过3根19m高排气筒(DA003、DA004、DA005)排放。喷漆打磨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19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苯、二*苯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及《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通知》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0mg/m3的限值要求。(3)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拟建项目厂区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措施;含铬(氟)废水单独处理,经处理后清水回用于阳极氧化水洗工序,浓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镍废水单独处理,经处理后清水回用于镍封后水洗工序,浓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纯水制备废水、经综合处理系统后的酸碱废水、染色废水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宜阳县西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喷漆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宜阳县西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生产废水COD、SS、氨氮、总氮、石油类、总铝类等排放浓度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并同时满足西庄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要求。生活污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要求及西庄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要求。(4)做好噪声防护工作。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机床、折弯机、风机等,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5)切实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安全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6)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加强厂区周围土壤及地下水水质监控,严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7)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报告书》中要求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尽可能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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