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顺市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西秀区双堡镇山京畜牧场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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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顺市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西秀区双堡镇山京畜牧场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西秀区双堡镇山京畜牧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略) 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西秀区双堡镇山京畜牧场)

建设地点

(略) 西秀区双堡镇山京畜牧场

建设单位

安顺众鑫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湘宁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西秀区双堡镇山京畜牧场,用原山京畜牧场用地(根据现场勘查,原有山京畜牧场撤离并已废弃,办公楼未拆除),办公区利用原有用地,其他新建。总用地面积*平方米,项目新建牛舍14栋,干粪棚1间,物资仓库一间、草料棚一间,无害化处理车间一间,办公楼一栋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养殖规模为年存栏肉牛2000头,分2批次出栏,年出栏犊牛4000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通过设置围挡、 (略) 、配备防尘布、 (略) 、 (略) 硬化工程、湿式作业、密闭运输、密闭存储、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现场开挖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混凝土运输车罐冲洗水等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全部引流排入临时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机械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防尘,不外排至周边地表水体,施工队*产生的粪便经旱厕发酵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清掏用于周边环境农用,洗手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现场降尘洒水,不外排。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固定机械设备、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强噪声源远离敏感点、加强管理沟通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施工完成后集中收集,包装材料、木材边角料、金属类等可回收利用废物回收利用,碎砖、碎瓷片、混凝土块等不可回收废物定期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集中堆存;油漆、涂料容器等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少量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定点存放,定期运至当地指定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运营期采用垫料发酵床养殖技术,牛粪床作为有机肥加工原料,每半年清理更换一次,清理出来的牛粪床暂存于干粪棚,委托贵州 (略) 作为有机肥原料处置。牛粪床清运后对牛舍喷洒生石灰消毒,不进行牛舍冲洗,不产生养殖废水。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标准绿化标准回用于绿化,后期雨水通 (略) 排出厂外。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标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采取“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在工程设计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设备,防止跑冒滴漏,防止污染物泄漏;项目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防渗方案;建立完善的地下水跟踪监测系统,加强地下水水质监测,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牛舍臭气采取发酵床垫料工艺,合理搭配饲料,加强通风,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厂界臭气排放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NH3和H2S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无害化降解处理机处理非疫情病死牛,工艺尾气通过设备自带的尾气净化装置进行处理,高温降解产生的臭气经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NH3和H2S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要求;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发电机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达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食堂油烟通过抽油烟机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小型)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振、隔声、减振、加强厂区绿化类别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厂界噪声满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排放。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牛粪床作为有机肥加工原料,每半年清理更换一次,清理出来的牛粪床暂存于干粪棚,委托贵州 (略) 处置;包装废料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病死牛由厂区无害化处理设施(采用高温灭菌及降解工艺)处理,病死牛尸体处理与处置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和《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公害化处理规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使用容器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包括药瓶、包装物及针筒等存放于医疗废物危废暂存间存储,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西秀区双堡镇山京畜牧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略) 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西秀区双堡镇山京畜牧场)

建设地点

(略) 西秀区双堡镇山京畜牧场

建设单位

安顺众鑫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湘宁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西秀区双堡镇山京畜牧场,用原山京畜牧场用地(根据现场勘查,原有山京畜牧场撤离并已废弃,办公楼未拆除),办公区利用原有用地,其他新建。总用地面积*平方米,项目新建牛舍14栋,干粪棚1间,物资仓库一间、草料棚一间,无害化处理车间一间,办公楼一栋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养殖规模为年存栏肉牛2000头,分2批次出栏,年出栏犊牛4000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通过设置围挡、 (略) 、配备防尘布、 (略) 、 (略) 硬化工程、湿式作业、密闭运输、密闭存储、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现场开挖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混凝土运输车罐冲洗水等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全部引流排入临时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机械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防尘,不外排至周边地表水体,施工队*产生的粪便经旱厕发酵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清掏用于周边环境农用,洗手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现场降尘洒水,不外排。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固定机械设备、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强噪声源远离敏感点、加强管理沟通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施工完成后集中收集,包装材料、木材边角料、金属类等可回收利用废物回收利用,碎砖、碎瓷片、混凝土块等不可回收废物定期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集中堆存;油漆、涂料容器等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少量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定点存放,定期运至当地指定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运营期采用垫料发酵床养殖技术,牛粪床作为有机肥加工原料,每半年清理更换一次,清理出来的牛粪床暂存于干粪棚,委托贵州 (略) 作为有机肥原料处置。牛粪床清运后对牛舍喷洒生石灰消毒,不进行牛舍冲洗,不产生养殖废水。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标准绿化标准回用于绿化,后期雨水通 (略) 排出厂外。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标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采取“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在工程设计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设备,防止跑冒滴漏,防止污染物泄漏;项目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防渗方案;建立完善的地下水跟踪监测系统,加强地下水水质监测,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牛舍臭气采取发酵床垫料工艺,合理搭配饲料,加强通风,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厂界臭气排放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NH3和H2S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无害化降解处理机处理非疫情病死牛,工艺尾气通过设备自带的尾气净化装置进行处理,高温降解产生的臭气经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NH3和H2S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要求;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发电机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达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食堂油烟通过抽油烟机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小型)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振、隔声、减振、加强厂区绿化类别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厂界噪声满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排放。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牛粪床作为有机肥加工原料,每半年清理更换一次,清理出来的牛粪床暂存于干粪棚,委托贵州 (略) 处置;包装废料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病死牛由厂区无害化处理设施(采用高温灭菌及降解工艺)处理,病死牛尸体处理与处置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和《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公害化处理规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使用容器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包括药瓶、包装物及针筒等存放于医疗废物危废暂存间存储,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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