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宁县本寨镇鱼凹农业光伏电站暨镇宁县盘江革利风电场110kV联合送出线路工程拟审批公示
关于镇宁县本寨镇鱼凹农业光伏电站暨镇宁县盘江革利风电场110kV联合送出线路工程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镇宁县本寨镇鱼凹农业光伏电站暨镇宁县盘江革利风电场110kV联 (略)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镇宁县本寨镇鱼凹农业光伏电站暨镇宁县盘江革利风电场110kV联 (略) 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镇宁县本寨镇鱼凹村、紫云县猫营镇小平寨 |
建设单位 | 盘江新能源发电(镇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水 (略)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位于 (略) 镇宁自治县、紫云自治县境内,起于鱼凹110kV升压站( (略) 镇宁县本寨乡鱼凹村东北侧约500m 处)出线构架,止于220kV紫云变( (略) 紫云县猫营镇小平寨)110kV侧进线构架。 (略) 全长14.551km,其中紫云变侧电缆出线0.46km,110kV紫红线调整 (略) 径长0.13km。 (略) 13.961km。全线 (略) 架设。共计杆塔43基,其中直线塔15基,耐张塔26基;耐张钢杆2基。导线型号:采用1xJL/LB20A-400/5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一根为OPGW-24B1-80光纤复合架空地线,另一根为*铝包钢绞线。电缆型号:ZRA-*-64/110kV-1×630mm2铜芯交联聚*烯绝缘皱纹铝包防水层聚*烯护套电力电缆。以及其他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设计规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发生噪声、扬尘等扰民现象。做好施工期的生态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和临时施工用地,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期废水回用不外排。对基础开挖的土方进行回填,多余土方用作塔基绿化覆土。严禁用施工垃圾等覆压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对被破坏的土壤、植被等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二)工程建设时,要保证导线与保护目标的距离,确保项目运行时, (略) 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规定的公众曝露电场强度控制限值(4000V/m)、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100μT)。 (三)施工期间生活垃圾、弃土弃渣、建筑垃圾、施工废料及拆除的导线、金具、铁塔等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略) 运行期间运行维护更换下来的绝缘子等金具,由产权单位统一回收处理。 (四)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镇宁县本寨镇鱼凹农业光伏电站暨镇宁县盘江革利风电场110kV联 (略)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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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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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镇宁县本寨镇鱼凹农业光伏电站暨镇宁县盘江革利风电场110kV联 (略) 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镇宁县本寨镇鱼凹村、紫云县猫营镇小平寨 |
建设单位 | 盘江新能源发电(镇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水 (略)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位于 (略) 镇宁自治县、紫云自治县境内,起于鱼凹110kV升压站( (略) 镇宁县本寨乡鱼凹村东北侧约500m 处)出线构架,止于220kV紫云变( (略) 紫云县猫营镇小平寨)110kV侧进线构架。 (略) 全长14.551km,其中紫云变侧电缆出线0.46km,110kV紫红线调整 (略) 径长0.13km。 (略) 13.961km。全线 (略) 架设。共计杆塔43基,其中直线塔15基,耐张塔26基;耐张钢杆2基。导线型号:采用1xJL/LB20A-400/5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一根为OPGW-24B1-80光纤复合架空地线,另一根为*铝包钢绞线。电缆型号:ZRA-*-64/110kV-1×630mm2铜芯交联聚*烯绝缘皱纹铝包防水层聚*烯护套电力电缆。以及其他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设计规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发生噪声、扬尘等扰民现象。做好施工期的生态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和临时施工用地,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期废水回用不外排。对基础开挖的土方进行回填,多余土方用作塔基绿化覆土。严禁用施工垃圾等覆压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对被破坏的土壤、植被等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二)工程建设时,要保证导线与保护目标的距离,确保项目运行时, (略) 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规定的公众曝露电场强度控制限值(4000V/m)、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100μT)。 (三)施工期间生活垃圾、弃土弃渣、建筑垃圾、施工废料及拆除的导线、金具、铁塔等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略) 运行期间运行维护更换下来的绝缘子等金具,由产权单位统一回收处理。 (四)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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