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定县沛宇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项目拟审批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普定县沛宇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普定县 (略) 年产5000 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普定县 (略) 年产5000 吨塑料颗粒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普定县黄桶街道工业园区浙商产业园内15 栋厂房

建设单位

普定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恒兆 (略)

项目概况

本项 (略) (略) 普定县黄桶街道工业园区浙商产业园内15栋厂房,租赁园区现有厂房作为项目生产用房,另租赁园区办公楼一楼办公室3间作为项目办公用房,项目总占地面积1490m2,内设成品堆放区、原料堆放区、生产区等。本项目回收周边化纤服装厂打样工序切割产生的PET边角料进行人工分拣、团粒后形成成品塑料颗粒。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颗粒5000吨,生产所需的原辅料全部外购。项目禁止收购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如盛装油漆、涂料及其他化工产品的塑料桶等),不涉及进口废塑料再生利用;不涉及使用废塑料类危险废物作为原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主要对场地进行简单清理、安装设备,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后投入使用,施工量较小。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不在厂内食宿,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采取边洒水边施工、定期清扫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场地临时围挡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的影响。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安装设备过程中会产生部分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 (略) 回收利用;废漆桶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备不进行清洗,厂区地面使用人工清扫,不进行地面冲洗;团粒工序需加水冷却,水分全部蒸发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收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及普定县循环经济产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普定县循环经济产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团粒工序使用电加热,在团粒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团粒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经20m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非*烷总烃、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未收集的废气在封闭式生产车间内自然逸散,经车间内排气扇排出室外,非*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无组织排放限值。在封闭式生产车间内进行人工分拣,极少的颗粒物在车间内自然逸散;原料及成品装卸在封闭式生产车间内进行。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避免噪声较大的设备靠近居民点一侧,排放噪声较大的生产设备加装减振垫;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对进出厂区内的机动车辆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人工分拣产生的废纸片等杂质用容器收集暂存于生产车间,定 (略) 综合利用。袋式除尘器粉尘经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普定县 (略) 年产5000 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普定县 (略) 年产5000 吨塑料颗粒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普定县黄桶街道工业园区浙商产业园内15 栋厂房

建设单位

普定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恒兆 (略)

项目概况

本项 (略) (略) 普定县黄桶街道工业园区浙商产业园内15栋厂房,租赁园区现有厂房作为项目生产用房,另租赁园区办公楼一楼办公室3间作为项目办公用房,项目总占地面积1490m2,内设成品堆放区、原料堆放区、生产区等。本项目回收周边化纤服装厂打样工序切割产生的PET边角料进行人工分拣、团粒后形成成品塑料颗粒。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颗粒5000吨,生产所需的原辅料全部外购。项目禁止收购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如盛装油漆、涂料及其他化工产品的塑料桶等),不涉及进口废塑料再生利用;不涉及使用废塑料类危险废物作为原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主要对场地进行简单清理、安装设备,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后投入使用,施工量较小。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不在厂内食宿,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采取边洒水边施工、定期清扫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场地临时围挡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的影响。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安装设备过程中会产生部分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 (略) 回收利用;废漆桶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备不进行清洗,厂区地面使用人工清扫,不进行地面冲洗;团粒工序需加水冷却,水分全部蒸发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收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及普定县循环经济产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普定县循环经济产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团粒工序使用电加热,在团粒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团粒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经20m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非*烷总烃、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未收集的废气在封闭式生产车间内自然逸散,经车间内排气扇排出室外,非*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无组织排放限值。在封闭式生产车间内进行人工分拣,极少的颗粒物在车间内自然逸散;原料及成品装卸在封闭式生产车间内进行。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避免噪声较大的设备靠近居民点一侧,排放噪声较大的生产设备加装减振垫;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对进出厂区内的机动车辆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人工分拣产生的废纸片等杂质用容器收集暂存于生产车间,定 (略) 综合利用。袋式除尘器粉尘经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