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岭县永宁镇宋家庄农业光伏电站变更拟审批公示
关于关岭县永宁镇宋家庄农业光伏电站变更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岭县永宁镇宋家庄农业光伏电站(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关岭县永宁镇宋家庄农业光伏电站(变更) |
建设地点 | (略) 关岭县沙营镇、岗乌镇、新铺镇、永宁镇、城贡镇、顶云街道境内 |
建设单位 | 盘江新能源发电(关岭)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水 (略) |
项目概况 | (一)变更前建设规模 项目变更前建设于 (略) 关岭县岗乌镇,规划容量180MW,项目于2023年5月6日取得《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关岭县永宁镇宋家庄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安环表批复〔2023〕47号)环评批复,项目拟用地面积为:4100亩(273.333hm2)。根据光伏场区对地形、光照等方面的要求,实际红线内建设面积141.1269hm2,其余132.2061hm2未进行利用。项目采用农光互补模式,建设农业基础设施,支架低端高度不低于1.8m,安装550Wp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全场共划分57个光伏方阵。项目建成后,首年发电量为*.5MWh,25年年均发电量为*.02MWh,年均利用小时数为989.92h。 后因部分地块租赁困难、实际地形地势不利于铺设光伏板等问题,为确保发电功率满足180MW,项目将原环评已批准的部分地块更换至附近其他区域,重新调整用地位置,最终新增用地3290亩(实际红线内建设面积为132.6068hm2,其余86.7265hm2未进行利用)。 (二)变更后建设规模 一是项目变更后建设于 (略) 关岭县沙营镇、岗乌镇、新铺镇、永宁镇、坡贡镇、顶云街道,规划容量180MW,项目拟增补用地面积3290亩(219.3333hm2);根据光伏场区对地形、光照等方面的要求,实际红线内建设面积为132.6068hm2,其余86.7265hm2未进行利用;本次变更后项目拟用地面积7390亩(492.6667hm2),根据光伏场区对地形、光照等方面的要求,实际红线内建设用地面积273.7337hm2,其余218.9326hm2未进行利用。项目采用农光互补模式,建设农业基础设施,支架低端高度不低于1.8m,安装550Wp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全场共划分57个光伏方阵。项目建成后,首年发电量为*.5MWh,25年年均发电量为*.02MWh,年均利用小时数为989.92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综合利用,不外排。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装修废物分类回收利用或外售,不外排;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存放在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运营期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用于光伏区农业灌溉用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变压器、逆变器按设计要求布置,设备底部基安装减振垫;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场区周围种植绿化隔离带,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生态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本工程提出的水土保持方案对各水土流失防治区进行治理,并对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建设,在光伏电池板的下方种植一些喜阴低矮植物或农作物,有效修复生态环境。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岭县永宁镇宋家庄农业光伏电站(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关岭县永宁镇宋家庄农业光伏电站(变更) |
建设地点 | (略) 关岭县沙营镇、岗乌镇、新铺镇、永宁镇、城贡镇、顶云街道境内 |
建设单位 | 盘江新能源发电(关岭)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水 (略) |
项目概况 | (一)变更前建设规模 项目变更前建设于 (略) 关岭县岗乌镇,规划容量180MW,项目于2023年5月6日取得《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关岭县永宁镇宋家庄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安环表批复〔2023〕47号)环评批复,项目拟用地面积为:4100亩(273.333hm2)。根据光伏场区对地形、光照等方面的要求,实际红线内建设面积141.1269hm2,其余132.2061hm2未进行利用。项目采用农光互补模式,建设农业基础设施,支架低端高度不低于1.8m,安装550Wp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全场共划分57个光伏方阵。项目建成后,首年发电量为*.5MWh,25年年均发电量为*.02MWh,年均利用小时数为989.92h。 后因部分地块租赁困难、实际地形地势不利于铺设光伏板等问题,为确保发电功率满足180MW,项目将原环评已批准的部分地块更换至附近其他区域,重新调整用地位置,最终新增用地3290亩(实际红线内建设面积为132.6068hm2,其余86.7265hm2未进行利用)。 (二)变更后建设规模 一是项目变更后建设于 (略) 关岭县沙营镇、岗乌镇、新铺镇、永宁镇、坡贡镇、顶云街道,规划容量180MW,项目拟增补用地面积3290亩(219.3333hm2);根据光伏场区对地形、光照等方面的要求,实际红线内建设面积为132.6068hm2,其余86.7265hm2未进行利用;本次变更后项目拟用地面积7390亩(492.6667hm2),根据光伏场区对地形、光照等方面的要求,实际红线内建设用地面积273.7337hm2,其余218.9326hm2未进行利用。项目采用农光互补模式,建设农业基础设施,支架低端高度不低于1.8m,安装550Wp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全场共划分57个光伏方阵。项目建成后,首年发电量为*.5MWh,25年年均发电量为*.02MWh,年均利用小时数为989.92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综合利用,不外排。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装修废物分类回收利用或外售,不外排;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存放在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运营期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用于光伏区农业灌溉用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变压器、逆变器按设计要求布置,设备底部基安装减振垫;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场区周围种植绿化隔离带,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生态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本工程提出的水土保持方案对各水土流失防治区进行治理,并对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建设,在光伏电池板的下方种植一些喜阴低矮植物或农作物,有效修复生态环境。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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