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2地块宏源建设、睿祥艺品等5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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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地块宏源建设、睿祥艺品等5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 、项目背景

F-12 地块宏源建设、睿祥艺品等 5 个地 (略)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舟山路以南、北京南路以东 ,占地面积 4 2617.23m 2 ,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 121.22074 °,北纬 37.54271 ° ,地块原土地权属 (略) 、烟台艾 (略) 、烟台开 (略) 、 (略) 、烟台开发区巡警大队 ,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文件 ,现将 F-12 地块宏源建设、睿祥艺品等 5 个地块作为教育科研用地进行开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及《关于印发< (略) 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试行) > 的通知》(烟环发 [2020]23 号)等文件的要求,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 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据此,为判断该地块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202 3 年 8 月,烟台黄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委托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 (略) 对 F-12 地块宏源建设、睿祥艺品等 5 个地块 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公司在接受其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展开了 对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的 调查工作 。

根据 F-12 地块宏源建设、睿祥艺品等 5 个地块勘测定界图 ,确定 F-12 地块宏源建设、睿祥艺品等 5 个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面积为 4 2617.23m 2 。目前地块内 (略) 、 (略) 已拆除,烟台开 (略) 部分拆除 。 烟台 F-12 地块宏源建设、睿祥艺品等 5 个地块 不在水源保护区内, 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调查阶段,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采样分析等调查方法对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了调查工作,编制了《 F-12 地块宏源建设、睿祥艺品等 5 个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 、 调查结果

根据地块现场调查和资料整理,在地块区域内 共布设 17 个土壤 采样点(不包括对照点) ,采集 69个土壤样品(不包括质控样品) ,检测结果表明, 正己烷、石油烃( C6-C9 )未检出;氨氮、氟化物、锌、铝、铬、铁、锰、*酮检测结果均低于本地块选取用地筛选值标准,其余检测项目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根据调查 地块水文地质情况以及 地下水流向,在地块内布 设 6 个地下水 采样点(不包括对照点) ,采集 6 个地下水 样品(不包括质控样品) ,检 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检测指标中的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碘化物 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中的Ⅳ类标准;正己烷、三*胺未检出;*酮未超过本地块选取用地筛选值标准; 石油类未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22 );其余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中的Ⅳ类标准。

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本地块内 土壤中污染物浓度低于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认为本地块污染程度可以接受,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即低于可接受水平);经过不确定性分析,本次调查严格把控污染识别、样品采集、运输保存及分析等过程,在当前发展水平下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不确定性,因此,本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采样分析,可按照拟变更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开发利用。

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 、项目背景

F-12 地块宏源建设、睿祥艺品等 5 个地 (略)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舟山路以南、北京南路以东 ,占地面积 4 2617.23m 2 ,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 121.22074 °,北纬 37.54271 ° ,地块原土地权属 (略) 、烟台艾 (略) 、烟台开 (略) 、 (略) 、烟台开发区巡警大队 ,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文件 ,现将 F-12 地块宏源建设、睿祥艺品等 5 个地块作为教育科研用地进行开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及《关于印发< (略) 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试行) > 的通知》(烟环发 [2020]23 号)等文件的要求,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 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据此,为判断该地块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202 3 年 8 月,烟台黄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委托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 (略) 对 F-12 地块宏源建设、睿祥艺品等 5 个地块 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公司在接受其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展开了 对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的 调查工作 。

根据 F-12 地块宏源建设、睿祥艺品等 5 个地块勘测定界图 ,确定 F-12 地块宏源建设、睿祥艺品等 5 个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面积为 4 2617.23m 2 。目前地块内 (略) 、 (略) 已拆除,烟台开 (略) 部分拆除 。 烟台 F-12 地块宏源建设、睿祥艺品等 5 个地块 不在水源保护区内, 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调查阶段,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采样分析等调查方法对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了调查工作,编制了《 F-12 地块宏源建设、睿祥艺品等 5 个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 、 调查结果

根据地块现场调查和资料整理,在地块区域内 共布设 17 个土壤 采样点(不包括对照点) ,采集 69个土壤样品(不包括质控样品) ,检测结果表明, 正己烷、石油烃( C6-C9 )未检出;氨氮、氟化物、锌、铝、铬、铁、锰、*酮检测结果均低于本地块选取用地筛选值标准,其余检测项目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根据调查 地块水文地质情况以及 地下水流向,在地块内布 设 6 个地下水 采样点(不包括对照点) ,采集 6 个地下水 样品(不包括质控样品) ,检 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检测指标中的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碘化物 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中的Ⅳ类标准;正己烷、三*胺未检出;*酮未超过本地块选取用地筛选值标准; 石油类未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22 );其余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中的Ⅳ类标准。

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本地块内 土壤中污染物浓度低于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认为本地块污染程度可以接受,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即低于可接受水平);经过不确定性分析,本次调查严格把控污染识别、样品采集、运输保存及分析等过程,在当前发展水平下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不确定性,因此,本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采样分析,可按照拟变更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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