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鹤山市金海电子有限公司碱性蚀刻液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鹤山市金海电子有限公司碱性蚀刻液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略) 碱性蚀刻液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 (略) 5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0-*
传 真:0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碱性蚀刻液回收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 (略)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沙坪石岭村口,主 (略) 板的制造,目前建设单位现有生产规模为:年产单面刚 (略) 板*㎡,双面刚 (略) 板*㎡。本次扩建项目为增加碱性蚀刻液回收车间,年回收碱性蚀刻液40t,年产再生蚀刻子液38.4t、阴极电解铜3.36t。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项目产生的氨气、臭气浓度等恶臭污染物经氨气吸收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标准值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附件:
相关稿件:
(略) (略) 碱性蚀刻液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 (略) 5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0-*
传 真:0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碱性蚀刻液回收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 (略)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沙坪石岭村口,主 (略) 板的制造,目前建设单位现有生产规模为:年产单面刚 (略) 板*㎡,双面刚 (略) 板*㎡。本次扩建项目为增加碱性蚀刻液回收车间,年回收碱性蚀刻液40t,年产再生蚀刻子液38.4t、阴极电解铜3.36t。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项目产生的氨气、臭气浓度等恶臭污染物经氨气吸收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标准值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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