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中水回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关于对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中水回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中水回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中水回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中水回用工程 | 西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厂区内南侧预留用地 | 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山西欣 (略) | 项目废水来源主要有现有企业山西阳煤 (略) 脱盐水站外排水(2400m3/d)和中水系统外排水(1440m3/d),山西东方 (略) 循环冷却水排水(2880m3/d),以及即将入驻园区企业山西金达 (略) 生产废水(3000m3/d)。项目同步建设中水回用干线,送至园区企业用户接入点。建设厂外污水干线4.5km,中水回用干线4.4km。 生产规模:项目采用三级反渗透+MVR蒸发分盐”工艺,处理规模*m3/d,处理后尾水全部回用于工业生产用水。 项目总投资金额*.*元,环保投资为*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酸雾吸收器处理后的氯化氢,硫酸钠干燥、包装工序废气和氯化钠干燥、包装工序废气中的颗粒物须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的特别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包括生产区地面冲洗废水、超滤反洗水、膜清洗废水、树脂再生出水、多介质过滤器反洗水、酸雾吸收器废水等,送至本项目调节池,经本项目深度除盐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西社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基础减震,消声器,建筑物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除尘灰定期收集后外售。对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若为危废,在危废贮存点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若为一般固废,送稷山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废膜元件、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油漆桶、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在危废贮存点贮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已按规定进行了公众参与。 |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中水回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中水回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中水回用工程 | 西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厂区内南侧预留用地 | 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山西欣 (略) | 项目废水来源主要有现有企业山西阳煤 (略) 脱盐水站外排水(2400m3/d)和中水系统外排水(1440m3/d),山西东方 (略) 循环冷却水排水(2880m3/d),以及即将入驻园区企业山西金达 (略) 生产废水(3000m3/d)。项目同步建设中水回用干线,送至园区企业用户接入点。建设厂外污水干线4.5km,中水回用干线4.4km。 生产规模:项目采用三级反渗透+MVR蒸发分盐”工艺,处理规模*m3/d,处理后尾水全部回用于工业生产用水。 项目总投资金额*.*元,环保投资为*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酸雾吸收器处理后的氯化氢,硫酸钠干燥、包装工序废气和氯化钠干燥、包装工序废气中的颗粒物须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的特别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包括生产区地面冲洗废水、超滤反洗水、膜清洗废水、树脂再生出水、多介质过滤器反洗水、酸雾吸收器废水等,送至本项目调节池,经本项目深度除盐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西社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基础减震,消声器,建筑物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除尘灰定期收集后外售。对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若为危废,在危废贮存点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若为一般固废,送稷山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废膜元件、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油漆桶、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在危废贮存点贮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已按规定进行了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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