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崇仁县殡仪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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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崇仁县殡仪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崇仁县殡仪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30日—2023年5月7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794-*

通讯地址: (略) 崇仁县巴山镇迎宾大道环保局(*)

项目名称

崇仁县殡仪馆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崇仁县巴山镇乐丰村北宝山陵园

环评机构

江西省 (略)

建设项目概况

崇仁县巴山镇乐丰村北宝山陵园,新增占地面积26.66亩(*.42m2),总建筑面积1644.25m2,开展建设殡仪馆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火化车间、焚烧炉车间、吊唁厅、老房子改造提升、停车位及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每年营运330日,平均每台火化炉日均处理遗体1~2具,本次扩建工程处理遗体1320具。工艺流程:遗体接回馆→服务员按规定为遗体整理仪容、化妆、穿脱衣等→冷冻停放→遗体告别仪式→火化炉火化遗体→捡灰出炉→家属取走或骨灰寄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火化炉产生的废气、焚烧炉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其中火化炉及焚烧炉废气执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遗体火化及遗物祭品焚烧排放标准;饮食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2001)小型规模。

2、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先经消毒预处理后,与员工生活污水和宾客吊唁废水汇合,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略) 绿化标准。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崇仁县殡仪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30日—2023年5月7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794-*

通讯地址: (略) 崇仁县巴山镇迎宾大道环保局(*)

项目名称

崇仁县殡仪馆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崇仁县巴山镇乐丰村北宝山陵园

环评机构

江西省 (略)

建设项目概况

崇仁县巴山镇乐丰村北宝山陵园,新增占地面积26.66亩(*.42m2),总建筑面积1644.25m2,开展建设殡仪馆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火化车间、焚烧炉车间、吊唁厅、老房子改造提升、停车位及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每年营运330日,平均每台火化炉日均处理遗体1~2具,本次扩建工程处理遗体1320具。工艺流程:遗体接回馆→服务员按规定为遗体整理仪容、化妆、穿脱衣等→冷冻停放→遗体告别仪式→火化炉火化遗体→捡灰出炉→家属取走或骨灰寄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火化炉产生的废气、焚烧炉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其中火化炉及焚烧炉废气执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遗体火化及遗物祭品焚烧排放标准;饮食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2001)小型规模。

2、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先经消毒预处理后,与员工生活污水和宾客吊唁废水汇合,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略) 绿化标准。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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