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客家文化闽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客家文化闽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永定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文化传承发展“专新特精”工程项目储备工作的预通知》(2023年7月31日)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客家文化(闽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402-*-04-01-*)。
二、项目业主: (略) 永定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永定区湖坑镇洪坑村、六联村土楼王子景区附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客家文化(闽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综合展示馆、非遗工坊及传习基地,以及非遗街区基础设施、标志标识体系等配套服务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5日
(略) 永定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文化传承发展“专新特精”工程项目储备工作的预通知》(2023年7月31日)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客家文化(闽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402-*-04-01-*)。
二、项目业主: (略) 永定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永定区湖坑镇洪坑村、六联村土楼王子景区附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客家文化(闽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综合展示馆、非遗工坊及传习基地,以及非遗街区基础设施、标志标识体系等配套服务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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