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海湾精细化调查项目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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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海湾精细化调查项目预询价公告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福建省海湾精细化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市开展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海湾精细化调查,现就该项目公开向社会征集预算报价,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海湾精细化调查

  二、项目概况

  通过全面实施海湾精细化调查,系 (略) 海湾生态环境基础状况,为科 (略) 海湾环境质量状况、主要污染来源、海湾生物生态状况和人为活动影响等提供精细化数据。结合对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例行监测数据和其他历史调查监测资料的综合分析,科 (略) 海湾生态环境变化趋势、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影响因素,为实施“一湾一策”的海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长效监管、因地制 (略) 美丽海湾建设等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

  三、技术内容及要求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 (略) 细化分解工作内容,确定主要开展海洋生物生态、岸线保护情况、海洋垃圾等调查工作,具体如附件。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至响应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供应商应具备海洋测绘、航空摄影、遥感、地图编制等领域测绘资质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7. 服务团队应该具备但不限于从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遥感、测绘调查、专题图制作等相关工作的经验,应由具备相关学术背景的专家(教授、研究员或正高级工程师)牵头组成,成员中需具备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

  五、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法人或工商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应提供具体相关资格要求的佐证材料;

  3.项目报价单(含具体观测指标项目、点位、频次、单价和总价等)。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采样费用、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观测调查和水质分析费用、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15:0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或邮寄我局。

  地址: (略) (略) (略) 生态环境局,收件人:王先生 *。

  咨询联系人:王先生 *。

  2.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海湾精细化调查技术内容

调查项目

调查指标

调查点位

调查频次

组织实施

海水水质

(1)基础指标

风速、风向、海况、天气现象、水深、水温、水色、盐度、透明度、叶绿素a。

(2)化学指标

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悬浮物质。(3)加测化学指标

总氮、总磷、铜、锌、总铬、汞、镉、铅、砷、硫化物、有机碳为部分点位夏季开展。

12个

2024年7月-2025年12月,每月调查1次,共计18次。其中7月或8月所有点位增加加测指标的调查。

(略) 生态环境局

海洋生物生态

重点生物物种:主要包括黄嘴白鹭等鸟类的种类和数量。

重点生物物种调查样线12条

重点生物物种开展1次调查,根据鸟类迁徙季节开展。

收集近3年内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调查/普查和监测等任务数据资料或者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科研项目、服务项目数据资料,无相关资料的区域,再组织调查或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开展调查工作。

生态敏感区:红树林面积、盖度、密度、主要红树种类;

沙埕港红树林生态保护红线区、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三沙湾零星分布红树林生态保护红线。

卫星、无人机遥感和地面验证相结合,调查1次

重要水产资源保护区:鱼卵与仔稚鱼密度、游泳生物种类及数量

官井洋大黄鱼国家级水产种资源保护区,3个点位

开展1次调查,于2024年春季开展鱼卵与仔稚调查,秋季开展游泳生物调查。

其他区域调查:大型底栖生物种类、密度和生物量;赤潮、绿潮、水母等生态灾害发生情况

(略) 东部岸段点位3个

大型底栖生物调查1次,赤潮、绿潮、水母等生态灾害发生收集资料

外来入侵物种:互花米草分布、面积和变化情况。

(略) 海湾全部区域

遥感和地面验证相结合,调查1次,于6~10月开展

岸线保护情况

海岸及海域开发:海湾内自然岸线类型、长度,填海造地、围海、构筑物用海面积。

海岸及海域开发:调查范 (略) 海湾全部区域

无人机遥感调查1次,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

(略) 生态环境局

海岸线基本情况:海湾视频实景、海湾全景

视 (略) 全部海湾海岸带区域,全景:每3~5km布设1个点位,

海洋垃圾调查

无人机遥感调查:海滩垃圾分布位置、类型、盖度、垃圾带(垃圾聚集成带的长度在1 m以上)长度。

无人机遥感调查区域覆盖各海湾主要岸线(无人机禁飞区除外)。无人机遥感调查需重点关注公众临海亲海区、海洋渔业区、港口航运区、生态敏感区等

无人机遥感调查:1次,于2024年6-9月开展。

(略) 生态环境局

现场调查:海滩垃圾类型、密度、数量、质量;海漂垃圾类型、密度、数量、质量。

海滩垃圾现场调查点位6个

海滩垃圾现场调查:2次,分别于2024年4月-5月、8月-9月开展。

数据集成

(1)多源数据收集。包含海湾地理数据、环境质量数据、生物生态状况数据、经济社会数据。制作成“矢量+属性”的地理信息数据集。

(略) 生态环境局

(2)数据成果集成。收集数据、调查数据、遥感数据等以不同方式集成。

预期成果

(略) 海湾精细化调查多源数据集(1份);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海湾各要素专题图集(含4个调查专题、多源收集、5湾区图集)

(略) 海湾各要素专题分析报告(5份);

(略) **海湾精细化调查分析报告(5份);

(略) 海湾精细化调查综合评价报告(1份);

(略) 海湾精细化调查数据集成报告(1份);

(略) 海湾精细化调查工作报告(1份)。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福建省海湾精细化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市开展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海湾精细化调查,现就该项目公开向社会征集预算报价,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海湾精细化调查

  二、项目概况

  通过全面实施海湾精细化调查,系 (略) 海湾生态环境基础状况,为科 (略) 海湾环境质量状况、主要污染来源、海湾生物生态状况和人为活动影响等提供精细化数据。结合对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例行监测数据和其他历史调查监测资料的综合分析,科 (略) 海湾生态环境变化趋势、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影响因素,为实施“一湾一策”的海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长效监管、因地制 (略) 美丽海湾建设等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

  三、技术内容及要求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 (略) 细化分解工作内容,确定主要开展海洋生物生态、岸线保护情况、海洋垃圾等调查工作,具体如附件。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至响应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供应商应具备海洋测绘、航空摄影、遥感、地图编制等领域测绘资质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7. 服务团队应该具备但不限于从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遥感、测绘调查、专题图制作等相关工作的经验,应由具备相关学术背景的专家(教授、研究员或正高级工程师)牵头组成,成员中需具备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

  五、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法人或工商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应提供具体相关资格要求的佐证材料;

  3.项目报价单(含具体观测指标项目、点位、频次、单价和总价等)。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采样费用、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观测调查和水质分析费用、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15:0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或邮寄我局。

  地址: (略) (略) (略) 生态环境局,收件人:王先生 *。

  咨询联系人:王先生 *。

  2.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海湾精细化调查技术内容

调查项目

调查指标

调查点位

调查频次

组织实施

海水水质

(1)基础指标

风速、风向、海况、天气现象、水深、水温、水色、盐度、透明度、叶绿素a。

(2)化学指标

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悬浮物质。(3)加测化学指标

总氮、总磷、铜、锌、总铬、汞、镉、铅、砷、硫化物、有机碳为部分点位夏季开展。

12个

2024年7月-2025年12月,每月调查1次,共计18次。其中7月或8月所有点位增加加测指标的调查。

(略) 生态环境局

海洋生物生态

重点生物物种:主要包括黄嘴白鹭等鸟类的种类和数量。

重点生物物种调查样线12条

重点生物物种开展1次调查,根据鸟类迁徙季节开展。

收集近3年内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调查/普查和监测等任务数据资料或者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科研项目、服务项目数据资料,无相关资料的区域,再组织调查或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开展调查工作。

生态敏感区:红树林面积、盖度、密度、主要红树种类;

沙埕港红树林生态保护红线区、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三沙湾零星分布红树林生态保护红线。

卫星、无人机遥感和地面验证相结合,调查1次

重要水产资源保护区:鱼卵与仔稚鱼密度、游泳生物种类及数量

官井洋大黄鱼国家级水产种资源保护区,3个点位

开展1次调查,于2024年春季开展鱼卵与仔稚调查,秋季开展游泳生物调查。

其他区域调查:大型底栖生物种类、密度和生物量;赤潮、绿潮、水母等生态灾害发生情况

(略) 东部岸段点位3个

大型底栖生物调查1次,赤潮、绿潮、水母等生态灾害发生收集资料

外来入侵物种:互花米草分布、面积和变化情况。

(略) 海湾全部区域

遥感和地面验证相结合,调查1次,于6~10月开展

岸线保护情况

海岸及海域开发:海湾内自然岸线类型、长度,填海造地、围海、构筑物用海面积。

海岸及海域开发:调查范 (略) 海湾全部区域

无人机遥感调查1次,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

(略) 生态环境局

海岸线基本情况:海湾视频实景、海湾全景

视 (略) 全部海湾海岸带区域,全景:每3~5km布设1个点位,

海洋垃圾调查

无人机遥感调查:海滩垃圾分布位置、类型、盖度、垃圾带(垃圾聚集成带的长度在1 m以上)长度。

无人机遥感调查区域覆盖各海湾主要岸线(无人机禁飞区除外)。无人机遥感调查需重点关注公众临海亲海区、海洋渔业区、港口航运区、生态敏感区等

无人机遥感调查:1次,于2024年6-9月开展。

(略) 生态环境局

现场调查:海滩垃圾类型、密度、数量、质量;海漂垃圾类型、密度、数量、质量。

海滩垃圾现场调查点位6个

海滩垃圾现场调查:2次,分别于2024年4月-5月、8月-9月开展。

数据集成

(1)多源数据收集。包含海湾地理数据、环境质量数据、生物生态状况数据、经济社会数据。制作成“矢量+属性”的地理信息数据集。

(略) 生态环境局

(2)数据成果集成。收集数据、调查数据、遥感数据等以不同方式集成。

预期成果

(略) 海湾精细化调查多源数据集(1份);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海湾各要素专题图集(含4个调查专题、多源收集、5湾区图集)

(略) 海湾各要素专题分析报告(5份);

(略) **海湾精细化调查分析报告(5份);

(略) 海湾精细化调查综合评价报告(1份);

(略) 海湾精细化调查数据集成报告(1份);

(略) 海湾精细化调查工作报告(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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