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吉林省长白森林经营局泥粒河湿地及康养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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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吉林省长白森林经营局泥粒河湿地及康养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长发改审批字〔2024〕20号

关于2022年吉林省长白森林经营局泥粒河湿地及康养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林省长白森林经营局:

你单位《关于2022年吉林省长白森林经营局泥粒河湿地及康养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收悉。根据《关于2022年吉林省长白森林经营局泥粒河湿地及康养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中铭评字[2024]06号)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森林驿站一座,建筑面积318.84平方米。

二、建设地址长白县横山林场。

三、项目总投资135.*元。

四、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

五、建设限:12个月。

六、项目编码:2404-*-04-01-*。

七、相关要求

(一)吉林省长白森林经营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做好下一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吉林省长白森林经营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林省长白森林经营局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吉林省长白森林经营局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请按可研文本中以工代赈内容进行实施。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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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改审批字〔2024〕20号

关于2022年吉林省长白森林经营局泥粒河湿地及康养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林省长白森林经营局:

你单位《关于2022年吉林省长白森林经营局泥粒河湿地及康养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收悉。根据《关于2022年吉林省长白森林经营局泥粒河湿地及康养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中铭评字[2024]06号)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森林驿站一座,建筑面积318.84平方米。

二、建设地址长白县横山林场。

三、项目总投资135.*元。

四、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

五、建设限:12个月。

六、项目编码:2404-*-04-01-*。

七、相关要求

(一)吉林省长白森林经营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做好下一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吉林省长白森林经营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林省长白森林经营局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吉林省长白森林经营局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请按可研文本中以工代赈内容进行实施。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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