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绥棱县四海店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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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绥棱县四海店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9日我局对绥棱县四海店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1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55-*

通讯地址:黑 (略) 市政府D栋135室

邮编:*

附件:关于绥棱县四海店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9日我局对绥棱县四海店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1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55-*

通讯地址:黑 (略) 市政府D栋13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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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绥棱县四海店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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