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钱桥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提质增效工程枞阳县人居环境改善—乡镇排污提标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枞阳县钱桥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提质增效工程枞阳县人居环境改善—乡镇排污提标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枞发改投资﹝2023﹞416号
枞阳县钱桥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
提质增效工程(枞阳县人居环境改善—乡镇
排污提标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你局报来《关于请求批准枞阳县钱桥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提质增效工程(枞阳县人居环境改善—乡镇排污提标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我委组织专家评估审查,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枞阳县钱桥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提质增效工程(枞阳县人居环境改善—乡镇排污提标二期工程)初步设计。
二、本项目位于枞阳县钱桥等8个乡镇。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钱桥镇新建/改造d300~d60 (略) 14.4km,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2座(规模55m3/h、25m3/h),新建/改造DN110~150出户管51.3km,污水检查井修复35座,以及相关排水检查井、道路破除恢复等附属工程;钱桥镇污水处理规模1800m3/d,对现状格栅、A2/O组合池、D型滤池等工艺设备以及电气自控设备进行提升改造,新增次氯酸钠加药系统,新增除臭设施及配 (略) 。
麒麟镇新建/改造d200~d50 (略) 9.6km,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3座(规模15m3/d、120m3/d、300m3/d),新建/改造DN110~150出户管55.2km以及相关排水检查井、道路破除恢复等附属工程;麒麟镇污水处理规模1000m3/d,对现状格栅、A2/O组合池、D型滤池等工艺设备以及电气自控设备进行提升改造,新增次氯酸钠加药系统,新增除臭设施及配 (略) 。
浮山镇新建/改造d200~d40 (略) 7.5km,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座(规模200m3/d),新建DN110~150出户管36.8km以及相关排水检查井、道路破除恢复等附属工程;浮山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后规模1500m3/d,采用粗格栅及调节池+组合生化池+D型滤池,污泥定期外运至县城污水厂干化处理,新增次氯酸钠加药系统,新增除臭设施及配 (略) 。
官埠桥镇新建/改造d200~d80 (略) 12.6km,新建DN110~150出户管36.8km,官埠桥泵站更换水泵以及相关排水检查井、道路破除恢复等附属工程。
山镇新建/改造d200~d50 (略) 13.8km,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4座(规模212m3/d、290m3/d、48m3/d、210m3/d),新建d110~d150出户管40.0km以及相关排水检查井、道路破除恢复等附属工程;山镇污水处理规模800m3/d,对现状格栅、A2/O组合池、D型滤池等工艺设备以及电气自控设备进行提升改造,新增次氯酸钠加药系统,新增除臭设施及配 (略) 。
汤沟镇新建/改造d300~d50 (略) 17.3km,新建DN110~150出户管30.8km,新建污水泵站3座(规模为200m3/d、100m3/d、100m3/d),以及相关排水检查井、道路破除恢复等附属工程;汤沟镇污水处理规模2000m3/d,对现状电气自控设备进行提升改造,新增尾水提升泵站1座(规模2000m3/d),新增次氯酸钠加药系统,新增除臭设施及配 (略) 。
钱铺镇新建/改造d300~d50 (略) 8.7km,新建污水泵站1座(规模为20m3/d),新建DN110~150出户管21.5km以及相关排水检查井、道路破除恢复等附属工程;钱铺镇污水处理规模600m3/d,对现状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以及电气自控设备进行提升改造,新增次氯酸钠加药系统,新增除臭设施及配 (略) 。
白梅乡新建/改造d300~d40 (略) 11.0km,新建DN110~150出户管18.0km,新建污水泵站2座(规模为100m3/d、50m3/d),以及相关排水检查井、道路破除恢复等附属工程;白梅乡污水处理规模400m3/d,场平标高由29.7m提升至31.5m,采用粗格栅及调节池+A2/O一体化设备,污泥定期外运至横埠镇污水厂干化处理,新增次氯酸钠加药系统,新增除臭设施及配 (略) 。
四、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节能等设计方案。
五、核定本项目总概算*.*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13.*元,工程预备费1421.*元。
六、 注意事项:
(一)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按照初步设计审查会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
(二)按照《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以及《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开工“八项条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项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三)项目实施要落实《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国办函〔2022〕58号)相关要求。
(四)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此复。
2023年12月29日
抄送: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枞发改投资﹝2023﹞416号
枞阳县钱桥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
提质增效工程(枞阳县人居环境改善—乡镇
排污提标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你局报来《关于请求批准枞阳县钱桥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提质增效工程(枞阳县人居环境改善—乡镇排污提标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我委组织专家评估审查,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枞阳县钱桥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提质增效工程(枞阳县人居环境改善—乡镇排污提标二期工程)初步设计。
二、本项目位于枞阳县钱桥等8个乡镇。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钱桥镇新建/改造d300~d60 (略) 14.4km,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2座(规模55m3/h、25m3/h),新建/改造DN110~150出户管51.3km,污水检查井修复35座,以及相关排水检查井、道路破除恢复等附属工程;钱桥镇污水处理规模1800m3/d,对现状格栅、A2/O组合池、D型滤池等工艺设备以及电气自控设备进行提升改造,新增次氯酸钠加药系统,新增除臭设施及配 (略) 。
麒麟镇新建/改造d200~d50 (略) 9.6km,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3座(规模15m3/d、120m3/d、300m3/d),新建/改造DN110~150出户管55.2km以及相关排水检查井、道路破除恢复等附属工程;麒麟镇污水处理规模1000m3/d,对现状格栅、A2/O组合池、D型滤池等工艺设备以及电气自控设备进行提升改造,新增次氯酸钠加药系统,新增除臭设施及配 (略) 。
浮山镇新建/改造d200~d40 (略) 7.5km,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座(规模200m3/d),新建DN110~150出户管36.8km以及相关排水检查井、道路破除恢复等附属工程;浮山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后规模1500m3/d,采用粗格栅及调节池+组合生化池+D型滤池,污泥定期外运至县城污水厂干化处理,新增次氯酸钠加药系统,新增除臭设施及配 (略) 。
官埠桥镇新建/改造d200~d80 (略) 12.6km,新建DN110~150出户管36.8km,官埠桥泵站更换水泵以及相关排水检查井、道路破除恢复等附属工程。
山镇新建/改造d200~d50 (略) 13.8km,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4座(规模212m3/d、290m3/d、48m3/d、210m3/d),新建d110~d150出户管40.0km以及相关排水检查井、道路破除恢复等附属工程;山镇污水处理规模800m3/d,对现状格栅、A2/O组合池、D型滤池等工艺设备以及电气自控设备进行提升改造,新增次氯酸钠加药系统,新增除臭设施及配 (略) 。
汤沟镇新建/改造d300~d50 (略) 17.3km,新建DN110~150出户管30.8km,新建污水泵站3座(规模为200m3/d、100m3/d、100m3/d),以及相关排水检查井、道路破除恢复等附属工程;汤沟镇污水处理规模2000m3/d,对现状电气自控设备进行提升改造,新增尾水提升泵站1座(规模2000m3/d),新增次氯酸钠加药系统,新增除臭设施及配 (略) 。
钱铺镇新建/改造d300~d50 (略) 8.7km,新建污水泵站1座(规模为20m3/d),新建DN110~150出户管21.5km以及相关排水检查井、道路破除恢复等附属工程;钱铺镇污水处理规模600m3/d,对现状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以及电气自控设备进行提升改造,新增次氯酸钠加药系统,新增除臭设施及配 (略) 。
白梅乡新建/改造d300~d40 (略) 11.0km,新建DN110~150出户管18.0km,新建污水泵站2座(规模为100m3/d、50m3/d),以及相关排水检查井、道路破除恢复等附属工程;白梅乡污水处理规模400m3/d,场平标高由29.7m提升至31.5m,采用粗格栅及调节池+A2/O一体化设备,污泥定期外运至横埠镇污水厂干化处理,新增次氯酸钠加药系统,新增除臭设施及配 (略) 。
四、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节能等设计方案。
五、核定本项目总概算*.*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13.*元,工程预备费1421.*元。
六、 注意事项:
(一)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按照初步设计审查会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
(二)按照《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以及《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开工“八项条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项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三)项目实施要落实《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国办函〔2022〕58号)相关要求。
(四)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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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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