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关于2024年4月30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拟批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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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关于2024年4月30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拟批准项目

2024年4月 (略) 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0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新增年产*瓶无菌冻干生产线和其他药品技术改造项目

杭州钱塘区12号大街266号

(略)

杭州 (略)

为了更好的响应医 (略) 场需求,企业拟投资*元,购置一条新的冻干产品生产线并对现有的固体产品和液体产品在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扩产和各小类产品产量的调整。本项目达产后,拟新增*瓶/a的冻干产品、2.9亿片/a的片剂固体产品、*粒/a的胶囊固体产品、*袋/a的颗粒剂固体产品、*瓶/a的液体产品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已做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废水: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设施,本项目新增的凝血酶提取废水和现有项目的海蛇提取废水一同经“格栅+混凝沉淀”预处理后纳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制纯水二级浓水回原水箱重新制水,一级浓水直排,不纳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其余生产废水均直接纳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排放。 废气:①固体制剂的粉尘通过6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6个排气筒排放(*); ②猪血暂存臭气浓度:通过水喷淋+除湿除雾+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9排气筒排放; ③污水站臭气:通过水喷淋+除湿除雾+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7排气筒排放; ④实验室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8排气筒排放 固废:其中不合格品、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物、凝血酶原液生产过程的废滤芯、滤布和废超滤柱、凝血酶原液过滤的废渣、废凝胶、固体产品收集的药尘、废气处理的废活性炭、废消毒抹布、含银废液、废灯管、废滤芯、废膜包、废实验材料,废化学试剂、化学品,废弃培养基,实验室废液、物化污泥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非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物、纯水制备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渗透膜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非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物 (略) 综合利用,纯水制备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渗透膜外运安全处置,生化污泥经鉴定后进行处置,鉴定结果出具之前,暂按危废进行管理。废猪血和废猪血提取废液由相关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可由环卫部门清运。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钱塘区金沙大道600号办事服务中心东4楼411室

2024年4月 (略) 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0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新增年产*瓶无菌冻干生产线和其他药品技术改造项目

杭州钱塘区12号大街266号

(略)

杭州 (略)

为了更好的响应医 (略) 场需求,企业拟投资*元,购置一条新的冻干产品生产线并对现有的固体产品和液体产品在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扩产和各小类产品产量的调整。本项目达产后,拟新增*瓶/a的冻干产品、2.9亿片/a的片剂固体产品、*粒/a的胶囊固体产品、*袋/a的颗粒剂固体产品、*瓶/a的液体产品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已做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废水: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设施,本项目新增的凝血酶提取废水和现有项目的海蛇提取废水一同经“格栅+混凝沉淀”预处理后纳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制纯水二级浓水回原水箱重新制水,一级浓水直排,不纳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其余生产废水均直接纳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排放。 废气:①固体制剂的粉尘通过6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6个排气筒排放(*); ②猪血暂存臭气浓度:通过水喷淋+除湿除雾+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9排气筒排放; ③污水站臭气:通过水喷淋+除湿除雾+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7排气筒排放; ④实验室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8排气筒排放 固废:其中不合格品、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物、凝血酶原液生产过程的废滤芯、滤布和废超滤柱、凝血酶原液过滤的废渣、废凝胶、固体产品收集的药尘、废气处理的废活性炭、废消毒抹布、含银废液、废灯管、废滤芯、废膜包、废实验材料,废化学试剂、化学品,废弃培养基,实验室废液、物化污泥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非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物、纯水制备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渗透膜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非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物 (略) 综合利用,纯水制备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渗透膜外运安全处置,生化污泥经鉴定后进行处置,鉴定结果出具之前,暂按危废进行管理。废猪血和废猪血提取废液由相关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可由环卫部门清运。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钱塘区金沙大道600号办事服务中心东4楼4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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