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部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南部县人民政府
南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部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南部县人民政府
南部生态环境局:
你单位报送的《南部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收悉,经审查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部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4-*-04-01-*
三、项目业主: (略) 南部生态环境局。
四、项目建设地址:南部县伏虎镇、流马镇、黄金镇、铁佛塘镇、双佛镇、双峰乡。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实在伏虎镇凤台观村、流马镇狮子口村、胤龙庵村、南岳庙村、谢家庵村、黄金镇八庙村、南天洞村、万家湾村、陈桥村、塔山村、双佛镇西山坝村、新田坝村、昌国寺村、铁佛塘镇铁佛塘村、双佛乡麻溪寺村、羲皇村等16个村建设污水收集沉淀池50个,三格式化粪池419个,污水管网15538m,储液池45个。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计划总投资800万元。资 (略) 项目资金。
七、建设总工期:2024年5月--2024年12月。
八、招投标工作:详见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接此批复后,请结合评估意见,认真修改、完善、优化设计方案,积极落实建设资金,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后再开工建设,工程相关前期工作按规定程序办理。建设中严格遵守县政府南政规〔2023〕1号文件规定,严禁超规模和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同时,要加强监管,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要加快工程进度,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特此批复。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南部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附表: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南部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 用招 标方 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施工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监理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重要设备和材料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施工、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专家的确定按《 (略) 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执行。 南部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
南部生态环境局:
你单位报送的《南部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收悉,经审查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部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4-*-04-01-*
三、项目业主: (略) 南部生态环境局。
四、项目建设地址:南部县伏虎镇、流马镇、黄金镇、铁佛塘镇、双佛镇、双峰乡。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实在伏虎镇凤台观村、流马镇狮子口村、胤龙庵村、南岳庙村、谢家庵村、黄金镇八庙村、南天洞村、万家湾村、陈桥村、塔山村、双佛镇西山坝村、新田坝村、昌国寺村、铁佛塘镇铁佛塘村、双佛乡麻溪寺村、羲皇村等16个村建设污水收集沉淀池50个,三格式化粪池419个,污水管网15538m,储液池45个。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计划总投资800万元。资 (略) 项目资金。
七、建设总工期:2024年5月--2024年12月。
八、招投标工作:详见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接此批复后,请结合评估意见,认真修改、完善、优化设计方案,积极落实建设资金,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后再开工建设,工程相关前期工作按规定程序办理。建设中严格遵守县政府南政规〔2023〕1号文件规定,严禁超规模和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同时,要加强监管,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要加快工程进度,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特此批复。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南部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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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南部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 用招 标方 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施工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监理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重要设备和材料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施工、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专家的确定按《 (略) 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执行。 南部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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