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山区发展和以革局文件
岳君发改审〔2024)55号
(略) 君山区稻虾共作农田提质改造项
日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湖南省君山碧水 (略) :
你单位报来《 (略) 君山区稻虾共作农田提质改造项
目二期立项申请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君山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提升经济发展能力,推进产业发展,同 (略) 君山区稻虾共
作农田提质改造项目二期(项目代码:*-05-*)。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君山区。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为拟实施:新增
流转水田*亩,打造稻虾共生种养一体化模式,主要建设
内容包 (略) 、水田改造、灌溉工程、生态除虫设备等。
四、项目单位:湖南省君山碧水 (略) ,
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元,工程建设
其他费用775.*元,预备费1150.*元,建设期利息202.50
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
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实
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
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做出书面
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
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
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
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
批管理系统”,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
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
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
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
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
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
30个工作日内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
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
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
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略) 君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30日
行以
(略) 君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印发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山区发展和以革局文件
岳君发改审〔2024)55号
(略) 君山区稻虾共作农田提质改造项
日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湖南省君山碧水 (略) :
你单位报来《 (略) 君山区稻虾共作农田提质改造项
目二期立项申请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君山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提升经济发展能力,推进产业发展,同 (略) 君山区稻虾共
作农田提质改造项目二期(项目代码:*-05-*)。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君山区。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为拟实施:新增
流转水田*亩,打造稻虾共生种养一体化模式,主要建设
内容包 (略) 、水田改造、灌溉工程、生态除虫设备等。
四、项目单位:湖南省君山碧水 (略) ,
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元,工程建设
其他费用775.*元,预备费1150.*元,建设期利息202.50
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
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实
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
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做出书面
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
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
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
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
批管理系统”,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
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
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
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
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
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
30个工作日内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
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
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
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略) 君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30日
行以
(略) 君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印发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