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阳鑫塑胶有限公司迁建
东莞市阳鑫塑胶有限公司迁建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阳鑫塑胶有限公司(迁建) |
建设地点 | (略) 石碣镇石 (略) 9号203室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兴华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现有工程位于 (略) 石碣镇 (略) 21号2号楼201室,因现有厂房租期将至、公司发展等原因,决定搬迁到 (略) 石碣镇石 (略) 9号203室,现有工程主要从事塑胶制品(手机支架、排插)的加工生产,总投资*,环保投资*,占地面积1634m2,建筑面积1634m2,生产车间设有注塑机25台、烘料机4台、破碎机2台、端子机4台、组装线1条等。 (略) (略) 迁建后变动情况如下: 1、取消测试工序、打端子工序、焊锡、组装等工序及其对应的设备和原辅材料,详见下表6和表7; 2、减少PC塑胶粒、ABS塑胶粒等原辅材料的使用量,详见下表6; 3、员工人数减少; 4、产品方案变化,由产品“手机支架、排插”改为“手机支架配件、排插外壳”。 (略) (略) 迁建后位于 (略) 石碣镇石 (略) 9号203室,中心坐标:北纬23°6′25.615″,东经113°48′0.156″,总占地面积510m2 ,总建筑面积816m2,总投资*元,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的加工生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同时在设备产污点上方设集气罩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6m),同时加强车间及设备管理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略) , (略) (略) (略) 石碣沙腰污水处理厂处理;注塑工序冷却用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4-04-30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石碣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石 (略) 西文化广播大楼11-12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阳鑫塑胶有限公司(迁建) |
建设地点 | (略) 石碣镇石 (略) 9号203室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兴华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现有工程位于 (略) 石碣镇 (略) 21号2号楼201室,因现有厂房租期将至、公司发展等原因,决定搬迁到 (略) 石碣镇石 (略) 9号203室,现有工程主要从事塑胶制品(手机支架、排插)的加工生产,总投资*,环保投资*,占地面积1634m2,建筑面积1634m2,生产车间设有注塑机25台、烘料机4台、破碎机2台、端子机4台、组装线1条等。 (略) (略) 迁建后变动情况如下: 1、取消测试工序、打端子工序、焊锡、组装等工序及其对应的设备和原辅材料,详见下表6和表7; 2、减少PC塑胶粒、ABS塑胶粒等原辅材料的使用量,详见下表6; 3、员工人数减少; 4、产品方案变化,由产品“手机支架、排插”改为“手机支架配件、排插外壳”。 (略) (略) 迁建后位于 (略) 石碣镇石 (略) 9号203室,中心坐标:北纬23°6′25.615″,东经113°48′0.156″,总占地面积510m2 ,总建筑面积816m2,总投资*元,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的加工生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同时在设备产污点上方设集气罩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6m),同时加强车间及设备管理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略) , (略) (略) (略) 石碣沙腰污水处理厂处理;注塑工序冷却用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4-04-30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石碣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石 (略) 西文化广播大楼11-12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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