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淳区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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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淳区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淳区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街镇:

(略) 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 (略) 级农业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2024〕9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略)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农计〔2021〕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下发《 (略) 高淳区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请你们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及时组织申报。

(略) 高淳区农业农村局

(略) 高淳区财政局

2024年4月29日

(略) 高淳区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略) 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项目类型及申报对象

1. 重点片区关键工程项目。支持项目单位2个,砖墙镇、阳江镇。

2. 乡村振兴重点镇街项目。①支持街镇3个,漆桥、固城、东坝3个街道。②支持村社22个。重点支持乡村振兴重点村和欠发达村,其中砖墙镇6个村(茅城、隆兴、木樨、大涵、相北、西江),阳江镇9个村(联溪、沧溪、小花、一字、关王、东湖、西莲、襟湖、太平),淳溪街道1个村(薛城),古柏街道1个村(戴家城),漆桥街道1个村(和平),固城街道1个村(前陇),东坝街道1个村(红松),桠溪街道2个村(顾陇、跃进)。

二、项目支持内容及资金

1.重点片区关键工程项目,每镇*元。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为主,支持:①发展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等,支持建设或购置仓储、冷库、标准厂房、门面房等经营性物业载体:②支持补齐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等:③探索建设多种类型的 (略) ,提供农资供应、技术集成、农机作业、生产加工、仓储物流、产品营销等服务。

2.乡村振兴重点镇街项目,每个街道*元,每个村社*元。以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示范引导,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建立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有效联结机制为主,支持: ①培育和壮大重点地区优势特色产业,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②建设基础条件较好、主导产业突出、带动效果显著的农业产业强镇,培育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乡村特色产业集群;③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④支持经济欠发达村(乡村振兴重点村)发展特色种养业、休闲观光等服务业及“一村一品”为主的产业发展类项目,鼓励采取“联合抱团”“异地发展”的方式,规划建设或购置仓储、冷库、标准厂房、门面房、 (略) 场、设施大棚等经营性物业载体以及购买农机装备开展服务,承接农村小型惠农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运营等。

三、项目申报要求

请各街镇认真对照《 (略)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附件1),及时组织申报,于2024年5月10日(周五)之前报送《2024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备案表》(附件2)、《高淳区 (略) 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3)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五份及电子稿至农业农村局开发指导科。

联系人:农业农村局(张思远) 电话:*

财政局(张潇予)电话:*

附 件:

1. (略)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2.2 (略) 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备案表

3.高淳区 (略) 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书

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淳区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街镇:

(略) 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 (略) 级农业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2024〕9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略)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农计〔2021〕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下发《 (略) 高淳区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请你们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及时组织申报。

(略) 高淳区农业农村局

(略) 高淳区财政局

2024年4月29日

(略) 高淳区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略) 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项目类型及申报对象

1. 重点片区关键工程项目。支持项目单位2个,砖墙镇、阳江镇。

2. 乡村振兴重点镇街项目。①支持街镇3个,漆桥、固城、东坝3个街道。②支持村社22个。重点支持乡村振兴重点村和欠发达村,其中砖墙镇6个村(茅城、隆兴、木樨、大涵、相北、西江),阳江镇9个村(联溪、沧溪、小花、一字、关王、东湖、西莲、襟湖、太平),淳溪街道1个村(薛城),古柏街道1个村(戴家城),漆桥街道1个村(和平),固城街道1个村(前陇),东坝街道1个村(红松),桠溪街道2个村(顾陇、跃进)。

二、项目支持内容及资金

1.重点片区关键工程项目,每镇*元。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为主,支持:①发展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等,支持建设或购置仓储、冷库、标准厂房、门面房等经营性物业载体:②支持补齐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等:③探索建设多种类型的 (略) ,提供农资供应、技术集成、农机作业、生产加工、仓储物流、产品营销等服务。

2.乡村振兴重点镇街项目,每个街道*元,每个村社*元。以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示范引导,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建立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有效联结机制为主,支持: ①培育和壮大重点地区优势特色产业,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②建设基础条件较好、主导产业突出、带动效果显著的农业产业强镇,培育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乡村特色产业集群;③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④支持经济欠发达村(乡村振兴重点村)发展特色种养业、休闲观光等服务业及“一村一品”为主的产业发展类项目,鼓励采取“联合抱团”“异地发展”的方式,规划建设或购置仓储、冷库、标准厂房、门面房、 (略) 场、设施大棚等经营性物业载体以及购买农机装备开展服务,承接农村小型惠农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运营等。

三、项目申报要求

请各街镇认真对照《 (略)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附件1),及时组织申报,于2024年5月10日(周五)之前报送《2024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备案表》(附件2)、《高淳区 (略) 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3)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五份及电子稿至农业农村局开发指导科。

联系人:农业农村局(张思远) 电话:*

财政局(张潇予)电话:*

附 件:

1. (略)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2.2 (略) 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备案表

3.高淳区 (略) 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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