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第十一批次
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第十一批次
截至2024年4月29日,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 (略) 生态环境信访件24件,现将第十一批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举报人反映克拉玛依区217国道旁边*林砖厂近日点火生产,该厂近几年脱硫除尘设备从未正常运行,脱硫塔不加脱硫物料,排放从未达标,自行监测从未起到监测作用,目前烟囱浓烟排放严重。举报人称前期有执法人员检查时,该企业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应付现场检查,怀疑第三方检测报告弄虚作假,怀疑每次检查前有人通风报信,并称可能有工人因该厂不达标生产而去世。” | 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克拉 (略) 2024年1月17日重新办理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变更为克拉 (略) 。该公司经营场所位于新 (略) 217国道420处,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砖瓦)制造及销售,每年生产量约*块砖,原材料为黏土和炉渣,燃料是无烟煤。每年4月至10月开工生产,10月至次年3月停产,属于季节性生产企业。 针对举报人反映“克拉玛依区217国道旁边*林砖厂近日点火生产”的情况,经核查, (略) (略) 属于季节性生产企业,该企业2023年未生产,2024年4月25日早晨8:00点火运行。该项举报内容属实。 针对举报人反映“该厂近几年脱硫除尘设备从未正常运行,脱硫塔不加脱硫物料,排放从未达标”的情况,经核查,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为管束加水膜除尘、脱硫塔2座,现场药剂仓库内存有氢氧化钠约1吨,投药池旁有4袋氢氧化钠及投放记录,4月26日、27日现场检查时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2024年4月26日上午自治区克拉玛依生态环境监测站监 (略) 排气口废气进行采样。经了解检测结果未超标,目前检测报告暂未出具。该项举报内容不属实。 针对举报人反映“自行监测从未起到监测作用”的情况,经核查, (略) 生态环境局2022年9月20日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 (略) (略) 烟气CEMS比对监测,报告结果评定符合标准要求。该企业2023年未生产,2024年4月27日执法人员 (略) 在线监测设施采样泵损坏、数采仪未通电等问题,目前已在调查处理中。该项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针对举报人反映“前期有执法人员检查时,该企业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应付现场检查,怀疑第三方检测报告弄虚作假”的情况,经克拉玛依区生 (略) 2022年第三方出具的监测报告进行审查,该企业提供的第三方监测报告均有CMA认证资质盖章,均有三级审核,未发现监测数据存在问题。该项举报内容不属实。 针对举报人反映“怀疑每次检查前有人通风报信”的情况,经核查, (略) 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执法工作程序规范,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坚决维护执法公正性和严肃性。该项举报内容不属实。 针对举报人反映“可能有工人因该厂不达标生产而去世”的情况, (略) ,该公司近年未发生亡人事件。该项举报内容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经现场核查,该公司未依法使用和维护污染防治自动监测设备,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立案调查,立案号为克环克立字〔2024〕8号。 |
????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 (略) 期间:2024年4月10日—4月29日
????投诉举报电话:0990—*,邮政信箱: (略) 第A020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10:00—22:00
截至2024年4月29日,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 (略) 生态环境信访件24件,现将第十一批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举报人反映克拉玛依区217国道旁边*林砖厂近日点火生产,该厂近几年脱硫除尘设备从未正常运行,脱硫塔不加脱硫物料,排放从未达标,自行监测从未起到监测作用,目前烟囱浓烟排放严重。举报人称前期有执法人员检查时,该企业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应付现场检查,怀疑第三方检测报告弄虚作假,怀疑每次检查前有人通风报信,并称可能有工人因该厂不达标生产而去世。” | 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克拉 (略) 2024年1月17日重新办理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变更为克拉 (略) 。该公司经营场所位于新 (略) 217国道420处,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砖瓦)制造及销售,每年生产量约*块砖,原材料为黏土和炉渣,燃料是无烟煤。每年4月至10月开工生产,10月至次年3月停产,属于季节性生产企业。 针对举报人反映“克拉玛依区217国道旁边*林砖厂近日点火生产”的情况,经核查, (略) (略) 属于季节性生产企业,该企业2023年未生产,2024年4月25日早晨8:00点火运行。该项举报内容属实。 针对举报人反映“该厂近几年脱硫除尘设备从未正常运行,脱硫塔不加脱硫物料,排放从未达标”的情况,经核查,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为管束加水膜除尘、脱硫塔2座,现场药剂仓库内存有氢氧化钠约1吨,投药池旁有4袋氢氧化钠及投放记录,4月26日、27日现场检查时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2024年4月26日上午自治区克拉玛依生态环境监测站监 (略) 排气口废气进行采样。经了解检测结果未超标,目前检测报告暂未出具。该项举报内容不属实。 针对举报人反映“自行监测从未起到监测作用”的情况,经核查, (略) 生态环境局2022年9月20日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 (略) (略) 烟气CEMS比对监测,报告结果评定符合标准要求。该企业2023年未生产,2024年4月27日执法人员 (略) 在线监测设施采样泵损坏、数采仪未通电等问题,目前已在调查处理中。该项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针对举报人反映“前期有执法人员检查时,该企业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应付现场检查,怀疑第三方检测报告弄虚作假”的情况,经克拉玛依区生 (略) 2022年第三方出具的监测报告进行审查,该企业提供的第三方监测报告均有CMA认证资质盖章,均有三级审核,未发现监测数据存在问题。该项举报内容不属实。 针对举报人反映“怀疑每次检查前有人通风报信”的情况,经核查, (略) 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执法工作程序规范,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坚决维护执法公正性和严肃性。该项举报内容不属实。 针对举报人反映“可能有工人因该厂不达标生产而去世”的情况, (略) ,该公司近年未发生亡人事件。该项举报内容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经现场核查,该公司未依法使用和维护污染防治自动监测设备,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立案调查,立案号为克环克立字〔2024〕8号。 |
????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 (略) 期间:2024年4月10日—4月29日
????投诉举报电话:0990—*,邮政信箱: (略) 第A020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10: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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