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汨发改审〔2024]73号
关于汨罗高新区新兴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及配套
&发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舟
行政审批
*
湖南汨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对汨罗高新区新兴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函》,可研文
本及相关附件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带动园区经济发展,完善相关配套设施。经汩
罗市第13届人民政府31次常务会议决定,同意实施汨罗高新区新
兴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春大道
(略) 东北侧。
三、项目单位(法人):湖南汨 (略) ,负责
本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标准厂房、仓
库、食堂及配套用房,同时配套建设室外景观、场地硬化、给排
水、供配电、消防等附属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m(合71.73
亩),规划总建筑面积*m,其中:食堂及办公楼9050m、
标准厂房一*m2、标准厂房二*m、标准厂房三*
m2、仓库*m、危废暂存间与消防水池及水泵房505m2、变
配电间及柴油发电机房100m2、传达室20m,计容建筑面积*
m25,容积率1.32,建筑占地面积*m,建筑密度46.19%,
绿地率18.60%,停车位319个(其中机动车停车位119个)。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元,
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和项目单位自筹。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
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本项目建筑、电气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
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
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
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
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
满后 (略) 发改局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
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
-2
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
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
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
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
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
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
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
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如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
障
50
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食汝霸
行政审批专醇
*O
(略) 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股
2024年04月30日印发
3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汨发改审〔2024]73号
关于汨罗高新区新兴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及配套
&发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舟
行政审批
*
湖南汨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对汨罗高新区新兴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函》,可研文
本及相关附件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带动园区经济发展,完善相关配套设施。经汩
罗市第13届人民政府31次常务会议决定,同意实施汨罗高新区新
兴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春大道
(略) 东北侧。
三、项目单位(法人):湖南汨 (略) ,负责
本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标准厂房、仓
库、食堂及配套用房,同时配套建设室外景观、场地硬化、给排
水、供配电、消防等附属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m(合71.73
亩),规划总建筑面积*m,其中:食堂及办公楼9050m、
标准厂房一*m2、标准厂房二*m、标准厂房三*
m2、仓库*m、危废暂存间与消防水池及水泵房505m2、变
配电间及柴油发电机房100m2、传达室20m,计容建筑面积*
m25,容积率1.32,建筑占地面积*m,建筑密度46.19%,
绿地率18.60%,停车位319个(其中机动车停车位119个)。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元,
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和项目单位自筹。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
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本项目建筑、电气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
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
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
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
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
满后 (略) 发改局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
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
-2
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
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
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
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
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
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
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
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如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
障
50
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食汝霸
行政审批专醇
*O
(略) 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股
2024年04月30日印发
3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