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4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达州市宣汉县中河黄金镇斑竹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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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4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达州市宣汉县中河黄金镇斑竹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作者: (略) 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5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宣汉县中河黄金镇斑竹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略) 宣汉县中河黄金镇斑竹村段

宣汉县水务局

四川欣 (略)

项目位于宣汉县中河黄金镇斑竹村段。堤防工程位于沿中河两岸分两段布置,新建堤防1.45km,采用斜坡式生态堤防,上段位于中河左岸,起点为宣汉县黄金初级中学,桩号为黄L0 000.00;终点为下游支沟人行桥,桩号为黄L0 974.46,堤防长0.97km。下段位于中河右岸,起点为黄金天主堂漫水桥,桩号为黄R0 000.00;终点为下游山洪沟,桩号为黄R0 479.19,堤防长0.48km,设计堤高5.5~10.0m,达到1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清淤疏浚河段3.55km,起点位于宣汉县黄金初级中学,桩号为中K0 000.00,止于青龙寨拌合站,桩号为中K5 000.00。同时,配套建设穿堤箱涵1座,下河梯步6处,漫水 (略) 1处。项目总投资2131.*元,其中环保投资37.*元,占总投资额的1.77%。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边界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土方工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建筑材料采取密闭存储或设置围挡、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有效措施,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略) ,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 (略) 间 (略) (略) 面清洁;工地内部裸地覆盖防尘 (略) ,定期洒水。施工期使用混凝土时应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或者进行密闭搅拌并配备防尘除尘装置,采取湿法作业,不得现场露天搅拌混凝土、消化石灰及拌石灰土等,并采取喷淋洒水降尘。柴油发电机产生的烟气经自带的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清淤疏浚工程定期喷洒除臭剂。

2.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间应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在居民区施工时张贴公告,采取围挡降噪措施,固定设备应尽量设置在施工工棚内、固定设备安装减震垫,严禁午休和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3.落实污水处理措施。堤防工程应在枯水期进行,选择避开雨季,减轻水流对围堰的冲刷影响;采用半幅式围堰施工方式,采用土垒围堰,并覆膜,防止河水浑浊,不得将中河截流,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拆除围堰,拆除围堰产生的废物应按建筑垃圾妥善处置,不得抛弃至中河内;基坑采用混凝土管配水泵抽排水,排水管端部设置沉淀池,基坑废水及地面径流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砂石骨料冲洗及砼浇筑废水采用四周布置的集水沟进行汇集,采用预沉与沉淀组合的二级沉淀型式和土工布除油处理措施,利用砂石料加工系统四周布置的集水沟汇集生产废水,导入预沉池,加絮凝剂并调节pH,利用土工布吸油,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施工生产废水不得排入饮用水源地、耕地和鱼塘等敏感区域;施工机械和车辆在项目施工场地进出口处设置清洗设施及冲洗池,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经相应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依托租住的附近场镇民房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清淤疏浚工程设置 2 处清淤砂石堆场对清淤砂石进行晾晒,对清淤砂石堆场四周设置滤水导流沟和沉淀池,避免泥沙滤水随意溢流。运营期加强对河段的管理,严禁向河道排放废水,倾倒垃圾,定期对水质进行监视性监测。

4.落实固废处置措施。堤防工程及施工工区固体废物用于堤身后低洼处回填和涵洞基础回填,回填前将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全部用于种植土回填;施工生产的废料能回收的回收利用,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沉淀池污泥用于建筑砂浆回用;清淤疏浚工程固体废物运至清淤砂石堆场自然晾干,晾干后部分骨料用于堤身和围堰填筑,部分较大的骨料交由附近的砂石加工厂加工处理后回用。

2

宣汉县白马镇中嘴河山洪沟毕城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略) 宣汉县白马镇中嘴河毕城村段

宣汉县水务局

四川欣 (略)

项目位于宣汉县白马镇中嘴河毕城村段。堤防工程位于中嘴河毕城村段左岸,新建堤防1.90km,采用砼仰斜式堤,起点为康家坝、毕城坝片区灌溉取水口附近(2#取水口),桩号为中左0 000.00;终点为2#桥下游约450m封闭于山体,桩号为中左1 897.58,设计堤高 3.9~6.5m,达到1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清淤疏浚河段3.22km,起点位于已建堤防、黄桃产业园取水口(1#取水口)附近,桩号为中0 000.00,终点为2#桥下游约520m,桩号为中3 217.72。同时,配套建设穿堤箱涵2座,穿堤涵管6座,下河梯步2座,复建取水口1处。项目总投资1390.*元,其中环保投资17.*元,占总投资额的1.29%。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边界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土方工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建筑材料采取密闭存储或设置围挡、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有效措施,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略) ,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 (略) 间 (略) (略) 面清洁;工地内部裸地覆盖防尘 (略) ,定期洒水。施工期使用混凝土时应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或者进行密闭搅拌并配备防尘除尘装置,采取湿法作业,不得现场露天搅拌混凝土、消化石灰及拌石灰土等,并采取喷淋洒水降尘。柴油发电机产生的烟气经自带的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清淤疏浚工程定期喷洒除臭剂。

2.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间应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在居民区施工时张贴公告,采取围挡降噪措施,固定设备应尽量设置在施工工棚内、固定设备安装减震垫,严禁午休和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3.落实污水处理措施。堤防工程应在枯水期进行,选择避开雨季,减轻水流对围堰的冲刷影响;采用半幅式围堰施工方式,采用土垒围堰,并覆膜,防止河水浑浊,不得将中嘴河截流,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拆除围堰,拆除围堰产生的废物应按建筑垃圾妥善处置,不得抛弃至中嘴河内;基坑排水采用潜水泵抽排至经沉淀池处理后,外排至中嘴河;混凝土拌合及砼浇筑系统清洗废水采用预沉与沉淀组合的二级沉淀型式处理措施,利用砂石料加工系统四周布置的集水沟汇集生产废水,导入预沉池,加絮凝剂,经处理用于项目施工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工程施工结束后沉淀池应及时进行回填处理;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经相应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项目施工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依托租住的附近场镇民房的污水处理设施预 (略) (略) 。运营期加强对河段的管理,严禁向河道排放废水,倾倒垃圾,定期对水质进行监视性监测。

4.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清淤疏浚、堤防工程回填优先采用堤防开挖料,清淤料就近在河滩晾干后,较大砂卵石交由附近砂石加工厂处理后回用,剩余清淤料综合利用,无弃渣外排;施工生产的废料能回收的回收利用,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沉淀池污泥用于建筑砂浆回用。

3

宣汉县胡家镇胡家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略) 宣汉县胡家镇

宣汉县水务局

四川盛 (略)

项目位于宣汉县胡家镇胡家河和油坊沟,采取新建堤防 护坡相结合的河道治理方式,新建四段堤防总长1325.28m。其中,胡家河上设计有上下两段堤防,胡家河上段左岸堤防位于后营坝,新建堤防长度583.28m,胡家河下段右岸堤防起止点为 (略) 桥至黄花城段堤防,新建堤防长度194.28m,采用下部衡重式挡土墙 上部框格六棱块护坡。油坊沟上设计有上下两段堤防,油坊沟右岸上段堤防起点为黄家湾桥,终点至下游已成堤防,该段堤防长为 406.16m;油坊沟左下段堤防位于冯家坝,堤防设计长度为 160.65m,采用下部重力式挡土墙 上部框格六棱块护坡。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同时,顺堤每隔300m设置一根DN300PE管接人行步道及生态边坡截水沟,设4处坡面洪水排水管。项目总投资1179.*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额的1.70%。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边界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土方工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建筑材料采取密闭存储或设置围挡、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有效措施,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略) ,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 (略) 间 (略) (略) 面清洁;工地内部裸地覆盖防尘 (略) ,定期洒水。施工期使用混凝土时应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或者进行密闭搅拌并配备防尘除尘装置,采取湿法作业,不得现场露天搅拌混凝土、消化石灰及拌石灰土等,并采取喷淋洒水降尘。柴油发电机产生的烟气经自带的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

2.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间应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在居民区施工时张贴公告,采取围挡降噪措施,固定设备应尽量设置在施工工棚内、固定设备安装减震垫,严禁午休和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3.落实污水处理措施。堤防工程应在枯水期进行,选择避开雨季,减轻水流对围堰的冲刷影响;采用全断面围堰施工方式,防渗采用袋装粉质黏土配合土工膜,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拆除围堰,拆除围堰后用于堤身填筑,不得抛弃至河道;防洪堤基坑排水采用浮式排水,通过离水泵抽排出基坑内的积水,排水管端部设置沉淀池,基坑废水及地面径流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项目施工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废水通过四周布置的集水沟汇集生产废水,采用预沉与沉淀组合的二级沉淀型式和土工布除油处理措施,利用砂石料加工系统四周布置的集水沟汇集生产废水,导入预沉池,加絮凝剂并调节pH,利用土工布吸油,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施工生产废水不得排入饮用水源地、耕地和鱼塘等敏感区域;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经相应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处理依托租住的附近场镇民房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运营期加强对河段的管理,严禁向河道排放废水,倾倒垃圾,定期对水质进行监视性监测。

4.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拆除后的围堰用于堤身填筑,不得抛弃胡家河内,施工生产的废料能回收的回收利用,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土石方弃渣堆放在胡家城镇规划区内。沉淀池污泥用于建筑砂浆回用。

4

宣汉县胡家镇花池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略) 宣汉县胡家镇花池河

宣汉县水务局

四川盛 (略)

项目位于胡家镇花池河。堤防工程位于花池河左岸,起点为胡家镇花池社区徐家坝,终点为檬子树河坝,新建左岸护坡堤长1.6km,采用直斜复合式型 上部框格六棱块护坡。河道疏浚工程起于胡家镇沙河坝,终点为庙子河,长度2.9km。拆除彭家 (略) 处原涵洞排涝工程,新建过水断面4m c 3m(宽 c 高)C30铪箱涵。项目总投资1372.*元,其中环保投资22.*元,占总投资额的1.64%。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边界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土方工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建筑材料采取密闭存储或设置围挡、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有效措施,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略) ,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 (略) 间 (略) (略) 面清洁;工地内部裸地覆盖防尘 (略) ,定期洒水。施工期使用混凝土时应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或者进行密闭搅拌并配备防尘除尘装置,采取湿法作业,不得现场露天搅拌混凝土、消化石灰及拌石灰土等,并采取喷淋洒水降尘。柴油发电机产生的烟气经自带的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清淤疏浚工程定期喷洒除臭剂。

2.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间应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在居民区施工时张贴公告,采取围挡降噪措施,固定设备应尽量设置在施工工棚内、固定设备安装减震垫,严禁午休和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3.落实污水处理措施。堤防工程应在枯水期进行,选择避开雨季,减轻水流对围堰的冲刷影响;采用全断面围堰施工方式,防渗采用袋装粉质黏土配合土工膜,防止河水浑浊;防洪堤基坑通过离心泵采用浮式排水,抽排出集水坑内的积水,排水管端部设置沉淀池,基坑废水及地面径流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项目施工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间四周布置的集水沟汇集生产废水,采用预沉与沉淀组合的二级沉淀型式和土工布除油处理措施,利用砂石料加工系统四周布置的集水沟汇集生产废水,导入预沉池,加絮凝剂并调节pH,利用土工布吸油,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施工生产废水不得排入饮用水源地、耕地和鱼塘等敏感区域;施工机械和车辆在项目施工场地进出口处设置清洗设施及冲洗池,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经相应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依托租住的附近场镇民房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运营期加强对河段的管理,严禁向河道排放废水,倾倒垃圾,定期对水质进行监视性监测。

4.落实固废处置措施。堤防工程及施工工区固体废物用于项目回填;施工生产的废料能回收的回收利用,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沉淀池污泥用于建筑砂浆回用;清淤疏浚工程固体废物运至清淤砂石堆场自然晾干,晾干后部分骨料用于堤身和围堰填筑,部分较大的骨料交由附近的砂石加工厂加工处理后回用。

5

宣汉净化厂新建55T低压蒸汽锅炉项目

(略) 宣汉县下八镇建设村宣汉净化厂内

中国石 (略) 西南油 (略)

重庆 (略)

中国石 (略) 西南油 (略) 宣汉净化厂于2016年投产运行,同时配套有1#和2#两台燃气锅炉,单台额定过热蒸汽量为35t/h;3#燃气锅炉额定过热蒸汽量为35t/h于2021年投用。因宣汉净化厂产品气质量升级和尾气治理改造项目实施后,现有锅炉出力不满足三列工艺装置的低压和中压饱和蒸汽需求量,采取在宣汉净化厂内现有锅炉房北侧扩建锅炉房,新建1台55t/h低压蒸汽燃气锅炉(4#燃气锅炉)替代现有1#燃气锅炉,形成总计出力125t/h中低压蒸汽供应能力及3#和4#燃气锅炉同时运行、2#燃气锅炉备用的运行方式。总投资2969.*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6%。

1.加强废水处理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收集设施收集处理。

2.加强废气处理措施。施工期废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营期锅炉通过低氮燃烧,采取低氮燃烧器 烟气再循环技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后经30m高烟囱达标排放。

3.加强噪声控制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后达标排放。运营期将主要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在锅炉排汽口设置消音器,选择低噪声且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要求后达标排放。

4.加强固废处理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弃渣经 (略) 政指定弃渣场处置,废钢材、包装废弃物等收集后统一处置。运营期除盐水设备产生的废滤芯外送至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加强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加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产设施的管理维护,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作者: (略) 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5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宣汉县中河黄金镇斑竹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略) 宣汉县中河黄金镇斑竹村段

宣汉县水务局

四川欣 (略)

项目位于宣汉县中河黄金镇斑竹村段。堤防工程位于沿中河两岸分两段布置,新建堤防1.45km,采用斜坡式生态堤防,上段位于中河左岸,起点为宣汉县黄金初级中学,桩号为黄L0 000.00;终点为下游支沟人行桥,桩号为黄L0 974.46,堤防长0.97km。下段位于中河右岸,起点为黄金天主堂漫水桥,桩号为黄R0 000.00;终点为下游山洪沟,桩号为黄R0 479.19,堤防长0.48km,设计堤高5.5~10.0m,达到1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清淤疏浚河段3.55km,起点位于宣汉县黄金初级中学,桩号为中K0 000.00,止于青龙寨拌合站,桩号为中K5 000.00。同时,配套建设穿堤箱涵1座,下河梯步6处,漫水 (略) 1处。项目总投资2131.*元,其中环保投资37.*元,占总投资额的1.77%。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边界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土方工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建筑材料采取密闭存储或设置围挡、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有效措施,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略) ,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 (略) 间 (略) (略) 面清洁;工地内部裸地覆盖防尘 (略) ,定期洒水。施工期使用混凝土时应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或者进行密闭搅拌并配备防尘除尘装置,采取湿法作业,不得现场露天搅拌混凝土、消化石灰及拌石灰土等,并采取喷淋洒水降尘。柴油发电机产生的烟气经自带的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清淤疏浚工程定期喷洒除臭剂。

2.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间应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在居民区施工时张贴公告,采取围挡降噪措施,固定设备应尽量设置在施工工棚内、固定设备安装减震垫,严禁午休和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3.落实污水处理措施。堤防工程应在枯水期进行,选择避开雨季,减轻水流对围堰的冲刷影响;采用半幅式围堰施工方式,采用土垒围堰,并覆膜,防止河水浑浊,不得将中河截流,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拆除围堰,拆除围堰产生的废物应按建筑垃圾妥善处置,不得抛弃至中河内;基坑采用混凝土管配水泵抽排水,排水管端部设置沉淀池,基坑废水及地面径流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砂石骨料冲洗及砼浇筑废水采用四周布置的集水沟进行汇集,采用预沉与沉淀组合的二级沉淀型式和土工布除油处理措施,利用砂石料加工系统四周布置的集水沟汇集生产废水,导入预沉池,加絮凝剂并调节pH,利用土工布吸油,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施工生产废水不得排入饮用水源地、耕地和鱼塘等敏感区域;施工机械和车辆在项目施工场地进出口处设置清洗设施及冲洗池,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经相应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依托租住的附近场镇民房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清淤疏浚工程设置 2 处清淤砂石堆场对清淤砂石进行晾晒,对清淤砂石堆场四周设置滤水导流沟和沉淀池,避免泥沙滤水随意溢流。运营期加强对河段的管理,严禁向河道排放废水,倾倒垃圾,定期对水质进行监视性监测。

4.落实固废处置措施。堤防工程及施工工区固体废物用于堤身后低洼处回填和涵洞基础回填,回填前将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全部用于种植土回填;施工生产的废料能回收的回收利用,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沉淀池污泥用于建筑砂浆回用;清淤疏浚工程固体废物运至清淤砂石堆场自然晾干,晾干后部分骨料用于堤身和围堰填筑,部分较大的骨料交由附近的砂石加工厂加工处理后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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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白马镇中嘴河山洪沟毕城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略) 宣汉县白马镇中嘴河毕城村段

宣汉县水务局

四川欣 (略)

项目位于宣汉县白马镇中嘴河毕城村段。堤防工程位于中嘴河毕城村段左岸,新建堤防1.90km,采用砼仰斜式堤,起点为康家坝、毕城坝片区灌溉取水口附近(2#取水口),桩号为中左0 000.00;终点为2#桥下游约450m封闭于山体,桩号为中左1 897.58,设计堤高 3.9~6.5m,达到1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清淤疏浚河段3.22km,起点位于已建堤防、黄桃产业园取水口(1#取水口)附近,桩号为中0 000.00,终点为2#桥下游约520m,桩号为中3 217.72。同时,配套建设穿堤箱涵2座,穿堤涵管6座,下河梯步2座,复建取水口1处。项目总投资1390.*元,其中环保投资17.*元,占总投资额的1.29%。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边界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土方工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建筑材料采取密闭存储或设置围挡、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有效措施,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略) ,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 (略) 间 (略) (略) 面清洁;工地内部裸地覆盖防尘 (略) ,定期洒水。施工期使用混凝土时应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或者进行密闭搅拌并配备防尘除尘装置,采取湿法作业,不得现场露天搅拌混凝土、消化石灰及拌石灰土等,并采取喷淋洒水降尘。柴油发电机产生的烟气经自带的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清淤疏浚工程定期喷洒除臭剂。

2.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间应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在居民区施工时张贴公告,采取围挡降噪措施,固定设备应尽量设置在施工工棚内、固定设备安装减震垫,严禁午休和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3.落实污水处理措施。堤防工程应在枯水期进行,选择避开雨季,减轻水流对围堰的冲刷影响;采用半幅式围堰施工方式,采用土垒围堰,并覆膜,防止河水浑浊,不得将中嘴河截流,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拆除围堰,拆除围堰产生的废物应按建筑垃圾妥善处置,不得抛弃至中嘴河内;基坑排水采用潜水泵抽排至经沉淀池处理后,外排至中嘴河;混凝土拌合及砼浇筑系统清洗废水采用预沉与沉淀组合的二级沉淀型式处理措施,利用砂石料加工系统四周布置的集水沟汇集生产废水,导入预沉池,加絮凝剂,经处理用于项目施工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工程施工结束后沉淀池应及时进行回填处理;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经相应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项目施工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依托租住的附近场镇民房的污水处理设施预 (略) (略) 。运营期加强对河段的管理,严禁向河道排放废水,倾倒垃圾,定期对水质进行监视性监测。

4.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清淤疏浚、堤防工程回填优先采用堤防开挖料,清淤料就近在河滩晾干后,较大砂卵石交由附近砂石加工厂处理后回用,剩余清淤料综合利用,无弃渣外排;施工生产的废料能回收的回收利用,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沉淀池污泥用于建筑砂浆回用。

3

宣汉县胡家镇胡家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略) 宣汉县胡家镇

宣汉县水务局

四川盛 (略)

项目位于宣汉县胡家镇胡家河和油坊沟,采取新建堤防 护坡相结合的河道治理方式,新建四段堤防总长1325.28m。其中,胡家河上设计有上下两段堤防,胡家河上段左岸堤防位于后营坝,新建堤防长度583.28m,胡家河下段右岸堤防起止点为 (略) 桥至黄花城段堤防,新建堤防长度194.28m,采用下部衡重式挡土墙 上部框格六棱块护坡。油坊沟上设计有上下两段堤防,油坊沟右岸上段堤防起点为黄家湾桥,终点至下游已成堤防,该段堤防长为 406.16m;油坊沟左下段堤防位于冯家坝,堤防设计长度为 160.65m,采用下部重力式挡土墙 上部框格六棱块护坡。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同时,顺堤每隔300m设置一根DN300PE管接人行步道及生态边坡截水沟,设4处坡面洪水排水管。项目总投资1179.*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额的1.70%。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边界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土方工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建筑材料采取密闭存储或设置围挡、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有效措施,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略) ,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 (略) 间 (略) (略) 面清洁;工地内部裸地覆盖防尘 (略) ,定期洒水。施工期使用混凝土时应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或者进行密闭搅拌并配备防尘除尘装置,采取湿法作业,不得现场露天搅拌混凝土、消化石灰及拌石灰土等,并采取喷淋洒水降尘。柴油发电机产生的烟气经自带的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

2.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间应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在居民区施工时张贴公告,采取围挡降噪措施,固定设备应尽量设置在施工工棚内、固定设备安装减震垫,严禁午休和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3.落实污水处理措施。堤防工程应在枯水期进行,选择避开雨季,减轻水流对围堰的冲刷影响;采用全断面围堰施工方式,防渗采用袋装粉质黏土配合土工膜,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拆除围堰,拆除围堰后用于堤身填筑,不得抛弃至河道;防洪堤基坑排水采用浮式排水,通过离水泵抽排出基坑内的积水,排水管端部设置沉淀池,基坑废水及地面径流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项目施工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废水通过四周布置的集水沟汇集生产废水,采用预沉与沉淀组合的二级沉淀型式和土工布除油处理措施,利用砂石料加工系统四周布置的集水沟汇集生产废水,导入预沉池,加絮凝剂并调节pH,利用土工布吸油,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施工生产废水不得排入饮用水源地、耕地和鱼塘等敏感区域;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经相应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处理依托租住的附近场镇民房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运营期加强对河段的管理,严禁向河道排放废水,倾倒垃圾,定期对水质进行监视性监测。

4.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拆除后的围堰用于堤身填筑,不得抛弃胡家河内,施工生产的废料能回收的回收利用,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土石方弃渣堆放在胡家城镇规划区内。沉淀池污泥用于建筑砂浆回用。

4

宣汉县胡家镇花池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略) 宣汉县胡家镇花池河

宣汉县水务局

四川盛 (略)

项目位于胡家镇花池河。堤防工程位于花池河左岸,起点为胡家镇花池社区徐家坝,终点为檬子树河坝,新建左岸护坡堤长1.6km,采用直斜复合式型 上部框格六棱块护坡。河道疏浚工程起于胡家镇沙河坝,终点为庙子河,长度2.9km。拆除彭家 (略) 处原涵洞排涝工程,新建过水断面4m c 3m(宽 c 高)C30铪箱涵。项目总投资1372.*元,其中环保投资22.*元,占总投资额的1.64%。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边界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土方工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建筑材料采取密闭存储或设置围挡、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有效措施,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略) ,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 (略) 间 (略) (略) 面清洁;工地内部裸地覆盖防尘 (略) ,定期洒水。施工期使用混凝土时应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或者进行密闭搅拌并配备防尘除尘装置,采取湿法作业,不得现场露天搅拌混凝土、消化石灰及拌石灰土等,并采取喷淋洒水降尘。柴油发电机产生的烟气经自带的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清淤疏浚工程定期喷洒除臭剂。

2.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间应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在居民区施工时张贴公告,采取围挡降噪措施,固定设备应尽量设置在施工工棚内、固定设备安装减震垫,严禁午休和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3.落实污水处理措施。堤防工程应在枯水期进行,选择避开雨季,减轻水流对围堰的冲刷影响;采用全断面围堰施工方式,防渗采用袋装粉质黏土配合土工膜,防止河水浑浊;防洪堤基坑通过离心泵采用浮式排水,抽排出集水坑内的积水,排水管端部设置沉淀池,基坑废水及地面径流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项目施工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间四周布置的集水沟汇集生产废水,采用预沉与沉淀组合的二级沉淀型式和土工布除油处理措施,利用砂石料加工系统四周布置的集水沟汇集生产废水,导入预沉池,加絮凝剂并调节pH,利用土工布吸油,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施工生产废水不得排入饮用水源地、耕地和鱼塘等敏感区域;施工机械和车辆在项目施工场地进出口处设置清洗设施及冲洗池,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经相应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依托租住的附近场镇民房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运营期加强对河段的管理,严禁向河道排放废水,倾倒垃圾,定期对水质进行监视性监测。

4.落实固废处置措施。堤防工程及施工工区固体废物用于项目回填;施工生产的废料能回收的回收利用,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沉淀池污泥用于建筑砂浆回用;清淤疏浚工程固体废物运至清淤砂石堆场自然晾干,晾干后部分骨料用于堤身和围堰填筑,部分较大的骨料交由附近的砂石加工厂加工处理后回用。

5

宣汉净化厂新建55T低压蒸汽锅炉项目

(略) 宣汉县下八镇建设村宣汉净化厂内

中国石 (略) 西南油 (略)

重庆 (略)

中国石 (略) 西南油 (略) 宣汉净化厂于2016年投产运行,同时配套有1#和2#两台燃气锅炉,单台额定过热蒸汽量为35t/h;3#燃气锅炉额定过热蒸汽量为35t/h于2021年投用。因宣汉净化厂产品气质量升级和尾气治理改造项目实施后,现有锅炉出力不满足三列工艺装置的低压和中压饱和蒸汽需求量,采取在宣汉净化厂内现有锅炉房北侧扩建锅炉房,新建1台55t/h低压蒸汽燃气锅炉(4#燃气锅炉)替代现有1#燃气锅炉,形成总计出力125t/h中低压蒸汽供应能力及3#和4#燃气锅炉同时运行、2#燃气锅炉备用的运行方式。总投资2969.*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6%。

1.加强废水处理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收集设施收集处理。

2.加强废气处理措施。施工期废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营期锅炉通过低氮燃烧,采取低氮燃烧器 烟气再循环技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后经30m高烟囱达标排放。

3.加强噪声控制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后达标排放。运营期将主要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在锅炉排汽口设置消音器,选择低噪声且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要求后达标排放。

4.加强固废处理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弃渣经 (略) 政指定弃渣场处置,废钢材、包装废弃物等收集后统一处置。运营期除盐水设备产生的废滤芯外送至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加强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加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产设施的管理维护,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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