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城区新城快线西侧余村水库侧约56.18亩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暂定名草案
《云浮市云城区新城快线西侧余村水库侧约56.18亩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暂定名草案
为了有效保护药用种质资源,建设现代化种质库, (略) 中医药事业发展。我区拟 (略) 云城区新城快线西侧、余村水库西南侧建设中 (略) 中药资源中心药用资源种质库。本次研究地块用地面积*平方米(约合56.18亩),地块东北侧为余村水库,西、南侧为未开发山体,东侧为新城快线。
本次项目 (略) 2024年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计划。由于本次研究地块没有控规覆盖,根据《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拟定了《 (略) 云城区新城快线西侧余村水库侧约56.18亩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暂定名),现将规划条件草案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一、公示期限
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共30天)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1.网站公示: (略) 云城区自 (略) 站(http://**)。
2.现场公示: (略) 云城区自然资源局一楼、河口街道办事处、地块所在村委及现场。
3.新闻媒体公示:云浮日报。
三、反馈意见的方式
1.书面意见:请将书面意见和建议的纸质文件送至或 (略) 云城区世纪大道西117号(东区) (略) 云城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与村镇规划管理股,邮编:*,联系人:曾先生、黄先生,联系电话:076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 (略) 云城区新城快线西侧余村水库侧约56.18亩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暂定名)意见建议”字样。
2.电话意见:请致电0766-*,联系人:曾先生、黄先生。请留下真实姓名、电话、联系方式,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
3.反馈意见的有效时间:公示期限内。
*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终审批(根据利害关系人反馈的有效意见和相关法规审查后)为准。
(略) 云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为了有效保护药用种质资源,建设现代化种质库, (略) 中医药事业发展。我区拟 (略) 云城区新城快线西侧、余村水库西南侧建设中 (略) 中药资源中心药用资源种质库。本次研究地块用地面积*平方米(约合56.18亩),地块东北侧为余村水库,西、南侧为未开发山体,东侧为新城快线。
本次项目 (略) 2024年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计划。由于本次研究地块没有控规覆盖,根据《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拟定了《 (略) 云城区新城快线西侧余村水库侧约56.18亩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暂定名),现将规划条件草案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一、公示期限
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共30天)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1.网站公示: (略) 云城区自 (略) 站(http://**)。
2.现场公示: (略) 云城区自然资源局一楼、河口街道办事处、地块所在村委及现场。
3.新闻媒体公示:云浮日报。
三、反馈意见的方式
1.书面意见:请将书面意见和建议的纸质文件送至或 (略) 云城区世纪大道西117号(东区) (略) 云城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与村镇规划管理股,邮编:*,联系人:曾先生、黄先生,联系电话:076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 (略) 云城区新城快线西侧余村水库侧约56.18亩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暂定名)意见建议”字样。
2.电话意见:请致电0766-*,联系人:曾先生、黄先生。请留下真实姓名、电话、联系方式,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
3.反馈意见的有效时间:公示期限内。
*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终审批(根据利害关系人反馈的有效意见和相关法规审查后)为准。
(略) 云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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