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山县峡口镇养老服务综合体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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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山县峡口镇养老服务综合体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峡口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兴山县峡口镇养老服务综合体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峡政函〔2024〕8号)及县人民政府批示等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兴山县峡口镇养老服务综合体改扩建工程项目立项。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兴山县峡口镇养老服务综合体改扩建工程。

  项目代码: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单位

  峡口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峡口镇峡口居委会。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原峡口镇峡口居委会大楼一至五层部分房间进行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805.43平方米,设置幸福食堂、中医馆、多功能会议室、书画阅览室、健身康复室、文娱活动室、医疗保障室、理疗室和日间休息室等功能用房;购置安装养老设施和卫浴设施设备。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项目自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工建设,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兴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兴政办发〔2022〕11号)等文件要求,请接文后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开工建设。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请项目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各自项目管理职责,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做好项目日常监管台账,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项目竣工后,请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6日

峡口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兴山县峡口镇养老服务综合体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峡政函〔2024〕8号)及县人民政府批示等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兴山县峡口镇养老服务综合体改扩建工程项目立项。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兴山县峡口镇养老服务综合体改扩建工程。

  项目代码: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单位

  峡口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峡口镇峡口居委会。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原峡口镇峡口居委会大楼一至五层部分房间进行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805.43平方米,设置幸福食堂、中医馆、多功能会议室、书画阅览室、健身康复室、文娱活动室、医疗保障室、理疗室和日间休息室等功能用房;购置安装养老设施和卫浴设施设备。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项目自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工建设,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兴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兴政办发〔2022〕11号)等文件要求,请接文后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开工建设。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请项目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各自项目管理职责,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做好项目日常监管台账,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项目竣工后,请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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