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关于2024年4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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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关于2024年4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3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66-*(服务窗口)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38号县行政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服务中心窗口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略) 水泥制品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云环(新兴)审〔2024〕17号

2024年4月3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3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66-*(服务窗口)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38号县行政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服务中心窗口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略) 水泥制品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云环(新兴)审〔2024〕17号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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