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C基本单元若干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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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C基本单元若干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的公告

  根据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纪要〔2024〕35号,原则同意新密机电、宁波方正汽车项目初步选址意向方案,由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启动棋山花园南侧项目所在片区控规调整工作,于2024年4月30日通过专家、部门、乡镇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20分区单元20-B、C基本单元, (略) 南侧、 (略) 西侧、 (略) 北侧,规划面积为26.53公顷(约397.9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拟调整地块现状为耕地、林地、草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性质调整将20-B-17地块部分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将20-B-18、19、20地块、20-B-21地块部分用地及 (略) 合并为20-B-18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将20-C-02、09地块部分用地、20-C-06、07、08地块及 (略) 、 (略) 合并为20-C-02_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将20-C-10、11地块西侧预留10m绿带,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 (略) (略) (略) 段合并至20-C-09、11、12地块内,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A5)及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保 (略) 南侧的现状污水泵站用地(U21);其余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

  2、规划指标调整。拟将20-B-17_1、20-B-18、20-C-02_1地块容积率调整为1.1-3.0,建筑密度调整为38%-50%,绿地率调整为15%-20%,建筑高度调整为≤38m,并同时符合机场净空保护要求及民航安监局要求;其余用地控制指标保持不变。

  3、道路方面调整。取消 (略) 段、 (略) 段,保留现状已 (略) (略) ; (略) (略) 提升至次干道,道路宽度由现状22m调整至26m,优化22m断面,满足工业园区的使用需求,两侧用地内各预留2m建筑退线。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63.com;

  2、传真*,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20-B、C基本单元若干地块 (略) 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 (略) 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信封上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20-B、C基本单元若干地块 (略) 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略) 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30日

  根据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纪要〔2024〕35号,原则同意新密机电、宁波方正汽车项目初步选址意向方案,由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启动棋山花园南侧项目所在片区控规调整工作,于2024年4月30日通过专家、部门、乡镇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20分区单元20-B、C基本单元, (略) 南侧、 (略) 西侧、 (略) 北侧,规划面积为26.53公顷(约397.9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拟调整地块现状为耕地、林地、草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性质调整将20-B-17地块部分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将20-B-18、19、20地块、20-B-21地块部分用地及 (略) 合并为20-B-18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将20-C-02、09地块部分用地、20-C-06、07、08地块及 (略) 、 (略) 合并为20-C-02_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将20-C-10、11地块西侧预留10m绿带,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 (略) (略) (略) 段合并至20-C-09、11、12地块内,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A5)及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保 (略) 南侧的现状污水泵站用地(U21);其余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

  2、规划指标调整。拟将20-B-17_1、20-B-18、20-C-02_1地块容积率调整为1.1-3.0,建筑密度调整为38%-50%,绿地率调整为15%-20%,建筑高度调整为≤38m,并同时符合机场净空保护要求及民航安监局要求;其余用地控制指标保持不变。

  3、道路方面调整。取消 (略) 段、 (略) 段,保留现状已 (略) (略) ; (略) (略) 提升至次干道,道路宽度由现状22m调整至26m,优化22m断面,满足工业园区的使用需求,两侧用地内各预留2m建筑退线。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63.com;

  2、传真*,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20-B、C基本单元若干地块 (略) 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 (略) 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信封上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20-B、C基本单元若干地块 (略) 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略) 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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