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农村公路养护专项工程实施计划的通知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农村公路养护专项工程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 (略) (略) 交通运输环境,提 (略) 服务水平,根据《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 (略) 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泉交委工〔2018〕97号)的工作要求,我局对各乡镇报送的实施计划进行认真筛选,梳理出年 (略) 养护专项工程实施计划。现就项目实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规模。年度实施计划涉及19个乡 (略) 段47.971公里,预估投资4235.*元(详见附件),其中乡 (略) 段26.341公里、村 (略) 段21.63公里。
二、实施内容。 (略) 面破损修补、公路沿线排水设施修缮(包括新增硬化边沟、新建涵洞等)、路面清灌缝、标志标线(包括标志、标线、路面凸起标、道口标柱、轮廓标、减速垄等)、安保工程修复及更换(包括混凝土护栏、波形钢护栏等)、绿化美化等养护专项工程。
三、项目设计。项目实施前应严格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开展养护工程设计,一般采用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组织审查及批复。
四、合同管理。养护工程应依法依规进行项目招投标工作,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签订施工合同,依据合同实施管理。
五、验收管理。养护工程项目完工后由各乡镇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工作,同时邀请我局及有关单位参加,并出具交工验收纪要,验收纪要应包括工程量、质量验收情况等内容。
为确保目标任务按期保质完成,请各有关乡镇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择优选择施工单位,落实好配套资金,加强现场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按照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组织施工,务必于2024年10月完工,11月15日前组织交工验收,未能按期完成项目将取消年度资金补助计划。
附件: (略) 2024年 (略) 养护专项工程项目计划表
(略) 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 (略) (略) 交通运输环境,提 (略) 服务水平,根据《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 (略) 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泉交委工〔2018〕97号)的工作要求,我局对各乡镇报送的实施计划进行认真筛选,梳理出年 (略) 养护专项工程实施计划。现就项目实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规模。年度实施计划涉及19个乡 (略) 段47.971公里,预估投资4235.*元(详见附件),其中乡 (略) 段26.341公里、村 (略) 段21.63公里。
二、实施内容。 (略) 面破损修补、公路沿线排水设施修缮(包括新增硬化边沟、新建涵洞等)、路面清灌缝、标志标线(包括标志、标线、路面凸起标、道口标柱、轮廓标、减速垄等)、安保工程修复及更换(包括混凝土护栏、波形钢护栏等)、绿化美化等养护专项工程。
三、项目设计。项目实施前应严格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开展养护工程设计,一般采用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组织审查及批复。
四、合同管理。养护工程应依法依规进行项目招投标工作,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签订施工合同,依据合同实施管理。
五、验收管理。养护工程项目完工后由各乡镇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工作,同时邀请我局及有关单位参加,并出具交工验收纪要,验收纪要应包括工程量、质量验收情况等内容。
为确保目标任务按期保质完成,请各有关乡镇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择优选择施工单位,落实好配套资金,加强现场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按照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组织施工,务必于2024年10月完工,11月15日前组织交工验收,未能按期完成项目将取消年度资金补助计划。
附件: (略) 2024年 (略) 养护专项工程项目计划表
(略) 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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