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2024年山区河道管理“四类责任人”名单公示
红安县2024年山区河道管理“四类责任人”名单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山区河道管理,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和《水利部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水河湖〔2024〕36号)、《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河办发〔2024〕9号)及《 (略) 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名录内山区河道乡级和村级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类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红安县2024年山区河道管理“四类责任人”名单.xls
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
**日
为进一步加强山区河道管理,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和《水利部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水河湖〔2024〕36号)、《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河办发〔2024〕9号)及《 (略) 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名录内山区河道乡级和村级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类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红安县2024年山区河道管理“四类责任人”名单.xls
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
**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